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豐銀行涉嫌以貸轉存變相吸儲_風聞
中访网-中访网官方账号-中访网,解读新商业的主流媒体37分钟前

在2019年中央匯金公司、山東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大華銀行等公司注資1000億元入股後,恆豐銀行“涅槃重生”。然而,遭遇過“劫難”的恆豐銀行依然頻繁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凸顯出公司內控合規上的不足。
2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佈的一則行政處罰顯示,恆豐銀行杭州分行因涉及多項違規被罰款380萬元。

從罰單內容來看,恆豐銀行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與虛增存貸款有關,比如貸款資金迴流後被挪作項目資本金、流動資金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迴流並長期滯留於借款人賬户、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於購買理財、貼現資金迴流用作存單質押,滾動辦理銀行承兑匯票業務,虛增存貸款等等。
近年來,隨着存款利率持續下滑,客户存款意願下降。在銀行零售吸儲考核壓力下,虛增存貸款違法行為頻現,其中以貸轉存的現象尤為嚴重。
據悉,以貸轉存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向客户發放貸款資金後,再根據此前雙方協定以存款的形式回到放貸銀行一部分;二是要求貸款客户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比如,客户只想貸款100萬,但是銀行卻要批給企業200萬的貸款額度,放出去100萬,另外100萬作為企業存款再存入銀行。這樣一來,銀行既完成了放貸任務,還增加了存款規模,一舉兩得。
然而以貸轉存的操作大多是針對資質評級不高或者資金緊缺的客户,這種操作不僅增加了貸款人的資金成本,同時也給銀行自身帶來壞賬風險。所以,我國監管部門明確要求,銀行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從本次罰單來看,恆豐銀行虛增存貸款明顯存在以貸轉存的特徵。而恆豐銀行近期確實因為以貸轉存讓自身陷入信貸損失的風險中。
2023年12月底,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起案件顯示,恆豐銀行西安分行起訴貸款人劉某、陳某追討958萬貸款,而劉某等人在審理環節曝出這筆貸款是基於1千萬虛假存單質押而來,主張以虛假存單作為貸款質押物的不利後果應當由恆豐銀行西安分行承擔。
據文書披露,2016年3月22日,恆豐銀行西安分行與劉某簽訂案涉《個人經營借款合同》,約定主債務人劉某、共同債務人陳某借款金額958萬元、借款期限12個月、自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2日止、年利率4.35%、還款方式為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法。同日,恆豐銀行西安分行與劉某簽訂一份《個人借款質押合同》,以1000萬元儲蓄存單作為質押保證。簽訂合同當日,恆豐銀行西安分行向劉某放款958萬元。但到期後,劉某沒有歸還貸款。
於是恆豐銀行西安分行將劉某等人起訴到法院,主張陳某、劉某返還2千萬元借款本息。然而在法院審理中,劉某卻表示這筆1千萬元的存單為虛假存單,實際上是以恆豐銀行西安分行2千萬元虛假貸款為背景編造而來。因此,劉某認為,以虛假存單作為貸款質押物的不利後果應當由銀行承擔。
後經法院審理確認了2千萬虛假貸款的事實,恆豐銀行西安分行與劉某、陳某之間存在真實的借貸關係,實際借款金額958萬元。因此法院支持,恆豐銀行西安分行以實際發生的958萬元借貸事實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償還借款本金並支付借期內利息。
雖然法院一審判決劉某等人應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但這也充分暴露出恆豐銀行在存貸環節嚴重的風控漏洞。(內容來源|華博商業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