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弒母案、重慶姐弟墜亡案3罪犯執行死刑!外網驚歎:有死刑真好,中國幹得漂亮!_風聞
城管张队长-123456-55分钟前
來源:英國報姐
1月31日,大吉,宜清掃垃圾。
昨天上午,連續兩個消息傳來:
重慶姐弟墜亡案被告人張波、葉誠塵被執行死刑。
北大學子弒母案被告人 吳謝宇 被執行死刑。

這兩起案件一直備受關注,犯罪者罔顧人倫痛下殺手,引起了幾乎全民公憤。
現在趕在一月份的最後一天執行死刑,不留垃圾過年,也算是大快人心。
三人被執行死刑的新聞一經發出,立刻轉了上萬條。
與此同時,另外一個話題也恰好上了熱搜:年味兒真的開始上來了!

網友一看笑了,那這可不確實就是年味兒有了嗎?
雙喜臨門,大快人心!

兩條執行死刑的新聞,很快也傳到了國外。
外國多個網站也對此進行了報道:
《中國情侶被死刑:因新女友將其視為“未來負擔”,父親將兩名親生幼兒從15樓陽台扔下致死》

《中國男子為了與情婦為開啓新生活,將其兩名幼子從公寓窗户扔出後,被執行死刑》

《父親將孩子從15樓陽台扔下謀殺後,一對情侶被執行死刑》

這些報道除了報道重慶姐弟墜亡案的具體細節外,也提了同日執行死刑的吳謝宇案。
不過,外媒少不了對中國陰陽怪氣的指責,暗示中國執行死刑不夠人權。然而……這些新聞的評論區,可謂是“大翻車”!
全世界各地的網友,都開始紛紛贊同這次中國的兩個死刑執行:有死刑太好了,有死刑才能真正懲罰罪人啊!
“我剛剛讀了什麼?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邪惡的怪物。”

“看到真正的正義降臨在兩個怪物身上,真是令人耳目一新。”

“他們也應該被扔下陽台,體驗那些無辜孩子所經歷的同樣恐怖。”

“他們的懲罰是公正的。我無法理解怎麼會有人能對兩個無辜的孩子下此狠手,邪惡得令人難以置信。”

“我們也需要死刑,這才是對這種罪行的正確判決。”

“要是在澳大利亞,這個父親就會在法庭上哭,説他童年時期遭到過母親虐待。然後法官一拍手腕,十年就放出來。
中國幹得好。”

“中國做得好,就算我不是特別喜歡中國,也得説這才是對這種罪行的正確懲罰。我為這些孩子和他們的母親感到難過,什麼樣的父親會殺死自己的孩子?”

“原來不需要等30年再處刑。”
“不需要無休無止地呼籲,或者為了最人道的處決方式絞盡腦汁大驚小怪。”
“不需要花納税人的錢好吃好喝地養着他們。”


“這件事發生在 2020 年,他們在 2021 年被判有罪,提出上訴,並在 2024 年被執行死刑,一共不到4年。
非常高效,比我們可悲的效率要高得多。”
“非常值得尊敬的中國效率!”

兩起命案,都實在太惡劣,判死刑完全合法合情。
北大學子吳謝宇用殘忍的手法殺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花了相當長的時間處理屍體,偽造母親身份進行詐騙,毫無悔意。

而重慶姐弟墜亡案,更是令人髮指。

張波為了和新女友葉誠塵在一起,策劃半年,將兩個親生的孩子從陽台上扔了下去。

當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曝光時,更是讓眾人遍體生寒。他們極端蔑視生命,就像是討論今晚吃什麼一樣,討論着如何殺死兩個無辜的孩子,字字句句之中都透露着冷血氣息。








他們在一審、二審被判死刑,以及1月31日被執行死刑,很多人都説,最公平的,是同罪奉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對於這兩個惡魔來説,也應該直接將他們從陽台扔下去,才算為孩子出了一口惡氣。
不過現實裏,顯然不能這麼執行,人不人道另説,但實在是太費精力費時間,還要費勁疏導可能看到的人。
那麼,現在國內外的死刑是怎麼執行的呢?
目前,美國大多數實行死刑的州,都將注射死刑作為其主要或唯一的執行方法,如加州、佛州、喬治亞洲等。
還有一些州允許被判死刑者選擇電椅和槍決作為代替,或者極少數情況下,也允許絞刑。

不過今天還出了一條新聞,美國阿拉巴馬州近日對一名死刑犯實施氮氣處決。

死刑犯名叫肯尼思·史密斯,1988年因受僱殺人被判死刑。
他在2022年先被執行了注射死刑,結果因為靜脈特別不明顯,注射程序出現失誤,一直到第二天都沒成功,他竟然僥倖活了下來。
於是法院改為氮氣處決,讓他通過面罩吸入氮氣窒息死亡。本來預計這是一個無痛且人道的過程,幾秒鐘就會昏迷,幾分鐘就會死亡。結果,第二次死刑,他在牀上搖晃掙扎了好幾分鐘,試圖用力掙脱束縛,22分鐘才被正式宣佈死亡……

這個事情在美國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有説不人道的,也有説他活該的。
而目前在國內,死刑暫時還是採用三針注射,它由三種藥物的連續注射組成。
先注射麻醉劑迅速使囚犯失去意識,然後注射癱瘓劑用於癱瘓囚犯的肌肉,包括呼吸肌肉,從而停止呼吸。
最後,注射一種藥物,直接作用於心臟,導致心臟停搏。

(示意圖)
根據法警説法,這三針是同一通道,機器控制,有自動的時間間隔。唯一需要人工操作的是扎止血帶、消毒和靜脈扎針,然後按執行按鈕。消毒是程序流程,也為了保證執行人員不被感染。

(示意圖)
這樣運用機器的死刑方式,三名法警同時按下各自的按鈕,也是為了減少執行人員的心理影響。
畢竟,殺人犯剝奪他人生命也許沒有絲毫愧疚之心,但對於普通人來説,這可能會造成極大的創傷。
這次兩起死刑執行在國內外引起那麼大反響的原因之一,毋庸置疑,是因為死刑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在法律界一直有廢除死刑的爭議,然而,死刑恰恰是對社會正常法治秩序和人倫道德的最好維護。

在當今社會,死刑的實施被視為一項需極度謹慎處理的措施,僅針對那些罪行極其嚴重、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的個體。
這些罪大惡極的罪犯,嚴重違背了基本的人倫道德,深深踐踏了社會公眾的認知與情感,引發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後果——如果真的讓他們毫髮無損地活下去,才是真的違揹人類社會樸素的道德觀。
殺人償命,血債血償,天經地義。這些罪犯剝奪了他人生命,也許只有當他們自己面臨同樣命運時,才能真正意識到自己犯下了何種罪孽。
死刑是懲罰,更是震懾。只有這最終的震懾存在,才能減少更多悲劇發生,不讓更多的無辜者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