最高檢適時出手,為人民依法檢察_風聞
千里驽马观天下-昨天 23:02
據《新京報》1月19日報道,近期,河北省遷西縣老幹部馬樹山因舉報當地領導幹部被逮捕、起訴的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1月18日,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在該院召開的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座談會上指出,最高檢高度重視上述案件,專門派出院領導前往河北指導案件辦理;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並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檢察機關履職辦案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決不能出現沒有犯罪事實予以逮捕、起訴的案件。**對檢察機關在此案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強制措施適用、監督履職等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要在查清事實、準確定責的基礎上,按照司法責任制規定,嚴肅追責。此案教訓深刻,全國各級檢察機關都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防止此類案件發生。我們的檢察院是人民的檢察院,必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這一面,確保檢察權為人民行使、讓人民滿意。**讀完上述報道,第一感覺是必須要給最高人民檢察院點贊。正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時介入,專門派出院領導前往河北指導辦案,才最終使得馬樹山一案峯迴路轉柳暗花明,並在最短時間內迅速得到圓滿解決。回顧一下發生在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的馬樹山案件,就不能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適時出手而鼓掌歡呼。
2023年8月至12月,“遷西好人”馬樹山先後6次向河北省委主要領導、唐山市委書記郵寄舉報信,反映、舉報現任遷西縣委書記李貴富等人在用人和城市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2023年12月6日,遷西縣委辦公室向遷西縣公安局報警;12月8日中午,年逾75歲的馬樹山在其家中被遷西縣公安局帶走;次日,馬樹山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遷西縣檢察院批准逮捕馬樹山;12月28日,遷西縣公安局以馬樹山涉嫌誣告陷害罪,向遷西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24年1月2日,遷西縣檢察院向遷西縣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馬樹山涉嫌誣告陷害罪和誹謗罪。1月12日,“經濟觀察網”以《河北一75歲退休幹部舉報當地縣委書記後被逮捕並提起公訴》為題報道了這件奇聞,引發多方關注。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這一案件,專門派出院領導前往河北指導案件辦理;並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依法撤回對馬樹山起訴,並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在“經濟觀察網”曝光馬樹山一案之前的30多天裏,馬樹山連取保候審的申請也被遷西縣檢察院拒絕,差點兒蒙受牢獄之災。從2024年1月12日“經濟觀察網”曝光馬樹山一案,到1月15日遷西縣法院准許馬樹山取保候審返回家中,再到1月16日遷西縣法院准許遷西縣檢察院撤回對馬樹山的起訴,前前後後不過5天,這一奇案就煙消雲散,那些企圖對馬樹山治罪的勢力立即土崩瓦解。這一結果的出現,一開始是媒體發出的正義呼聲,更重要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適時出手,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依法撤回起訴,及時糾正並終止這一案件,依法維護了法治的尊嚴。
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馬樹山一案的發生,很值得深思。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國家,各級國家執法機關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辦案,公正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這正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