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李斌、何小鵬沒做什麼值得記錄的事,你認同嗎?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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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三言Pro 作者|DorAemon

1月31日,某知名作家在接受採訪時被問到如何看待正在推動新能源產業變革的這波企業家,包括李想、李斌以及何小鵬等等,該作家表示:“從企業史作者的角度,並沒有讓我覺得他們(李斌、李想、何小鵬等)做了什麼值得記錄的事”。

這個觀點自然引發了大量爭議,有網友指出該作家根本不瞭解幾個新能源汽車發展,也不清楚中國新能源汽車這十年的發展情況。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該作家第一次陷入類似的言論爭議。引發爭議後,這名作家曾解釋稱是被斷章取義了。
那麼,如今他所謂“幾個中國新能源企業家不值得被記錄”的觀點,是否也是被刻意斷章取義呢?在他眼裏,什麼樣的人值得記錄呢?
沒有被斷章取義
為了便於理解,本文中筆者將用“W作家”指代這名知名作家。
W作家接受採訪的這篇報道原文字數有一萬字,“不值得被記錄”只是他眾多觀點看法其中之一。
那麼, 不偏不倚地説,確實存在被斷章取義的可能。

首先,原發媒體以及報道作者個人微信公眾號上,這篇文章標題並沒寫W作家認為李想何小鵬等人不值得被記錄。

而在其他渠道,比如原發媒體的網站、App以及其他媒體轉載中,這篇文章原標題為“從企業史角度,我覺得李想何小鵬並沒有做什麼值得記錄的事”。

而且原發媒體還特地以上述標題發起提問,邀請網友發表觀點。
由此可見,“W作家認為李想何小鵬等人不值得被記錄”的觀點,並不存在在信息傳播過程中被惡意斷章取義、帶節奏的情況。

筆者也貼出原文中W作家談及相關問題的上下文,以供參考。
報道中,提問者先要求W作家評價中美新能源企業家,要求W談一談他們的自身特點等。也就在這個問題後,W作家發表了“不值得被記錄的觀點”。之後,提問者進一步要求W作家解釋原因,W作家簡要的説了自己看法;再之後的採訪提問話題則改變。
由此可見,W作家的這個觀點從上下文角度,也不存在被“刻意引導”的情況,完全是其個人觀點的自由表達。
此外,之所以話題會聊到“不值得被記錄”,是W作家先從自己寫的書聊到企業家的代際,之後談到茅台;同時基於寫書、寫企業的語境,順勢談到造車新勢力屬於企業家代際的哪一類,於是自然表達了“不值得被記錄”的觀點。
為什麼這樣認為
既然W作家認為李想何小鵬等不值得被記錄不是斷章取義、刻意引導帶節奏,那麼,他為什麼這樣認為呢?
在採訪中,W作家簡單談了談原因,筆者總結如下:
W作家認為,首先從產量角度,柳傳志和張瑞敏已經做過一遍了,一個在3C產品,一個在白電和黑電,現在是汽車而已。
第二,一個真正的偉大企業家或者企業家羣體,一定要發生幾件事:
一、掌握革命性技術,技術原生是他們發明的
二、有前所未見的商業模式,像貝索斯;
三、在精神層面提出了一些具有共通性的主張,喬布斯、馬斯克都提出了一些主張,再老一輩像亨利·福特有劃時代意義。
言外之意,那幾家新勢力的銷量不算什麼,也不掌握革命性技術、沒有前所未見的商業模式,也沒有馬斯克那樣的精神層面主張。
什麼樣的人值得被記錄?
既然W作家不認為李想李斌何小鵬值得被記錄,那麼誰值得呢?
答案是茅台和馬斯克。
這篇文章前半部分中,W作家花了很長時間仔細聊了聊茅台,並且對茅台進行全方位的誇讚。
W作家透露寫茅台的動機:當初寫它,值得寫是因為中國市值第一名是某互聯網公司,第二名是茅台,大家都説第二名為什麼不是IT互聯網公司,而是一瓶酒,“我帶着好奇進入茅台寫作”;然後發現茅台走到今天是有企業家精神在。
具體表現在:
一、茅台半個多世紀非常沉靜地做一件事:獲得用户,在一個特別細分的行業中建立自己的規則能力和資源壁壘。
二、茅台有很大的現代性,它是一連串偶然,在偶然背後之所以走到今天,是有企業家精神在。
三、賴永初(茅台創始人)最具企業家精神,會做營銷、請律師講知識產權、產量也大,在四十年代具有品牌意識、商標意識。

四、季克良(曾是茅台廠長)更像一個匠人型企業家。他表示“大家認為茅台沒有創新,沒有全球化,技術也沒有變革。它其實有變化,是流程變化,包括酒的温度。酒這個東西,43度和27度不一樣。酒麴是用腳踩還是用制曲機踩,是兩回事。165個工序,30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變化——他更像一個匠人型的企業家。”
五、茅台呈現了某種企業家存在的方式:十年前它不在主流,或者大家不認為是性感的發展方式,但在未來它可能會是做企業的某一個選擇項。
也就是在誇完茅台後,W作家發表了“李想李斌何小鵬不值得被記錄”的觀點,然而,同樣是推動新能源發展的企業家,W作家特地強調馬斯克和李想李斌和小鵬不一樣。
他表示,“馬斯克跟他們還是兩回事。它實際是一種精神能力、一種想象力,是你對商業、人類文明和社會秩序的一種想象力。這種人蠻難得的。”
所以,W作家認為茅台和馬斯克是值得被記錄的,此外,在W作家闡述內容中,還可以瞭解到他也認為喬布斯、亨利·福特是值得被記錄的。
網友:從人類發展的角度,你也沒什麼被值得記錄的

W作家的這種觀點,部分網友不接受。有網友稱W是“水上浮油花的分析”。四害之一的酒吹成第一,高鐵、航天隻字不提;

還有網友調侃稱,從人類歷史角度看,W是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並沒有做什麼值得記錄的事。

還有網友直接表示W也沒做什麼值得記錄的事。

也有網友認為,李想、李斌、何小鵬等是處在新能源風口上,加上融到了資。最後消失在歷史洪流中,也就是圈錢跑路的那一套,最後融資的虧了,買車的消費者虧了。

除了網友,《經濟觀察報》援引汽車從業人士觀點發表評論稱,W作家既不懂企業也不懂產業。李斌、李想、何小鵬三人在自己財富自由後,再押上個人身家性命用美國人的錢,在整個行業都沒有明朗的時候,率先進入新能源汽車,各自在產品、技術、用户上開創性的進行行業創新。並且把中國自主品牌價格上拉,對整個中國汽車品牌建設帶來價值,這些不值得肯定嗎?
筆者也與一位在國內頭部新能源車企工作的業內人士就W作家觀點聊了聊,對方也認為W作家既不懂汽車,也不懂商業。
該業內人士進一步指出,以W作家為代表的羣體,在自己所處的行業中的“信息繭房”裏待太久,所謂隔行如隔山,根本不懂國內新能源行業。
W作家這種人被國內外一些商業巨賈的創業故事洗腦,只喝了人家故事的雞湯,卻品不出他們走到今天背後的核心原因。
然後只會照貓畫虎,把人家的雞湯故事自己隨意消化一通然後變成自己的雞湯勵志文章,到處販賣所謂的“知識”。
然而這種“知識”本質上根本就是隻提出問題,卻提不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或者路徑。只會侃侃而談説李想、李斌、何小鵬不值得記錄,反誇馬斯克是人類文明的想象力,但是實質上廢話一堆,根本給不出馬斯克所謂的“想象力”是什麼;以及根本説不出李想、何小鵬等新能源人為了新能源發展做了哪些具體事情。
“沉醉在大佬創業故事的雞湯概念裏,看不到這些概念背後的現實,W作家這類人已經嚴重脱離現實,所以他們只會説‘不值得被記錄、人類文明的想象力’這種毫無實際意義的評價”。
五問W作家:您真的懂嗎?
筆者在寫這篇文章時,讀了好幾遍這篇一萬字的原專訪報道。
但實話實説,或許是筆者道行不夠,無論讀多少遍,還是不很明白W作家到底説了什麼。整篇下來看上去漂亮話一堆一堆的,但有點實際意義的東西基本沒有,就是各種概念輸出而已。
而筆者更想親自問問W作家幾個問題:您到底知不知道您在説什麼?
一問:為什麼酒企是匠人企業家,造車不算?
W作家誇茅台,説季克良是匠人。因為茅台內部討論“水用清水還是中水、用條石還是碎石”會討論十年、會進行巨大爭論;“第一部分的酒用3%還是7%,這些細節來自基礎與經驗的量化數據”。
如果筆者理解力沒問題,W作家認為茅台是匠人企業家因為茅台會摳細節,對釀酒事無鉅細的要照顧到每個細節,這顯然是值得被記錄的,否則W作家也不會這麼認真談茅台。
那麼,請問W作家,您是真的不知道您口中的“匠人精神”在造車行業也是一樣的嗎?
W作家説,“從產量角度,柳傳志和張瑞敏已經做過一遍了。一個在3C產品,一個在白電黑電,現在是汽車而已。”
不得不説,這個“而已”用的可真精闢,彷彿汽車就和一件普通衣服一樣,到處隨便分分鐘就生產出來,毫無技術含量。
還有“從產量角度”,難道意思是説現在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很高,所以才“毫無意義不值得記錄”?
實際上新能源車涉及到的產業鏈包括車輛製造、電池製造、電機、充電樁等多個領域,這還是筆者很粗略的描述,要是再細分,都可以追溯到發電廠發出的每一度電。
君不見,小米汽車發佈會上,雷軍能把電機轉數做好幾頁PPT。
所以一輛新能源車從原材料到最終成品,這個過程也不僅涉及到成千上萬個產業,更是無數產業工人、科研人員“精心打磨”的結果。比如電機、如何做到有限體積內轉速更高?比如電池,如何做到高續航、高安全性?
所以為什麼酒廠仔細摳原材料、釀酒方式的細節就是“匠人企業家”,而新能源車企就不是匠人了,就不值得被記錄了?
二問:履陷吸毒爭議的馬斯克成為“人類文明和社會秩序想象力”具體是什麼?
再回到李想、李斌、何小鵬等這些中國新能源車企創始人們還有馬斯克這位美國新能源汽車大佬上,W作家對兩方一貶一捧。
但是筆者不懂了,W作家您説馬斯克是“精神能力、想象力、是對商業、人類文明和社會秩序的一種想象力”,能不能斗膽請您具體解釋清楚,馬斯克的精神能力、想象力具體是什麼“力”?馬斯克對於人類文明和社會秩序的“想象力”到底是什麼?
既然W作家把馬斯克抬到人類文明和社會秩序的高度,那麼顯然W作家應該提供更細節的表述。但在筆者看來,拋開馬斯克做的事業,單就涉嫌吸大麻、吸毒的一些爭議行為,足以讓他成為人類文明、社會秩序的想象力嗎?
W作家認為偉大企業家、企業家羣體一定掌握革命性技術,技術原生是他們發明的;有前所未見的商業模式;精神層面上有共通性主張。
按照這個邏輯,顯然是馬斯克、喬布斯、亨利·福特一眾企業家是偉大的,而李想、李斌、何小鵬等則不是偉大的,不值得被記錄。
三問:馬斯克算不算擁有特斯拉的原生技術?
那麼,前不久上市的仰望U8,其技術完全自主,可以實現原地掉頭、橫行(字面意義),並且擁有遠超燃油越野車的越野能力,更重要的是,仰望這個品牌正是中國新能源品牌之一,值不值得被記錄?
再順着W作家的邏輯,必須擁有原生技術,那麼,馬斯克本人創造了特斯拉汽車?2003年7月1日,馬丁·艾伯哈德和馬克·塔彭寧共同創立特斯拉。2004年2月,馬斯克以投資630萬美元為條件,出任特斯拉董事長,擁有一切事務最終決定權。
所以從這個角度,馬斯克算不算掌握了革命性技術,發明了技術的企業家?如果算,馬斯克本人並沒有造電車的技術;如果不算,emmm……
四問:馬斯克精神層面的共通性主張到底是什麼?
關於精神層面上有共通性主張方面,馬斯克的多家公司確實非常值得學習,但馬斯克的公司也是一步一個腳印走到今天。
比如SpaceX的一些產品也都經歷過無數次失敗,然後依然不放棄。
而蔚來、理想、小鵬確實一度被調侃成“三傻”,但是自2015年起至今這近10年,三家新勢力經歷過種種困難,從交付量少、到幾乎瀕死,再到現在月交付過萬,這個過程算不算一種“堅信行業會越來越好的精神”?算不算“持續推動行業發展”的努力?
所以請問W作家,馬斯克共通性主張是什麼?李想、李斌、何小鵬等為什麼不算有共通性主張?
五問:只有採用開創性、全新的商業模式的企業及企業家才有資格被記錄?
而所謂前所未見的商業模式説法,W作家提到貝索斯,但是又一如既往地沒有明確説明到底亞馬遜的商業模式如何前所未見了。
如果説亞馬遜是世界第一家電子商務公司就算做前所未見的商業模式,這個評價確實是無可挑剔。但是,難道説要成為一個值得被記錄的企業家或者企業家羣體就必須非要去開創一個全新商業模式才有資格嗎?
如果W作家認為是這樣,那麼亞馬遜以及貝索斯作為一個開創了前所未見商業模式的、值得被記錄的公司、企業家,在中國市場份額不足10%,這算值得記錄還是不值得?
再進一步而言,如果李想、李斌、何小鵬等不值得被記錄,是否可以引申到當前整個中國新能源領域都不值得被記錄呢?
那麼在電車領域,如今大眾和小鵬合作;奧迪、豐田和比亞迪合作,這些外資百年大車企,都紛紛要和“不值得被記錄的”中國車企合作,到底是為什麼呢?
企業值得被記錄必須動輒幾十、一百年以上?
從企業史角度,企業傳記的前提可能必須企業歷史長達數十年、百年以上,比如xx30年、xx100年,年代的悠久和跨越歷史,可以讓傳記賦予時代感、配合時代變遷的跌宕起伏,這樣貌似才能撐得起著作的厚重感,以及賦予作者一眼望穿長達千年週期的能力。
但沒人規定企業傳記、企業史寫作的前提必須是30年、上百年,某出傳記的知名互聯網公司成立也就20多年。
誠然,國內新能源車發展不算長,但新勢力也快10年了,企業歷史也不算短了,李想李斌何小鵬這些人哪個不是連續創業者,且幾乎都上市了。他們也從不缺歷史厚重感,李想是最負盛名的80後創業代表,從泡泡網到汽車之家到理想汽車;李斌從放牛娃到北大學霸到易車蔚來上市;何小鵬從創辦uc到阿里收購,到小鵬汽車上市,小鵬的飛行汽車在全球也算開創性了吧?
他們哪個身上沒有時代的符號和影響,哪個沒有穿越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新能源的週期?哪個沒有通宵達旦摳產品細節的匠人精神?
你我都是歷史的滄海一粟,都是時代的一員,歸納總結往往是容易的,但當下也是不能被忽略的,現在也即歷史。
那麼,你認同W作家的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