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的錢要不要交出去?_風聞
请辩-作家-蔡垒磊:著有畅销书《认知突围》、《爱情的逻辑》33分钟前

文:蔡壘磊
蔡叔你好,我覺得目前的幣圈是牛市,很想做點投資,但老婆不同意,她想改善一下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我們現在住的是90幾平,兩個人住,老婆説現在房價合適,想改善一套再大點的,因為以後生了娃可能會不夠住,而我覺得幣圈的週期可能就那麼幾次機會,不想錯過,但老婆覺得幣圈風險太大,為此我們爭論了好幾次。家裏的財政大權一直由老婆掌握,雖然我是掙錢的主力,但兜裏其實沒幾塊錢。
我想問問蔡叔,如果一個男人也想為家庭做更大的貢獻,但這個貢獻可能跟另一半意見相左,這種情況下除了傷害感情以外還能怎麼做?感謝蔡叔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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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投資幣圈還是投資股市、樓市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錢誰做主的問題。
我有個樸素的判斷方法,誰掙錢誰分配,就這麼簡單。你掙錢,那這個錢理應由你來分配,即你老婆的價值需要你補多少,你們雙方都認可,那就按月給就行了,它沒有標準,是主觀的——國際華裔小姐郭秀雲嫁給了富豪龐鼎元,對方給10w一個月的生活費,是合理的,普通人嫁給普通人,可能給的是5000一個月的生活費,也是合理的。
那掙錢的人如果被要求掙的錢全上交呢?這種情況也有合理的,那就是你掙的錢全上交了,也抵不過你老婆的價值,那你除了掏空以外就沒有別的方法了——如果你全上交了,且讓出了最終支配權,那就説明你認可了上面這一點,也認可了你老婆的價值大於這個錢,不管是顏值的價值還是理財的價值或者是家庭的貢獻,反正就是大於你掙的所有錢。是不是這個簡單的道理?
**所以你想自己支配錢,這個事情在不同家庭裏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在普通人那裏,老婆掌握財政大權是很常見的,因為普通人掙幾千一個月,本身除去家庭開支外,就沒什麼結餘了,掌握跟不掌握差別不大,掌握的人還勞心勞力。但如果不是普通人,購買對方價值綽綽有餘,還把錢都交出去,那就會鬧笑話,就像那個記者問郭廣昌説家裏是不是太太管錢,被郭廣昌用看傻子的眼光看一樣。
**這一切都是遵循市場邏輯的,誰不願意誰就走,很簡單,能忍下來的説明肯定也有得益之處,平衡總有平衡的道理。**如果一個人不認可對方的市場價值,卻還把錢交出去了,那就説明被一些錯誤觀念給pua了,沒有例外。
幣圈有句著名的話,叫“not your key,not your money”,指的是你不掌管鑰匙,那就不是你的錢。所以交易所裏的錢是誰的?是交易所的;支付寶裏的錢是誰的?是支付寶的;你銀行卡里的錢是誰的?是銀行的。同理,你家的錢是誰的?是你老婆的。有人説,婚後財產不是一人一半嗎?你錯了,一人一半是離婚以後的概念,在這之前,誰對錢有支配權,誰就擁有這份錢——花錢買菜的時候,買菜的人可能天天買對方愛吃而自己不愛吃的菜嗎?絕對不可能,最多就是平衡,不能再多了,而且這個平衡在對方看來,一定也是稍微偏向金錢支配方的;説是家庭開支,可家庭該開支到哪裏是不是也有分歧?這個分歧偏向哪裏?大概率是金錢支配方的意願,比如家裏要添一套遊戲設備和給孩子報補習班或者是添置一個掃地機器人,購買護膚品等等,究竟花在哪裏?不掌握錢的人,基本上每次“商量”都是弱勢方,他們的意願註定會被壓抑——偶爾幾次如願,還是對方覺得“別太過分了”而給的奶頭樂。
當然了,有時候不掙錢的一方理財能力優秀,那就算掙錢的掙再多,也不是不能全給,但有一個標準,那就是當掙錢方要把錢拿回來根據自己的意願去分配的時候,能不能拿回來?如果能拿回來,那可以説是一種家庭分工;但如果拿不回來,那“出於對方理財能力優秀而把錢的分配權給出去”就是一種自欺欺人——這是你的價值補貼,而不是你出於家庭收益最大化的自願選擇。
所以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的投資方向才對,也覺得對方的價值不值得這麼高的補貼,那就得跟對方談一次,邏輯説清楚,大家都不要道德綁架,接受就接受,以後就按新的分配方案來,不接受就不接受,那就及時止損。
**每個人都在追求自己人生的價值最大化,所有“為了別人”都是扯淡。**結婚也是,結婚不過是代表你們在那個時間點上,互相配合過日子首先符合了你們自己的個人利益,而不是符合對方的利益,否則你們根本結不成婚。但人生是長跑,當兩個人的“人生價值最大化”開始出現分歧的時候,那就得重新談條件,根據彼此當下的市場價值,去達到新的納什均衡點,談攏就談攏,談不攏就談不攏,這很正常,就算現在談不攏也不代表當初的談攏是不對的。
所以你好好根據我上面説的去考慮,考慮清楚了,那不管怎麼決策都是對的,因為這件事沒有標準答案——有人就是被pua了,我只是提醒一下,而有人可能花錢拿到的消費價值很大,那補貼再多也是正常的。只不過道理就是這麼個道理,我只提供思考方式。
祝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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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蔡壘磊,感謝你的閲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