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能源150億上市路終止:毛利率遠不及同行,產能利用率堪憂_風聞
港湾商业观察-港湾商业观察官方账号-2小时前

《港灣商業觀察》黃懿
原計劃募集資金150億元的蜂巢能源在2023年最後時刻宣告終止。
據悉,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蜂巢能源”)及其保薦機構中信證券遞交了撤回上市申請,2023年12月22日,上交所決定終止蜂巢能源的科創板IPO進程。
在蜂巢能源上市前,先進製造基金、京津冀基金、碧桂園創投、中銀基金、訊奇科技、深創投基金分別持有其6.01%、4.81%、4.49%、2.6%、2.17%、2.15%的股份。對於本次終止IPO,蜂巢能源表示,公司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以公司以及公司股東的最大利益為重,決定撤回A股申請,並考慮啓動其他融資方案。
蜂巢能源的上市申請在2022年11月18日被正式受理,12月14日收到首次上市問詢。2023年3月23日,蜂巢能源給出了回覆,並在6月30日更新了2022年年報的財務數據。
毛利率遠不及同行,產能利用率堪憂
招股書顯示,2019年至2022年,蜂巢能源的營收分別是9.29億、17.37億、44.74億、99.70億;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6.64%、0.89%、3.23%、4.57%;歸屬淨利潤分別為-3.26億、-7.01億、-11.54億、-22.56億,4年累計虧損44.37億。可以看出,蜂巢能源目前仍處於增收不增利的階段,然而蜂巢能源表現出較為樂觀的態度。
對於持續的高額虧損,蜂巢能源表示,隨着公司業務持續快速發展,產能利用率提升,規模效應將逐步顯現,以及降本增效的舉措實施,公司營業收入的增長將充分覆蓋相關成本費用的增加,淨虧損將隨着營業收入的增長而減少,最終可實現公司整體盈虧平衡。在相關假設條件成立的前提下,基於公司的測算,公司預計在2025年實現扭虧為盈。
招股書顯示,蜂巢能源的主營業務具體包括銷售電池包、模組、電芯與儲能產品形成的收入,其中電池包、模組、電芯主要用於新能源汽車,部分客户採購模組和電芯產品用於家庭儲能或便攜式儲能等產品。
其中,報告期各期,蜂巢能源的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6.64%、0.89%、3.23%、4.38%,顯著低於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28.06%、22.40%、11.03%、13.44%,與同行均值相差甚遠。
此外,同一時期,公司其他業務毛利佔比分別為32.17%、58.96%、17.07%、40.99%,其他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1.99%、32.66%、12.01%、41.30%,各期波動較大。
一方面,蜂巢能源的毛利率在報告期內持續低於同行均值,另一方面,2020年甚至出現低於1%的情況,而2022的毛利率在有所回升的情況下仍不及2019年的毛利率水平。
此外,蜂巢能源的產能也十分不理想。蜂巢能源在回覆函中披露,2020年,公司自有電芯量產生產線投入生產。2020年至2022年,蜂巢能源的產能利用率為28.16%、62.50%、60.44%。報告期內,由於公司根據客户未來車型規劃,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對產能進行了戰略性儲備;公司產能擴張迅速,而產能爬坡一定週期;報告期內,部分生產線存在產品換型等因素,共同導致了公司產能利用率階段性較低,影響規模效應。
對於蜂巢能源在營收理想的情況下撤回遞表申請,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向《港灣商業觀察》表示,“對於需要大量資金的企業而言,停止遞表申請並啓動其他融資方案是一種策略。儘管上市是一個重要的融資渠道,但上市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不確定性,包括監管環境的變化、市場狀況的波動等。因此,企業可能會選擇撤回上市申請,並考慮其他融資方案,如私募、增發、債券發行等,以確保公司的資金需求得到滿足。”
江瀚進一步指出,“上市對於公司和股東來説,既有利益也有風險。利益方面,上市可以為公司提供一個更大的融資平台,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聲譽,同時也為股東提供了一個流動性較高的退出機制。然而,上市也可能帶來一些風險,如信息披露要求增加、股價波動風險、公司治理結構變化等。因此,蜂巢能源撤回申請的解釋是否合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
財經評論員張雪峯認為,“在公司需要募集150億的情況下,停止IPO並啓動其他融資方案的可能性取決於公司的業務前景、市場條件以及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其他融資方案可以包括私募、債務融資或戰略合作等形式。公司可能選擇此舉是因為當前市場條件不利或出現了業務上的變化,導致IPO不再是最合適的融資方式。”
為長城汽車而生,嚴重依賴前五大客户
蜂巢能源依賴長城汽車是眾所周知的情況,成立初期的蜂巢能源一直被認為是長城汽車的自供廠。招股書顯示,公司前身為蜂巢有限,系由長城汽車於2018年2月12日出資設立,註冊資本10億。
招股書顯示,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保定市瑞茂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下稱“保定瑞茂”)直接持有蜂巢能源公司39.4%的股份,擁有該公司76.47%的表決權,為公司的控股股東。長城汽車創始人魏建軍通過保定瑞茂、保定市長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長城控股)合計控制公司40.26%股權,合計控制公司76.81%表決權,系公司實際控制人。
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6月30日(報告期內),蜂巢能源向長城汽車及下屬公司銷售電池包、模組和電芯,實現收入分別為8.12億、16.49億、36.61億、19.83億,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為99.86%、98.68%、86.37%、56.95%。其中,蜂巢能源主要為向長城汽車銷售動力電池相關產品。
蜂巢能源在問詢函中回覆稱,“報告期內,長城汽車少量動力電池採購項目存在直接指定供應商的情形,主要基於新採購項目較原有采購項目的技術要求變動較小,使用原有供應商可降低整體採購成本、縮短採購週期;供應商名錄內其他供應商無法滿足新採購項目的技術或產能要求。在上述情形下,雙方交易價格基於市場價格、原有項目價格等多種因素,通過商業談判確定。”
然而,蜂巢能源對長城汽車的依賴在未來並不會減輕。監管層在問詢函中提到,長城汽車與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下稱“保定分公司”)於2021年12月簽署的《產能保證商務協議》,長城汽車向蜂巢能源支付10.5億元產能保證金,長城汽車承諾2023年-2025年每個年度採購總電量分別不低於7GWh,保定分公司將在雙方達成年度量綱前提下,2023-2026年分別返還30%、30%、20%、20%。
除了依賴長城汽車,蜂巢能源對前五大客户的依賴也是十分驚人。報告期內,來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佔比依次為100%、99.84%、93.99%、88.00%。遠遠高於其他動力電池企業。
對於蜂巢能源對客户的依賴程度,張雪峯認為,“過於依賴某一客户確實存在風險,尤其是該客户對公司業務貢獻較大。在蜂巢能源的情況下,過去幾年主要依賴長城汽車,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逐漸減少,但仍較高。對投資者而言,這可能引發對業務多元化和客户基礎的關切,因為單一客户風險可能對財務表現產生負面影響。這也可能是公司選擇尋求其他融資方案的原因之一,以降低對單一客户的過度依賴。”
在合法合規層面,蜂巢能源旗下有2家子公司涉及到行政處罰和終本案件。
據企業預警通和天眼查顯示,2020年6月17日,蜂巢能源科技(無錫)有限公司因“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存放危險化學品的臨時倉庫內電氣線路、電燈、開關不符合防爆要求)”,被無錫市錫山區應急管理局處以5.75萬元處罰。
2021年內,蜂巢能源(武漢)有限公司(原名:中興高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因23起訴訟案件,被不同主體申請強制執行,未履行2.57億,均以終結本次執行為由結案。(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