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在虐待動物的話題變得激進?_風聞
简单快乐-01-29 07:24
到底是應該關注動物傷人的問題,還是被所謂“虐待動物”的議題迷惑了雙眼?
這牽涉到是否能堅持以人為本。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和諧、平等、公正、友善”包括人民安居樂業,避免受到公害的侵襲,尤其是狗患造成的嚴重危害,迫在眉睫這一切,需要通過“法治”來實現。
現有涉及犬隻管理的法律,對養犬人和形形色色的愛狗協會沒有有效約束力,造成了如今的種種亂象:
一、犬患遍地,嚴重污染城市的衞生環境,影響居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狗叫產生的噪音,嚴重干擾廣大人民羣眾的休息。狗咬人,造成了巨大的健康損失和生命威脅。去年成都惡犬羅威納咬傷小女孩的腎臟,充分體現了犬患遍地的危害,可以説,全國只存在犬患輕重的區別,不存在沒有犬患的地方。
根據中國醫學救援協會近日發佈了《中國動物致傷診治規範》:全國每年有4000萬人被貓狗咬傷。這種普遍現象已經惹怒了廣大羣眾,再不消除狗患,嚴懲不法狗主人,社會矛盾會進一步加劇,去年就有大量自發的消滅狗患行動和呼籲狗主人坐牢的聲音。
二、養犬人幾乎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依照目前的立法及司法判例,幾乎看不到惡犬傷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狗患受害者受到的痛苦傷害和養犬人幾乎沒有代價形成了鮮明對比,嚴重損害了公平正義,動搖了法律體系的公信力,削弱了基層治理能力,破壞了社會和諧,甚至誘發更多的血案。
三、養犬人及愛犬人士的狗保組織無法無天。
養犬人明知城市養犬損害公眾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肆意養大型犬,放縱犬吠,遛狗不栓繩,狗不戴嘴套,甚至用狗嚇唬路人,肆意進入禁止寵物入內的地方,其踐踏規則、無視讓人合法合理利益的自私面目早已令人震驚。
這也雄辯地説明了養犬不是個人權利,而是城市公害,對比1994年禁狗令被破壞前後狗患飆升,養犬人越來越多,相關組織有組織犯罪越來越嚴重更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在他們的狗傷及無辜羣眾後,他們更是不當回事,涉事犬主還認為狗比受害者的命值錢,賠償時敷衍了事,甚至如去年成都惡犬咬人事件那樣炮製“女童虐狗”的受害者有罪論。
對於為了公共安全殺滅野狗的打狗英雄,更是全國性有組織地電話轟炸,串聯惡意投訴,致使地方社會秩序受到嚴重衝擊,打狗英雄沒了學業、生意、職業,陷入艱難的生存困境,有的還受到毆打。
這些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誹謗罪、故意傷害罪等多重有組織黑社會犯罪。這些嚴密的極端動保組織還勾結外部勢力抹黑我國。
四、現有養犬制度,由【愛狗協會】主導,以利於狗和養狗人為導向。
對狗損害越大的事情,懲罰就越嚴重,這就是現在愛狗人士主導下的養犬管理政策。
在養犬管理立法徵求意見時,現在就是以徵求養狗人和愛狗協會的意見為主,其呼籲的文明養犬不過是養犬擾民的遮羞布,只會加劇狗患。
在這些協會早已形成主導地位,只要允許養犬,就不可能拜託這些協會的掌控,養犬管理只會更加偏袒養犬人。城市限制養犬是唯一可行方法。
養犬人和相關組織已形成全國性勢力團伙,取締狗保組織為治理狗患、消除此類社會矛盾的唯一可行辦法。
建議以下提案:
1,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進行調整,對狗傷人十分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考慮到養犬必傷人、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以及刑法的威懾性,為了儘快杜絕行為,進行這樣的修訂還是有必要的。
2,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調整,對於狗傷人較為嚴重但也不算十分嚴重的,可以進行行政距離5到15日的處罰,比現在的狗傷人只賠償幾百元好多了。
3,對廣告法進行調整,禁止寵物狗進行廣告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