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地方財政主要收入是賣地所得,現在地賣不動了地方上也就沒錢了_風聞
Tonyzhangly-53分钟前
【本文來自《散裝江蘇十三太保都是二級財政!只有江蘇卷能統一江蘇》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亂臣賊子
- 你説這麼多,聽起來比較專業,但兩個事實怎麼解釋?1江蘇所有的地級市都不上繳給省裏而是直接給中央,2地級市下轄的縣級市都不上繳給所屬地級市而只給省。那江蘇的財政哪裏來,因為有超級強的縣級市,以及省企和央企,再由省統籌安排,向相對欠發達地區和重點投資領域傾斜。中央這個政策還不是因為根據江蘇實際情況讓江蘇承擔更多的貢獻以充實國庫,然後再進行支付轉移?那還不是我説的更明白?
你自己都看沒有明白!再次重複一遍。
1.在國地税合一徵收的情況下,國家、省、縣/市的財政是根據不同税目有不同的分配比例的,並不是江蘇省的縣/市不上繳給省裏而直接給中央,而事實上是中國的主要税目是增值税這是由國家徵收,但是國家要返還部分給省與縣/市,而這個返還比例各省都不一樣。
2.在中國的憲法之下,所謂的地級市(內蒙的“盟”)並不是合一的選區,他不具有合一的政權性質,而只是省轄市與地區行署的行政合併暫時產物(地區行署只是省政府的派出機構並不具有政權性質),並不能在其行政區域內統一收税並具有統一的財權,所以所謂的地級市的下轄縣(縣級市)的縣域是按照法律不用向地級市繳税(地級市就不是政權單位根本就沒有收税權),而給省繳税的則是根據不同税目省與縣/市有不同的分配比例這裏的上繳部分。和上面是呼應的,只有政權性質的單位才能在其選區內收税。
省內的財政轉移支付是指省財政來補貼省內的不發達縣/區財政的行為,這並不是江蘇省才獨有,而是全國普遍情況,至於這補貼的錢哪來?有國家財政的返還款也有省財政的自己的錢,只是因江蘇省財政是“淨上繳”的財政單位,所以看起來是江蘇省自己出錢在補貼其下的縣/區財政,同時在宏觀數據上看全國有五個省/直轄市是“淨上繳”單位所以看起來是由他們在補貼全國其他的省區。
以江蘇省為例,江蘇省財政每年要補貼最不發達的蘇北17個縣/區財政款項,其中區財政並不是獨立地方財政單位而縣財政才是獨立地方二級財政單位,所以要依法去補貼區財政是跨過其市財政而勢必由專項方式來直接補貼,其中包括淮安市的淮陰區與洪澤區、宿遷市的宿豫區、連雲港市的贛榆區,而補貼其他13個縣財政可以以專項方式也可以直接給縣財政來統籌,與此同時江蘇省財政每年也給全省百十個縣(縣級市)/區以專項方式給了農業補貼(土地紅線哪都有就算是蘇錫常地區也不例外)。
中國是國家、省、縣/市的財政是根據不同税目有不同的分配比例來計算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分配比例與國家返還比例都是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調整的),而不是國外那種直接用立法來明確“聯邦國税目由聯邦政府收”“州税目由州政府收”“市税目由市政府收”,其税目與徵收比率制定都是由各立法單位表決通過的。
央企地方子公司與省屬國企及地方國企都是要按照公司法向其在經營範圍內繳税,這些税款是屬於各徵收單位。而省屬企業及地方國企是有地方出資人的,地方出資人上的財政單位是可以根據出資比例佔比獲得該類企業的分紅,其中要納入地方財政就算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一部分。而事實上,近年來地方縣/市財政主要收入其實是賣地所得,即所謂的“土地財政”,現在地賣不動了地方上也就沒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