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河南省原副省長徐光貪腐一案_風聞
千里驽马观天下-2小时前
“赤焰新聞”1月28日報道了“鶴壁秒抓舉報人”事件。2021年12月11日,鶴壁市張某全通過朋友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一段視頻,實名舉報鶴壁市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張某慧向時任鶴壁市紀委糾風辦主任艾某軍行賄。僅40分鐘後,舉報者張某全就被鶴壁警方帶走,隨後又被以涉嫌“誣告陷害”刑事拘留。案發後第三天,張某全等三名當事人悉數被淇濱區檢察院批捕。鶴壁警方與檢方之所以“秒抓舉報人”,是因為“市委主要領導親自過問”,而被舉報人艾某軍和河南省原副省長徐光系“一擔挑”關係,也就是説,艾某軍的妻子和徐光的妻子系姐妹。在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關注、河南省檢察院的嚴格督辦下,張某全等三人陸續被取保候審。2023年2月21日,鶴壁市淇濱區公安局對牛某撤回審查起訴,鶴壁淇濱區檢察院對張某全、楊某賓作出不起訴決定。而被舉報涉嫌受賄的時任鶴壁市紀委糾風辦主任的艾某軍,卻出人意料當選為鶴壁市山城區人大主任至今。
看到這一報道,不由得想了解一下河南省原副省長徐光貪腐一案,於是上網檢索一下,其案情便浮現出來。2019年8月24日,河南省政府副省長徐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9月27日,徐光被免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2020年2月21日,徐光被“雙開”。據官方通報,徐光的貪腐行徑主要是:對抗組織審查,沉迷於迷信活動;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無償使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同不法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職務調整晉升、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2021年1月11日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河南省副省長徐光受賄一案,對徐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徐光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法庭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徐光利用擔任周口市委副書記、周口市市長、周口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現金,共計摺合人民幣1265.2794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徐光於1960年6月出生,由下鄉知青成長為副省級高官。1977年8月—1979年9月,在河南省鶴壁市石林公社下鄉;1979年9月—1981年7月,在鶴壁師範學校中文專業學習;1981年7月—1985年4月,任鶴壁市教育局幹事、團委副書記;1985年4月—1987年6月,任鶴壁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幹事、副科級組織員;1987年6月—1988年5月,任鶴壁市委組織部青幹科副科長;1988年5月—1988年9月,任鶴壁市團委副書記;1988年9月—1992年11月,任鶴壁團市委書記、黨組書記;1992年11月—1994年4月,任淇縣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1994年4月—1996年3月,任淇縣縣委書記;1996年3月—1997年11月,任鶴壁市委常委兼淇縣縣委書記;1997年11月—2000年1月,任鶴壁市委常委、秘書長;2000年1月—2001年3月,任鶴壁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01年3月—2003年12月,任安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03年12月—2006年12月,任周口市委副書記;2006年12月—2011年12月,任周口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11年12月—2015年4月,任周口市委書記;2015年4月—2017年1月,任周口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7年1月—2017年2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周口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7年2月—2019年9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從上述情況看,徐光是從鶴壁起步的,在鶴壁工作長達23年8個月,從一名知青成長為副廳級幹部——鶴壁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接着調任安陽任職不足3年,就於2003年12月轉任周口市委副書記,此後在周口工作13年有餘,後任市長、市委書記,而其貪腐主要發生在這一期間,其正是憑着在周口的“政績”得以升任副省長。在擔任副省長2年8個月後,徐光落馬。根據青島中級人民法院查實的情況,徐光的貪腐起自2004年在周口擔任市委副書記時,終至2018年,時間長達14年。但徐光已在2017年1月升任河南省副省長,莫非徐光在擔任副省長後仍繼續貪腐?
徐光於2019年8月已落馬,然而因與時任鶴壁市紀委糾風辦主任艾某軍為“一擔挑”的關係而被牽連出來,不知二人有無瓜葛?徐光早被查處判刑,但絲毫不影響其“一擔挑”升官,奇怪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