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英語裏沒有“愛國賊”這個説法?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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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愛國者是賊的人才是真正的“賊”,或者説,這種説法在今天的中國是一小撮自認為聰明的文人耍的流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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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關注的一個立場偏反對派的號,最近幾天連發了兩篇文章,聲討以“戰馬行動”為代表的“愛國賊”。另一個立場比較自由主義的號,得意洋洋的寫道:
這兩天在微信上搜“戰馬行動”關鍵詞,一篇替他説話的文章都沒有,全是一面倒地在批評他。之前可不會是這樣,就算現在,你搜“焦作燈籠”的話,也會大吃一驚的,唯獨在“戰馬行動”的問題上,所有文章都高度一致。

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可以參考央視網的評論,大致是這樣的。
ID為“戰馬行動”的博主舉報南京一家商場,這位“愛國博主”指責商場貼旭日旗。但是,消費者若以正常的視角和心理觀察那家商場裏那些裝飾畫的全景,很難將圖案與日本旭日旗劃上等號。 這種咄咄怪事的出現已非首次,不久前,某地地鐵站的廣告圖也被斷章取義地認為是旭日旗,但觀察整體圖案,實則是太陽、梅花、摺扇等傳統元素組成的節日氣氛裝飾,但當事方還是向所謂的“愛國者”妥協了。
“戰馬行動”舉報的那個商場的廣告,有些地方可以聯想到日本。紅色圓形部分讓人想到日章旗,就是我們常説的太陽旗。下面有個類似菊花的標誌,和日本天皇的菊花紋章以及日本國徽有點類似,下面的煙花圖案,也有點像旭日旗。
這個廣告設計,大概率是參考了一些日本元素。然而,參考就參考了。中國到處都有日料店,有啥大不了的。廣告圖上參考一下日本元素,有問題嗎?沒問題。
這個博主名字“戰馬行動”,一看就很中二憤青。有人説,這個舉報者是個網紅,流量驅動。更好理解了,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為了流量,無事生非,小事鬧大,純屬吃飽撐的。
央視網的評論也沒啥問題,裏面説:根本出路回到法治軌道。一方面説:控告和檢舉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舉報有時也是一柄雙刃劍,另一方面也説:因為舉報門檻不高,舉報行為不時淪為借公器打擊異己、為個人牟利的工具。反對氾濫式舉報。
本來就是一件網紅為了流量,找爭議話題引爆傳播的事件,這種事情本來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有些人又開始上綱上線,借題發揮。“愛國賊”這三個字又被拿出來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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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賊這三個字的組合,據説最先出現是在1922年。是陳大悲1922年創作的獨幕劇《愛國賊》。但這幕劇裏面是“愛國賊”,是一個真正的賊,卻還是個正面形象。
賊:你再敢説“賊”!我知道,你賣過國,可沒有當過賊!**你們這一班賣國的王八蛋也配稱“賊”嗎?**你們只配稱“老爺”!稱“大人”!你們賣了國,還配稱“賊”…… 當賊的從來沒有賣過國!賣國的就是你們這班老爺!大人!你們老爺大人賣了國,還要壞我們賊的名譽!
賊:閒話少説!把贏來的錢借給我!(伸左手,張遞過鈔票)慢着!你這錢當真是賭博贏來的錢不是?若是賣國的錢,我還是不要你的!……勞你駕,給我帶個信給你們那班狐羣狗黨的大人老爺!往後不許他們冒我們賊的名!
這幕劇中,賊認為“賣國賊”這個詞是對賊的侮辱,賣國的錢,賊都不願意要。
現代發明“愛國賊”這個詞語併為之賦予負面含義的,應該是一位日本“友人”。2011年,當時活躍在中國互聯網上的加藤嘉一,出版了一本書,名為“愛國賊”。加藤嘉一發明這個詞,主要是批判中國的反日情緒。他表示,2005年的中國反日遊行,讓他發明了“愛國賊”這個詞。這位日本“友人”,曾經因為在中國和“要買慢車票的,購買力和文化相對低的人們排隊排了一小時”而“友邦驚詫”,因此建議鐵道部儘快在涉及高鐵的車站設立針對專門外國人的窗口。
茅於軾在2014年給愛國賊做了些意義限定,並通過這種限定説出了“愛國就變成賊,賣國反而是正確的”等言論。茅的限定就是“獨裁國家”。當時的環球時報,對這種愛國賊的言論,做了堅決的批判:
環球時報:“愛國賊”罵的不是賊 而是愛國
在中國有着深厚根基的愛國主義,近年來經受了互聯網輿論的反覆洗禮。近日茅於軾發微博猛烈抨擊“愛國賊”,受到相同價值觀陣營中一些人的助陣,但也遭到反對者的炮轟。我們認為,發明“愛國賊”這個詞,本身就是針對愛國主義討論的嚴重出軌。它包含了對相當一批愛國者和人們通常理解的愛國主義的挑釁性質疑甚至蔑視。
愛國主義是情懷,是價值觀,人們應如何愛國,則更多是認識問題。不排除一些人愛國的方式是不恰當的,他們還有可能犯各種錯誤。但把他們對愛國的認同單獨剝離出來,稱他們因為“愛國”而成“賊”,這不是同他們的各種錯誤過不去,這就是同愛國過不去。
這就像一個法治主義者如果踐踏了法律,一個民主主義者如果在實際中破壞了民主,我們決不能分別叫他們“法治賊”和“民主賊”一樣,編造“愛國賊”這個概念,最後打擊的不是“賊”,而是愛國本身。
2015年,胡錫進胡編的脱口秀《胡侃》第一期,題目就是《“愛國賊”是中文之恥》,對“愛國賊”一詞進行了這樣的激烈批評:
我跟大家説, 我懂英語、俄語、塞爾維亞語,在這三種語言中,沒有一種語言,能夠把“愛國”和“賊”這倆詞兒給拼在一起的,還挺得意,只有中文,出了這幫孽種啊,我覺得! 他們把這倆詞兒湊到了一起, 編出了這麼一個鬼詞兒“愛國賊”,我要譴責這個詞兒!
環球時報2014年那篇文章,寫得還是挺好的。2015年老胡講的也不錯,不知道今天的老胡是不是還記得當時的那一期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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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對“愛國賊”的定義是狂熱狹隘的極端民族主義者,打着愛國的旗號,抵制普世觀念,煽動中西仇恨,鼓勵過激行為,不加阻止,將給中國和世界帶來暴力和災害。提起“愛國賊”,最常被引用的例子是清末的義和團。
網絡上特別喜歡説“愛國賊”的這批人,常常還提到一個詞“U型鎖”。

一個U型鎖,唸叨了十幾年了。用U型鎖打傷他人的肇事者,按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十年,賠償52萬元。十幾年來,這些人還在用U型鎖説事兒,可見他們也找不到太多其他的事情了。
美國有愛國主義,愛國者這兩個詞。有愛國者法案、愛國者導彈、愛國者電影。
但英語裏沒有“愛國賊”這個詞。美國是沒有狂熱的極端民族主義者嗎?當然有,而且比中國嚴重得多。美國只不過從來不把這種行為和愛國主義這個詞綁定到一起,而是稱之為仇恨犯罪。
美國有個組織叫愛國者陣線,是一個美國白人至上種族主義和新法西斯仇恨組織,美國司法部網站上這樣形容美國的愛國者運動:“到20世紀60年代末,仇恨運動和愛國運動之間的區別開始減弱。愛國者運動開始擁抱種族主義言論,並鼓勵種族主義右翼成員加入他們的組織。”
**美國的愛國者運動已經被種族主義和法西斯主義所污染。但美國輿論場沒有污名化愛國主義和愛國者,也沒有發明一個詞“愛國賊”來指代這些人。**看來,美國缺少一個加藤嘉一這樣的日本人,更缺少茅於軾這樣的本國人。
為什麼美國沒人敢發明“愛國賊”這個詞,因為在美國的政治話語中,愛國者以及愛國主義,和自由、民主、人權等其他普世意識形態概念一樣,被尊為立國理念,地位崇高,從小就灌輸於國民意念之中,已獲得話語“霸權”地位,美國人大多將其視為其意自明,不用證明的公理。所以美國沒有愛國賊這種説法,而是叫“仇恨犯罪”。
而美國這些打着愛國主義旗號的極端種族主義者都幹了啥事呢?最有名的就是四十年前,兩個美國白人活活打死華裔青年陳果仁。這兩個美國白人,各自被判了3000美元罰金和三年緩刑。當然,陳果仁案發生在四十年前,是特例,最近發生的大部分打死華裔的案件中,兇手還是要坐很長時間的牢的。美國還是有點進步。
類似的事情,層出不窮。超過四分之一的美國華人表示,經歷過諸如人身恐嚇或襲擊,財產遭到破壞或損害,以及種族歧視行為。







2020-2022年兩年時間,美國的一個三方研究機構,就記錄了11500起針對亞裔的仇恨行為。
戰馬行動做了啥,舉報了一家商場。然後變成了人人喊打的愛國賊,輿論場大V們呼籲要用尋釁滋事罪繩之以法。有趣的是,呼籲用尋釁滋事罪處理戰馬行動的大V,不少之前都是認為“尋釁滋事”是口袋罪,要求取締這個罪名。
真正的“愛國賊”,打着愛國名義的犯罪分子,數來數去,還是十幾年前的U型鎖。
美國的打着愛國名義的極端種族主義者,仇恨犯罪分子做了什麼呢?把亞裔婦女推下地鐵摔死,把華裔青年活活打死,往中國女性臉上潑硫酸毀容,活活燒死17歲的華裔少女。
然而,美國沒有愛國賊。美國缺一個加藤嘉一這樣的日本人,發明“愛國賊”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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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一件小破事。因為央視網出來批評了兩句極端民族主義。有些人就冒出來了。這些人,如同陰溝裏的老鼠,平時雖然對中國人的愛國主義,恨得牙癢癢的,為了流量為了賺錢,平時戰戰兢兢躲在洞裏,不敢跳出來説話。這些人看到央視網這篇文章,如獲至寶,覺得風向變了,有了尚方寶劍,興高采烈,趕緊衝出洞叫兩聲愛國賊,以此來顯示自己的道德和智力優越感,將自己置於泛人類的道德高地上來批判愛國主義。
有些人一邊標榜自由包容平等,另一邊卻在搞極端意識形態下的站隊式攻擊。
那些口口聲聲言論自由的人,碰到自己不喜歡的言論,最善於上綱上線扣帽子。説什麼”唱響光明論,先除“愛國賊”。之前,也有人説,要恢復民營企業信心,先得處理司馬南。
當時,這位司馬南攻擊聯想的時候,我撰文批駁司馬南維護聯想,認為他對聯想的攻擊是吹毛求疵,無事生非,評論要考慮當時的時代背景。還被聯想事件中司馬南的盟友們攻擊是資本家的乏走狗,是漢奸。
但因為司馬南的言論就處理他,把他抓起來,我同樣也是堅決反對的。
對“戰馬行動”舉報日本元素,舉報敏感日期穿和服深惡痛絕的這些人,卻同時舉報中國大學生穿飛魚服,並對此痛心疾首。在有些人眼中,在中國的大地上,可以自由的穿日本和服,但不能自由的穿中國古裝。真是奇哉怪也。
最後,我用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潘維的一段評論,作為結尾:
潘維:**把愛國者當做“賊”,這在任何國家都是不折不扣的流氓行為,在任何國家都會遭到民眾的唾棄。**我認為把愛國作為一個罪名來罵人是一種極其不好的社會風氣,罵愛國者是流氓的人實際上是真正的流氓,或者説,這種説法在今天的中國是一小撮自認為聰明的文人耍的流氓行為。
如果我們仔細來分析,這樣的風氣在中國其實是有歷史土壤的。中國在近代以來一直落後,所以崇洋媚外成為了一種歷史的留存,進而成為了一支很強大的思維模式和勢力,早年間就有“外國的月亮比中國圓”這樣的説法。這些人不能夠客觀看到中國人自己的進步和人民的努力,認為中國先天事事不如外國,要生存就得依賴外國的施捨,認為在任何對抗中都不可能以相對落後戰勝先進。這種想法走向了極端,就誕生了汪精衞這樣的人。
我們應該旗幟鮮明的反對極端主義,反對打着愛國主義旗號的極端行為,對打着愛國主義旗號的仇恨犯罪分子要依法嚴厲處理。然而,那些一口一個“愛國賊”的人,他們的目的只是反對極端行為,還是要污名化愛國主義呢。他們攻擊的是“賊”,還是愛國呢?
文章開頭,那位自由主義者大V文中有一句話我深表贊同:“**什麼人最恐怖?我覺得就是心懷惡意的人覺得自己高尚的時候,最恐怖。”**然而,我認為愛國主義是一種樸素的感情,是一個正常人都應該有的情緒。並不是多麼高尚的事情。愛國者,也很少覺得自己很高尚,很少表露出與眾不同和高高在上。
真正覺得自己是高尚的,反而是字裏行間忍不住秀道德優越感的,喜歡自己置於泛人類的道德高地上來批判愛國主義的這批人。至於,這批人有沒有心懷惡意,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