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策十五篇_風聞
观望天下-2小时前
目錄
一、建立現代科舉制(2018-2-15)… 1
二、建立現代選舉制(2018-2-15)… 2
三、建立現代府兵制(2020-2-15)… 6
四、中國人融為一族(2020-8-18)… 8
五、中國人融為一教(2020-8-18)… 8
六、建立現代分封制(2020-8-18)… 11
七、改革貨幣發行機制(2018-2-15)… 12
八、農村土地改革(2022-10-26)… 13
九、養老保險改革(2023-2-15)… 13
十、財政一半來分紅(2023-8-16)… 14
十一、婚育納入大學教育(2023-12-15)… 15
十二、非婚不性(2024-1-2)… 15
十三、中國人不外嫁(2024-1-3)… 15
十四、本族人不受打罵(2024-1-3)… 15
十五、中國婦女35歲前不得上班(2024-3-5)… 15
一、建立現代科舉制(2018-2-15)
1.鎮長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
鎮長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在鎮長選舉的前一年舉行,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公民方可報考。
考試科目設置經濟科、管理科、法科、軍事科、理科、工科、醫科、農科、文學科、史科、哲學科、教育科、藝術科十三科,每科滿分100分,總分1300分。考生在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參選的鎮,由考試部按志願、分數高低錄取各鎮鎮長候選人。
2.市長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
市長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在市長選舉的前一年舉行,曾任鎮長級(鎮長、鎮議會議長、鎮法院院長)及以上官職的公民方可報考。
考試科目設置經濟科、管理科、法科、軍事科、理科、工科、醫科、農科、文學科、史科、哲學科、教育科、藝術科十三科,每科滿分100分,總分1300分。考生在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參選的市,由考試部按志願、分數高低錄取各市市長候選人。
3.軍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
尉官、校官、將官候選人實行全國統一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通過後方有資格擔任相應級別軍職、授予相應級別軍銜。現役及退役軍人均可報考尉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曾任排級及以上軍職者方可報考校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曾任營級及以上軍職者方可報考將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
排、連級軍官由上級任免,從尉官候選人中選任,任期一年,每年由下屬士兵投信任票,獲半數以上不信任票者,立即免職。營、旅級軍官由上級任免,從校官候選人中選任,每年由下屬排連級軍官投信任票,獲半數以上不信任票者,立即免職。軍級及以上軍官由總統任免,從將官候選人中選任。
二、建立現代選舉制(2018-2-15)
**1.**行政區劃
全國行政區設置為國、省、市、區、鎮、裏六級。
省、自治區統一設置為省,地級市、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地區、盟、自治州統一設置為市,縣級市、市轄區、縣、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統一設置為區,鎮、街道、鄉、民族鄉、蘇木、民族蘇木統一設置為鎮,行政村、社區、嘎査統一設置為裏。
**2.**機構設置
根據分權制衡原則,國家機構設置為國會、國府、國法院,市級機構設置為市議會、市政府、市法院,鎮級機構設置為鎮議會、鎮政府、鎮法院。
為提高辦事效率、防止地方割據,省、區、裏級機構為上級派出機構,只設置行政機構(省政府、區政府、裏公所),不設置議會、法院。
省、市、區的數量和地域由國府決定,鎮、裏的數量和地域由市政府決定。
國家政權架構圖如下:

**3.**分權制衡
(1)國家分權
國府行使行政權,實行總統負責制,下轄國務院、軍事院、考試院。國府對外宣戰、對外合約、財政預算、重要人事任命須報國會批准。總統可以否決國會議案,但經國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必須服從。省政府是國府的派出機構,代表國府在各省行使行政權。
國會行使立法權、監察權、預算批准權、貨幣權,實行議員票決制,下轄立法部、監察部、預算部、央行部。任一國會議員均可提出議案,經1/10以上國會議員聯署支持後方可交國會表決,經國會全體議員的半數以上贊成則議案通過。經國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國府、國法院必須服從,但修改憲法、彈劾總統、彈劾大法官須經國會全體議員的3/4以上多數贊成方可通過。
國法院行使司法權,包括司憲權、司法審查權、案件審判權,由九名大法官組成,實行大法官票決制,國法院的判決須經全體大法官的半數以上贊成方可生效。經全體大法官的半數以上贊成可宣佈議會議案、政府行為違憲,使之無效,但經國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國法院必須服從。任一大法官對市法院終審判決提出異議,可要求市法院重審,或提至國法院審判。任一大法官認為某一案件應由國法院審判,可對案件受理、審判。死刑判決須報國法院複核。
市議會、鎮議會對國會通過的議案必須服從,市政府、鎮政府對國府的政令必須服從,市法院、鎮法院對國法院的判決必須服從。
經全國1%以上成年公民聯署支持,或經半數以上國會議員聯署支持,可就聯署議案發起全國公民投票,經全國成年公民的半數以上贊成則議案通過,公民投票通過的議案各級機構必須服從。
(2)市級分權
市政府行使行政權,實行市長負責制。市政府財政預算、簽訂合約、重要人事任命須報市議會批准。市長可以否決市議會議案,但經市議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必須服從。區政府是市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市政府在各區行使行政權。
市議會行使立規權、監察權、預算批准權,實行議員票決制。任一議員均可提出議案,經1/10以上議員聯署支持後方可交市議會表決,經市議會全體議員的半數以上贊成則議案通過。彈劾市長、彈劾市法院院長、市長否決議案重新審批須經市議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方可通過。經市議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市政府、市法院必須服從。
市法院行使司法權,包括司法審查權、案件審判權,實行院長負責制。市法院院長髮現市議會議案、市政府行為違法,可宣佈其無效。經市議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市法院必須服從。院長任免市法院組成人員,授權法官對受理案件進行開庭審理、判決,重大案件由院長親自判決。除死刑判決外,市法院判決即為終審判決。
(3)鎮級分權
鎮政府行使行政權,實行鎮長負責制。鎮政府財政預算、簽訂合約、重要人事任命須報鎮議會批准。鎮長可以否決鎮議會議案,但經鎮議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必須服從。裏公所是鎮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鎮政府在各里行使行政權。
鎮議會行使立規權、監察權、預算批准權,實行議員票決制。任一議員均可提出議案,經1/10以上議員聯署支持後方可交鎮議會表決,經鎮議會全體議員的半數以上贊成則議案通過。彈劾鎮長、彈劾鎮法院院長、鎮長否決議案重新審批須經鎮議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方可通過。經鎮議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鎮政府、鎮法院必須服從。
鎮法院行使司法權,包括司法審查權、案件審判權,實行院長負責制。鎮法院院長髮現鎮議會議案、鎮政府行為違法,可宣佈其無效。經鎮議會全體議員的2/3以上多數贊成通過的議案,鎮法院必須服從。院長任免鎮法院組成人員,授權法官對受理案件進行開庭審理、判決,重大案件由院長親自判決。若當事人對鎮法院判決不服,可向市法院上訴。
**4.**選舉制度
(1)鎮級選舉
鎮議會由鎮議員組成,每裏選出一名鎮議員,由該裏常住成年公民普選產生,任期3年(漢族人口比例低於50%的鎮,鎮議會的1/3議員由鎮長任免)。經該裏1%以上常住成年公民聯署支持,方可報名成為鎮議員候選人。
鎮政府實行鎮長負責制,任免鎮政府組成人員。鎮長由該鎮常住成年公民普選產生,任期3年。鎮長候選人由全國統一考試產生一名,由該鎮議會議員互選產生兩名(漢族人口比例低於50%的鎮,改為由所屬市政府提名2名候選人),共三名候選人。裏公所實行里長負責制,任免裏公所組成人員,里長由鎮長任免。鎮政府各部門長、里長可以從鎮議會議員中選任。
鎮法院實行院長負責制,任免鎮法院組成人員。院長由鎮議會選舉產生,任期4年。院長候選人由市法院院長提名,提名人數至少兩名,候選人須從事法律職業十年以上。
(2)市級選舉
市議會由市議員組成,每鎮選出一名市議員,由該鎮常住成年公民普選產生,任期3年(漢族人口比例低於50%的市,市議會的1/3議員由市長任免)。本市常住成年公民,通過鎮長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或曾任鎮長級(鎮長、鎮議會議長、鎮法院院長)及以上官職,方可報名成為市議員候選人。
市政府實行市長負責制,任免市政府組成人員。市長由該市常住成年公民普選產生,任期3年。市長候選人由全國統一考試產生一名,由該市議會議員互選產生兩名(漢族人口比例低於50%的市,改為由國府提名2名候選人),共三名候選人。區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任免區政府組成人員,區長由市長任免。市政府各部門長、區長至少半數須從市議會議員中選任。
市法院實行院長負責制,任免市法院組成人員。院長由市議會選舉產生,任期4年。院長候選人由國法院提名,提名人數至少兩名,候選人須從事法律職業十年以上。
(3)國家選舉
國會是國家最高立法、監察機構,由國會議員組成,每市至少選出一名國會議員,由該市常住成年公民普選產生,任期5年。以500萬人為一個檔次,常住人口每超出一個檔次增加一個國會議員名額(即常住人口低於500萬的市選出1名國會議員,常住人口超過500萬低於1000萬的市選出2名國會議員,常住人口超過1000萬低於1500萬的市選出3名國會議員,以此類推)。本市常住成年公民,通過市長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或曾任市長級(市長、市議會議長、市法院院長)及以上官職,方可報名成為國會議員候選人。
國府是國家最高行政機構,實行總統負責制,任免國府組成人員。總統由全國成年公民普選產生,任期5年。總統候選人由國會議員互選產生三名。省政府實行省長負責制,任免省政府組成人員,省長由總統任免。國府各院長、部長、省長至少半數須從國會議員中選任。
國法院是國家最高司法機構,由九名大法官組成。大法官由國會選舉產生,任期10年,每五年改選一半。大法官候選人由總統提名,提名人數至少是當選大法官人數的兩倍,候選人須從事法律職業十年以上。九名大法官中年齡最長者為首席大法官,主持大法官會議。
三、建立現代府兵制(2020-2-15)
1.建立國企、事業單位招工考錄製度
事業單位大多數應轉製為國企,國企、事業單位除工勤人員(如工人、勤務人員)以外的非領導職務員工,實行招工全國統一考試製度,每年舉行一次。
國企、事業單位每年6月將下一年招工名額上報國務院,教育部根據招工崗位分成若干科(如財務科、人資科、採購科、銷售科、醫科、教師科等),每年9月分科舉行考試,大專及以上學歷者(含末期在校生)均可任選一科報考。
考生在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教育部按志願、分數高低向國企、事業單位投檔,由國企、事業單位根據分數擇優錄用。
考生錄用後由錄用單位試用半年,試用期合格後雙方簽訂五年勞動合同,屆滿是否續簽由雙方協商決定,用工事宜按勞動法執行。
2.完善公務員考錄製度
公務員招錄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各級政府(含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每年將下一年招錄名額報送國務院,教育部根據招錄崗位分成若干科(如財税科、外交科、警察科、法律科、民政科、建設科等),每年分科舉行考試,大專及以上學歷者(含末期在校生)均可任選一科報考。
考生在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教育部按志願、分數高低向各級政府投檔,由各級政府根據分數擇優錄用。
3.完善義務兵役制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錄用的公務員和國企、事業單位員工,年齡未滿35週歲者須服義務兵役2年(女性可縮短為半年,解放軍、武警均設義務兵),在錄用後五年內服滿。服役期限因軍隊安排(如義務兵升士官、士官續期、士官升軍官、戰爭需要等)可延長,服役期間錄用單位為其停薪留職,服役期滿錄用單位須續用。士官從義務兵中選拔。軍人退役後在政府、國企事業單位的職級,按退役時的軍銜對應任用。
如此以來,退役軍人就業危機、體制內人員引進危機一併解決,又在國企事業單位聚集了大批成建制退伍軍人,一旦戰事需要,可以源源不斷提供軍事經驗豐富、有組織、有紀錄、成建制的兵員,成為中華民族崛起的強力保障。
以均田制為基礎,兵農合一的府兵制使隋唐走向鼎盛,以國企為基礎,兵工合一的現代府兵制,必將使中華崛起於全球。
4.建立軍官考錄製度
尉官、校官、將官候選人實行全國統一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通過後方有資格擔任相應級別軍職、授予相應級別軍銜。現役義務兵、士官均可報考尉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通過尉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後方可報考校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通過校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後方可報考將官候選人全國統一考試。
排、連級軍官由士兵直接選舉產生,候選人由上級從尉官候選人中提名,任期一年。營、旅級軍官由上級任免,從校官候選人中選任,每年由士兵投信任票,獲半數以上不信任票者,立即免職。軍級及以上軍官由軍委主席任免,從將官候選人中選任。
四、中國人融為一族(2020-8-18)
1.迴歸五族共和
根據五族共和的標準,對中國各民族進行重新劃分,仍將民族成分標識在身份證、户口簿上。夫妻一人為漢族者,其子女的民族成分須登記為漢族。取消一切對少數民族的優惠政策,撤銷一切民族自治機構。
2.重塑中華民族
制定民族法,規定:非漢族國民只能與漢族國民通婚;夫妻一方為漢族則生育自由,夫妻雙方均非漢族則僅能生育一個孩子。全國通行漢字、普通話,禁止學校在幼兒園、小學階段教授其他文字、語言,取締各類少數民族語言學校。全國國民實行漢姓漢名,禁止取非漢族姓名。非漢族與漢族發生糾紛,漢族減半處罰和量刑,非漢族加倍處罰和量刑。
各市建立紅娘學院,免費招收未婚者入學,二十二歲以上未婚者必須入學,根據學歷分班,非漢族者分散於各班,每週現場上課一天,結婚後畢業。
通過法律和政策,逐步將滿族、維吾爾族、藏族、蒙古族、歸化族同化為漢族,塑造以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
3.恢復修史和祭祀
建國史館,組織修訂國家史、地方誌、家譜、個人傳記,根據基因和家譜將每個國民的祖先至少追溯到明朝。
每個地級市至少建一座禮拜堂,供奉上帝和先祖,定期祭祀、禮拜,禮拜堂是各級宗教領袖的辦公場所,也是各地最核心的宗教場所。
五、中國人融為一教(2020-8-18)
**1.**建立宗教教職人員全國統一考試製度
宗教教職人員全國統一考試分為初級宗教師、中級宗教師、高級宗教師三級,每年考試一次。考試分為五科即儒教科、道教科、佛教科、基督教科、伊斯蘭教科,考試教材分別根據儒家十三經及諸子百家著作、道教十三經、佛教十三經、基督教聖經、古蘭經編寫。
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均可報考初級宗教師考試,考生從五科中任選一科參加考試,合格者則頒發初級宗教師資格證書。初級宗教師方可報中級宗教師考試,考生從五科中任選三科參加考試,全部合格者則頒發中級宗教師資格證書。中級宗教師方可報高級宗教師考試,考生須參加五科考試,全部合格者則頒發高級宗教師資格證書。
**2.**將宗教協會進行公司化改造
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中華教總公司,下設中國儒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佛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道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基督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伊斯蘭教集團有限公司。
融諸子百家為儒教,在孔子學院的基礎上成立中國儒教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佛教協會的基礎上成立中國佛教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道教協會的基礎上成立中國道教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基督教協會、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的基礎上成立中國基督教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的基礎上成立中國伊斯蘭教集團有限公司。五大宗教公司均由中華教總公司全資控股。
中華教總公司及下設五大宗教公司須遵照公司法經營,董事長、總經理由國資委任免,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長任免,中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任免,財報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所有教職人員由公司聘任及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公司員工,未經聘任不得成為教職人員,非教職人員不得傳教。中華教總公司及下設五大宗教公司亦可僱傭非信徒人員為公司服務。
教職人員分為教宗(每教設一教宗)、教長(每教在一個地級市設一教長)、主教(每教在一個鎮設一主教)、主持(每教在一個宗教場所設一主持)、傳教士(一般教職人員統稱傳教士)五級,教宗由總經理兼任,教長由董事長從高級宗教師中任免,主教由總經理從中級宗教師中任免,主持由主教從初級宗教師中任免,通過宗教教職人員全國統一考試者方可擔任教宗、教長、主教、主持。
國家禁止五大宗教之外的宗教活動,五大宗教分別由五大宗教公司管理。公民信教須向五大宗教公司申請,經簽約後成為信徒,由五大宗教公司分別發放信徒證,無信徒證者不得信教、不得從事宗教活動。五大宗教公司對違反教規者可給予警告、減免福利、撤銷教內職務、留教察看、開除教籍等處分,違反法律者移交國家司法機關。
**3.**統一教義、教規
中華教總公司以“一個上帝、五個聖人、敬天祭祖、傳宗接代”為宗旨並參考各教經典,創立中華教教義、編寫中華教聖經,根據中國國情制定中華教教規。五個聖人即孔子、老子、釋迦摩尼、耶穌、穆罕默德。五大宗教公司根據中華教教規制定各教教規的細則,經中華教總公司批准後實行。
中國儒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管理儒教教職人員,向信徒傳授中華教教義、中華教聖經,監督儒教信徒遵循教規,經營全國各地的除佛寺、道觀、教堂、清真寺外的人文類景區。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經中國儒教集團有限公司吸納、批准方可成為儒教信徒,信徒負有遵循教規及每年奉獻一百元人民幣的義務,享有中國儒教集團有限公司向信徒承諾的福利,如困難救助、諸子百家經典講學、祭祀活動優惠、景區半價等。
中國佛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管理佛教教職人員,向信徒傳授中華教教義、中華教聖經,監督佛教信徒遵循教規,經營全國各地的佛寺及附屬景區。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經中國佛教集團有限公司吸納、批准方可成為佛教信徒,信徒負有遵循教規及每年奉獻一百元人民幣的義務,享有中國佛教集團有限公司向信徒承諾的福利,如困難救助、法事活動優惠、景區半價等。
中國道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管理道教教職人員,向信徒傳授中華教教義、中華教聖經,監督道教信徒遵循教規,經營全國各地的道觀及附屬景區。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經中國道教集團有限公司吸納、批准方可成為道教信徒,信徒負有遵循教規及每年奉獻一百元人民幣的義務,享有中國道教集團有限公司向信徒承諾的福利,如困難救助、法事活動優惠、景區半價等。
中國基督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管理基督教教職人員,向信徒傳授中華教教義、中華教聖經,監督基督教信徒遵循教規,經營全國各地的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教堂及附屬景區。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經中國基督教集團有限公司吸納、批准方可成為基督教信徒,信徒負有遵循教規及每年奉獻一百元人民幣的義務,享有中國基督教集團有限公司向信徒承諾的福利,如困難救助、法事活動優惠、景區半價等。
中國伊斯蘭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管理伊斯蘭教教職人員,向信徒傳授中華教教義、中華教聖經,監督伊斯蘭教信徒遵循教規,經營全國各地的清真寺及附屬景區。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經中國伊斯蘭教集團有限公司吸納、批准方可成為伊斯蘭教信徒,信徒負有遵循教規及每年奉獻一百元人民幣的義務,享有中國伊斯蘭教集團有限公司向信徒承諾的福利,如困難救助、法事活動優惠、景區半價等。
**4.**修訂宗教相關法律
根據上述兩項改革措施修訂所有宗教相關法律,制定宗教法,並要明確我國宗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干涉。
六、建立現代分封制(2020-8-18)
1.重建分封制度
建立公侯伯三爵,每爵分上中下三級,授予政績優秀的文武官員、貢獻突出的國民,將難治之地的行政權承包之,由國家主席提名,經全國人大投票任免。
公爵均世襲罔替,上公從大一統王朝的皇室後裔中選任,承包一市的行政權,中公從局部王朝的皇室後裔中選任,承包一縣的行政權,下公從對中華民族作出卓越貢獻的歷史名人後裔中選任,承包一鄉鎮的行政權。
侯爵承包一縣的行政權,上侯承包期500年、中侯承包期400年、下侯承包期300年。伯爵承包一鄉鎮的行政權,上伯承包期500年、中伯承包期400年、下伯承包期300年。
行政權承包期內,由承包人全權負責該地行政事務,任免政府官員,但不得干預立法、司法。承包期內該地税收的10%歸承包人所有。承包期內若承包人因身體等原因難以視事,可推薦繼任者,經全國人大批准後生效,繼任者承繼其爵位和行政承包權。
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新獲得領土,實行分封制度,將行政權承包給有爵之人,全權負責該地行政事務。
2.恢復犯人戍邊政策
根據司法部數據,目前中國有680所監獄,有170多萬犯人和近30萬獄警。將刑期一年以上的犯人遷往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建立監獄工廠、農場,要求政府、軍隊所用物品優先從其採購。
七、改革貨幣發行機制(2018-2-15)
1.改革貨幣投放途徑
建立國民基金,包括養老、育兒、醫療、教育、住房等賬户,每年測定需求資金,以此為錨發行貨幣,直接支付於個人國民基金賬户。養老金和育兒金根據全國平均工資測定,平等的發放於每個退休國民和未成年國民。醫療金分為日常醫療金和大病醫療金,日常醫療金根據全國平均標準測定,平等的發放於每個國民,大病醫療金實行全額實報實銷。教育金根據全國平均標準測定,平等的發放於每個受教育國民(包括幼兒園至大學階段)。住房金根據全國平均房租標準測定,平等的發放於每個無房國民。
2.改革資本市場
股票發行實行註冊制,上市企業每年現金分紅不得低於當年利潤的15%,連續三年不盈利必須退市,退市須將股市募集資金全部返還股民,並支付不低於基準貸款利率的利息。
金融行業應對民營企業開放,利率、匯率逐步實現自由化,國有金融機構允許民營企業參股,國有股份逐步降低至50%以下。
3.改革所有制
國有企業全部實行混合所有制,開放所有壟斷行業,國資委由管理企業轉變為管理資本,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允許民營企業參股,國有股份逐步通過出售降低至50%以下,國有股出售所得和利潤分紅上繳國民基金。
土地實行私有制,農村土地歸承包人所有,城鎮住宅和商業用地歸房產所有人所有,城鎮工業用地歸承租人所有,荒山、荒島、沙漠等荒地由國家拍賣,拍賣所得上繳國民基金。
國民基金上繳所得用於購買上市企業股票,但不得超過任一上市企業股份的10%,分紅所得支付養老、育兒、醫療、教育、住房等賬户。
4.改革社會管理
實行高考全國統招統考、同分同權。廢除計劃生育政策,還民生育之自由,廢除户籍制度,還民遷徙之自由。
將社保、住房公積金統籌賬户的歷史虧空由國民基金補足,然後全部轉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繳納自願、存取自由,享有不低於同期國債收益的利息。
建立職業資格全國統考制度,在財務、採購、銷售、人事、審計、法務、生產、技術、研發等崗位,開展從業人員資格、中級管理人員資格、高級管理人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確立各崗位的資格准入制度。
八、農村土地改革(2022-10-26)
農村承包地、宅基地的所有權由村組集體確權至家庭户集體,農村村路、公地(池塘、荒坡等)的所有權確權至鄉鎮政府,行政村、組不再擁有土地所有權。
家庭户集體可以將承包地、宅基地的所有權進行轉讓與買賣,也可以出租,未經縣級政府批准不得改變承包地的農業用途。農村土地所有權的轉讓與買賣,應在政府部門進行變更登記和更換所有權證。
九、養老保險改革(2023-2-15)
由國務院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管理國民養老保險事務,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企業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合併,統一為國民養老保險,國民退休年齡為60週歲。
國民養老保險資金只設置個人賬户,不設置統籌賬户,國務院社會保障部門為每個國民設立養老保險資金賬户,辦理社會保障卡,賬户資金收支明細憑社會保障卡在銀行查詢。國民退休後,由國務院社會保障部門每月匯入個人養老保險資金賬户,國民憑社會保障卡在銀行取款。
國民養老保險資金由基本養老金、定存養老金、贍養金三部分組成。
基本養老金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每個退休國民每月領取同等金額,每月金額至少1000元,具體金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每年統一測定。
定存養老金由國民在退休之前每月繳存,按個人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單位繳納比例為20%,職工繳納比例為8%,無工作單位的國民由其自願每月量收繳存,每個國民每年繳存金額不得高於國家個人所得税年免徵額的3倍。定存養老金存入個人養老保險資金賬户,存款年利率為央行基準年利率的5倍以上(具體利率由國務院每年統一規定),存款利息高於市場的差額由國家財政補貼銀行。國民退休後,以20年為期平均每月領取,國民死亡時餘額一次領完。
每個國民定存養老金每月繳存金額的20%,用於支付其父母的贍養金,由存世的父母平均分配,父母均死亡後,不再支付贍養金。
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企業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統籌賬户與個人賬户合併,按上述測算得出各參保人的賬户金額,匯入每個國民的養老保險資金賬户。
十、財政一半來分紅(2023-8-16)
**1.**財政一半來分紅
每年將全口徑財政收入的50%給國民分紅,平均分給每個中國公民,春節前打入個人社保卡。
2.2022****年全國財政收支

3.2022****年全國財政分紅測算
2022年財政收入28.727萬億元,拿出50%給國民分紅,每人一年可分得10174元,五口之家可分得50871元,可以小康矣,何愁沒有消費?何愁沒有經濟增長?何愁老百姓不生兒育女?按此“取之於民,發之於民”的辦法,經濟立馬好,民生立馬好。
十一、婚育納入大學教育(2023-12-15)
中國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改為十八週歲;大學生領取結婚證並生育一名及以上子女,方能獲得畢業證,結婚、生育納入大學學分,佔比不低於30%;生育兩名及以上子女者方可報考研究生、公務員;女性未婚未育者,不得出國留學、就業。
十二、非婚不性(2024-1-2)
非合法夫妻禁止發生性關係,違者由公安機關對各方各罰款一萬元,情節嚴重者可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外國人違反一律加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性工作者發生性關係,豁免處罰。
三、中國人不外嫁(2024-1-3)
禁止中國女人嫁給外國人,違者雙方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解除婚姻關係;禁止中國女人與外國人發生性關係,違者雙方各處罰一萬元,外國人加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四、本族人不受打罵(2024-1-3)
禁止外國人毆打、辱罵中國人,禁止外族人毆打、辱罵漢族人,禁止異教徒毆打、辱罵儒教徒,違者由公安機關處以罰款、拘留,毆打者罰款一萬元、拘留十五天,辱罵者罰款一千元、拘留三天,情節嚴重者可判刑。
十五、中國婦女35歲前不得上班(2024-3-5)
十八至三十五週歲的中國籍女性應當以生育、照護子女為義務,禁止從事社會工作,中國境內的政府單位、事業單位、企業組織均不得錄用十八至三十五週歲的中國籍女性。
中國境內的企業組織可以僱用外籍女性,但嚴格限制僱用外籍男性,並鼓勵外籍女性嫁給中國男人,以便緩解中國男性結婚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