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遲到”的正義?印度法院積壓案件破5千萬件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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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4日 07:12 新浪網 作者 澎湃新聞
印度“缺法官”的難題幾乎每年都會見諸報端。據新華社報道,早在2016年,時任印度首席大法官T·S·塔庫爾就曾在會議上向總理莫迪聲淚俱下地提出,政府要大幅增加法官數量,不然“堆積如山”的案件無法處理完成。
當時,2016年,印度僅在地方法院層面就有超過2000萬宗積案,光處理刑事案件就得花30年。2019年,印度各級法院積案共有約3300萬件;2021年,這個數字達到4500萬件。來到2024年,長期追蹤南亞地區新聞報道的記者薩米爾·亞西爾(Sameer Yasir)1月13日在《紐約時報》撰文提到,印度全國範圍內的刑事與民事積案超過5000萬件,在過去20年內翻了一番。按照目前的速度,要清理完印度積壓的案件需要300多年。
“我們如何應對司法系統中不斷增長的案件積壓,及時為普通人提供正義?”由印度資深法律記者迪內什·加迪亞(Dinesh Gardia)等人發起的非營利法律網站Law Pedia曾專題撰文發問道。
“等候發落”的普通人
積案如山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在審理普遍存在的拖延現象下,影響的是千千萬萬的普通人。《紐約時報》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目前,印度約有77%的嫌犯(prisoner)仍在等待審判,相比之下,全球平均水平約為33%。在超過1100萬起積壓的民事案件中,近1/4的案件拖延了5年以上。這些積壓的民事案件大多涉及土地或其他財產糾紛。其中持續時間最長的法律糾紛是一宗銀行清算案,在72年後終於在2023年得到解決。另外,去年6月,1名90歲的印度男子因為涉及一起42年前的案件被判終身監禁:他在1981年參與了一起對10名達利特(“賤民”種姓)村民的屠殺。
印度記者薩米爾·亞西爾在他的報道中還講述了一位名叫比諾德·帕斯萬(Binod Paswan)的“賤民”所遭遇的故事,帕斯萬是一起上層種姓地主指使的屠殺事件的親歷者。事件的起因是一些來自印度比哈爾邦的農場工人提出提高工資的主張,卻遭到高種姓土地所有者的反制;共有58名“賤民”在事件中被殺,其中7人是帕斯萬的家人。帕斯萬當時躲在糧倉中,因此倖免於難。他在屠殺事件第二天就向警方報案,調查人員隨即展開調查、檢察方面提出指控。
如今,距離事件發生已過去26年。經過數百次法庭聽證會、相互矛盾的判決、一些證人離開人世之後,帕斯萬仍未能等到最終裁決。“對我們而言,尋求正義已成為我們一生的噩夢。”45歲的帕斯萬説。
身為被告的送奶工馬亨德(Mahender)也在“等候發落”。他曾在十多年前被指控銷售假冒產品,作為被告出席了幾十場庭審。時至今日,該案件仍未得到裁決。甚至乎,為他負責立案的警察已被調離原來的小鎮,檢察員與證人也已不再出席,馬亨德卻仍需按時“報到”,參與聽證會。
即使律師手握被印度社會視為最重要文化資本之一的法律知識,也不一定能在效率低下的司法體系中“速戰速決”。1999年,來自馬圖拉(Mathura)法院的律師查圖維迪(Tungnath Chaturvedi)被服務態度惡劣的鐵路售票員多收了價值25美分的票款。查圖維迪為此提起訴訟,花了23年時間,歷經120場庭審才得到判決。查圖維迪講述説,訴訟期間,他每天都要在法院的五層樓上下奔波,參與庭審。當法官最終宣判時,他作為律師已經退休了,甚至因為關節炎無法從家裏走到法庭。
身為母親的克里希納穆爾西(Neelam Krishnamoorthy)的法庭鬥爭尤為殘忍:1997年6月,新德里一家電影院的火災造成59人死亡,其中包括她的2個孩子。事故發生10年後,電影院相關責任人才得到判決。案件審理期間,有着“強大的房地產背景”的兩位電影院老闆在2015年成功爭取到法院從輕判決,引起克里希納穆爾西上訴,指控兩位被告篡改證據,才最終於近年為其死去的孩子尋回正義。
克里希納穆爾西的故事獲得了許多印度媒體跟進報道,甚至被改編為影視劇,整個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獲得提升。然而,對她而言,“如果我知道追求最低限度的正義也要花上20多年的時間,我是不會上法庭的。”
“印度憲法的序文將社會、經濟和政治正義置於所有其他基本結構之上,擁有最高的地位。正義的遲到(Delay of justice)不僅是時間意義上的簡單推遲,在司法上,它也在產生不可逆的、長期的後果。隨着時間的推移,這會悄悄地、暗中地摧毀正義。”非營利法律網站Law Pedia文章寫道。
不堪重負的法院
印度作為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包含貧富差距、教派衝突、族羣關係等在內的棘手社會問題繁多。司法系統的積案問題作為其中之一,其實由來已久。
印度法院之所以不堪重負,最直接的原因可由簡明的數字説明:印度平均每100萬人中有21名法官,其法官人數與總人口之比在全球排名中長期保持低位。對比之下,美國每100萬人中約有150名法官。
幾十年來,印度的領導人和法院一直試圖增加法官人數,希望終有一日能實現平均每100萬人中有50名法官的目標。就算這一目標數字不過是美國現狀的三分之一,也仍遲遲難以落實。《紐約時報》記者薩米爾·亞西爾(Sameer Yasir)在其報道中寫道,在印度歷屆政府看來,總有其他更重要的事項需要處理;相比之下,為聘請更多法官增加預算投入、改善法院設施、推進數字化等議程,並不那麼重要。
1987年7月,印度法律委員會在其發佈的《司法機構人力規劃藍圖》報告中指出,印度司法隊伍力量遠低於其他國家。在當時,委員會就建議要將“每100萬人口中有10.5名法官”的水平提升至“每100萬人50名法官”。到了2002年,印度最高法院在一起判決中指示,印度政府和各邦政府應該在5年內分階段將“每100萬人中有13名法官”的水平提升至“每100萬人50名法官”。然而截至今年,印度平均每100萬人所有法官人數水平仍只有21名。
數據顯示,針對印度司法部門的預算撥款僅佔印度GDP的0.08%-0.09%。《印度司法報告》首席研究員尼亞蒂·辛格(Niyati Singh)曾在一篇文章中分析説,預算不足嚴重限制了印度司法系統的能力;數據還顯示,積壓案件數量增多的邦大多數都是司法預算增長落後於總預算增長的邦。
本應致力於擴大完善司法系統的政府似乎成了“麻煩製造者”。印度Law Pedia網站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印度政府作為印度司法系統中最主要的起訴方,常常提起一些不當訴訟以獲得飽受爭議的税收收入,這部分收入佔GDP比例可能高達4.7%。
除此之外,一些源自英國殖民傳統的法律規則似乎讓審理進程“慢上加慢”。比如,律師總在進行無休止的口頭辯論,並提出冗長的書面陳述。在“保留傳統”的情況下,印度法院仍在採取證詞手寫的程序。印度政府曾試圖對此改革,要停止手寫證詞、加快證人提問程序,但未見成效。
來自印度的媒體人夏爾瑪(Sharma,化名)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本身對普通人來説,法律條文就已經很複雜、很難以理解的,更何況要去接觸這樣充斥着繁文縟節的複雜程序。”
印度政府曾期待“人民法院”(Lok Adalat)這一種民間調解制度能幫助解決案件積壓問題。實際上,在印度各地設立的“人民法院”已經在過去20年解決了數百萬起糾紛。目前,“人民法院”已經獲得印度憲法修正案的認可,具有合憲性。但印度法律學者認為,這一制度仍有許多改善空間。
略顯諷刺的是,印度記者蘇提克·比斯瓦斯(Soutik Biswas)曾在其報道中表示,印度最高法院被一些學者盛讚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法院”。印度最高法院擁有70多年的歷史,有權廢除行政法案、議會法律和憲法修正案,還有權獨立立案、任命“法院之友”來幫助處理案件、設立專家小組協助其決策過程。此外,34名法官每年都要處理浩如煙海的法律文書——近70000件上訴和請願書,還有需要發佈的約1000份判卷。
德里國立法律大學法學副教授阿帕娜·錢德拉(Aparna Chandra)等印度法律學者在2023年11月出版的著作《審判中的法院:印度最高法院的數據庫》(Court on Trial)一書中表示,基於他們對最高法院超過100萬件案件的數據分析,截至2018年11月,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中高達40%的案件積壓時間超過5年,相比之下,2004年積壓時間超過5年的案件佔比為7%。另外,截至2018年11月,印度最高法有8%案件積壓時間超過10年。
阿帕娜·錢德拉等學者研究發現,一起案件從初審法院訴訟至最高法院,平均審理需要大約13年零6個月的時間。平均而言,税務案件在法庭上需要大約四年的時間才能得出裁決,這使得它們成為對印度國庫來説最耗時、影響最大的案件類型。
截至2018年11月,負責處理重要法律問題的憲法法庭案件(需要至少5名最高法院法官審理)平均積壓時間超過8.5年,最高法中需要7名法官審理的案件的積壓時間則在16年以上。
“儘管最高法院擁有巨大的權威和權力,但它仍處於危機之中。”阿帕娜·錢德拉等印度法學學者如是感慨。
政府去哪兒了?
來自印度的商人瓦什斯塔(Vashista)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説,印度社會對法院系統效率低下的問題早有感觸。“有關報道體現的現象是真實存在的,本屆莫迪政府曾立下類似‘軍令狀’一般的誓言去改革司法系統,不過我們似乎還沒有感受到真的成果。”
據央視新聞報道,去年12月11日,印度最高法院應印度國內部分人士申請作出裁決,維持廢除憲法第370條的決定。這意味着最高法院已經認定,總理莫迪政府廢除印控克什米爾地區“自治地位”的決定是合法的。
實際上,印度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在莫迪政府近年積極推進“印度教民族主義”政治議程上發揮了重大作用。某種程度上,這與莫迪政府疏於推進司法體系改革、司法人才隊伍擴大的姿態形成了鮮明對比。在政治議程上,如無必要,法院有關的議題被置於次要——除非這些議題與政府更為關切的政治議程有關。另外,印度政府作為印度最大的起訴人,近50%的積壓案件來自政府提起的訴訟。
印度社會有批評聲音稱,莫迪政府努力加固其麾下機構的權力,甚至試圖利用司法體系的弱點來恐嚇法院。印度記者薩米爾·亞西爾在報道中稱,莫迪政府任期內,司法部門和行政部門之間常圍繞司法任命問題展開鬥爭,愈演愈烈。實際上,印度每屆政府都會利用法院的脆弱性來推進政治目的。
印度法律新聞平台LiveLaw總編輯馬努·塞巴斯蒂安(Manu Sebastian)在探討莫迪執政時期的最高法院地位時分析説,印度公眾對前總理英迪拉·甘地執政時期法院獨立性所遭破壞印象深刻。英迪拉·甘地曾於1966年至1977年、1980年至1984年擔任印度總理,行政部門隨意干預法官的任命、調任、更換。
公眾因此對司法部門的獨立性曾抱有期待。然而頗受選民支持的莫迪政府非常強勢,政府甚至曾和最高法院就司法任命權展開公開的鬥爭。莫迪政府2016年以來在這類爭鬥中優勢越來越明顯。
如今,印度法院在面臨判決時,似乎越來越傾向於支持政府一方,因為這些決定往往能帶來大量的退休津貼。
阿帕娜·錢德拉(Aparna Chandra)等學者研究還發現,涉及印度社會敏感政治問題的訴訟常有“插隊”或者“被推遲”的現象。哈佛法學院研究員尼克·羅賓遜(Nick Robinson)表示,印度法院系統優先處理較平常的案件而不是緊迫的案件,這招致了批評,被認為是“法院利用積壓的案件來當作迴避政治敏感問題的盾牌”。
“是的,它確實(招致了對司法逃避的批評),”最高法院前法官馬丹·洛庫爾(Madan Lokur)表示,“但我必須承認,法院已經審理了一些有爭議的問題。然而,它也放棄了其他問題,例如選舉債券案。”選舉債券是向政黨捐款的無息金融工具。這些債券於2018年2月推出,本意是要清除非法現金賄選、使政治融資更加透明,然而這些債券並沒有顯示購買者和捐贈對象的公開記錄,反而讓批評人士質疑“違憲且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