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看法認為這種款識屬於“有意為之”,另一種看法認為它是“無意錯寫”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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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印加節度使”推薦,來自《資料:南京博物院館藏~》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確實的真的,是康熙年的文物沒錯。事實上你這個東西並不是孤例。
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藏 清 “大明康熙年制”款鬥彩雲龍紋盤,而且是標準官窯,被定為國家一級文物。1957年故宮博物院調撥。斂口,淺弧腹,大圈足。器身白釉底鬥彩裝飾。口沿內外單圈,底內一週青花弦紋裝飾,圈內繪正面雲龍紋。外壁繪龍鳳紋。外底青花雙線圈內署楷書“大明康熙年制”六字雙行款
為什麼出現總結來看,有兩種看法:一種看法認為這種款識屬於“有意為之”,另一種看法認為它是“無意錯寫”。
有意為之,持“有意為之”這種看法的研究者認為,出現“大明康熙年制”款是因為當時社會環境影響下的一種“避諱”。
康熙十六年,出於維護帝王權威的考慮,浮樑知縣發佈了“年款禁令”。
清乾隆《浮樑縣志》記載 :“康熙十六年,邑令張齊仲,陽城人,禁鎮户瓷器書年號及聖賢字跡,以免破殘。”
這裏的意思也很明瞭,康熙十六年,景德鎮民窯在燒造瓷器時,禁止窯工書寫皇帝年號。目的也很簡單——以免破殘。瓷器容易碎,寫上康熙年款的瓷器如果碎了,顯然是不吉利的,所以乾脆禁止書寫本朝年號。
所以説康熙早年本朝的瓷器,寫款非常少,你基本上見不到真正題款本朝大清康熙年制款的瓷器,對於民窯大多數寫的大明嘉靖或者大明成化或者大明宣德,碎了就碎了,不會傷及本朝。即使這樣,從實際上看,這種“年款禁令”並不能完全禁絕康熙民窯瓷器題寫年款。例如康熙三十八年,浮樑又立“奉憲永禁”碑,碑文中再次重申了民窯不得書寫年款的禁令,如有“陽奉陰違,一經查出,定拿枷責不貸” ,説明依舊有違反禁令者出現。
另一種看法認為它是“無意錯寫”。
持“無意寫錯”看法的研究者認為,這種款識屬於“錯款”,就好像人民幣也有錯版一樣。
中國古代社會識字率並不高,很多窯工並不認字,只是照樣畫寫罷了。而景德鎮從明代開始就一直為宮廷燒造瓷器,其中的很多工匠都經歷了明清兩代的更替。
康熙初年,景德鎮實行“官搭民燒”的制度,一些製作官窯的工匠同時也有可能會去製作民窯產品。
因而存在這樣一種可能:曾經在明代景德鎮窯場內製作的工匠,在清初康熙年間再次被徵召制瓷,由於並不認字,又是曾經的熟練工,極有可能在書寫時不經意間寫成了“大明”。
除了這兩種比較説得過去的理由以外,另外還有一些説法。
例如可能是窯工懷念故國大明,冒着被殺頭的危險,寫下了“大明康熙年制”的款;也可能是不滿清王朝的統治,為了抒發憤懣之情,特地把“康熙”的年號乾坤大挪移到“大明”身上。
但是總得來説國家博物館的東西,定性和定義是很嚴肅的。看着無厘頭的東西,的的確確真的是康熙朝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