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權“懶”於下省?“圖省事”的管理法是怎麼毀了元朝的?_風聞
夙兴夜寐刘沫沫-34分钟前
來源:國家人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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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寶訓》中記載了一段頗有意思的君臣對話。
洪武二年,明太祖朱元璋御奉天門,召元之舊臣問元朝的政策得失。當時元舊臣馬翼的看法是:
“元有天下,以寬得之,亦以寬失之。”
由此看來,馬翼認為元代是一個十分“寬”的朝代。後世也因此流傳出一種認為元代十分“寬仁”的説法。但這是真的嗎?
對此,朱元璋當時就説:
“以寬得之,則聞之矣。以寬失之,則未之聞也。夫步急則躓,弦急則絕,民急則亂。居上之道,正當用寬。但云寬則得眾,不雲寬之失也。元季君臣耽於逸樂,循至淪亡,其失在於縱,元實非寬也。大抵聖王之道,寬而有制,不以廢棄為寬;簡而有節,不以任易為簡。施之適中,則無弊矣。”
可見,這裏的“寬”並非現在許多人所誤解的“寬仁”,而是具有貶義的“寬縱”。元朝君臣終日沉湎於聲色犬馬,享樂無度,給當時的人民帶來了深重苦難。這也導致國家衰落,最終失去天下。因此,元朝的“寬”實際上是“放縱”,而且是過度的放縱。

釉裏紅地白花暗刻雲龍紋四系扁壺,元,此壺的造型別致,帶有北方遊牧民族的特徵。來源/故宮博物院
很多人認為元代是一個等級分明、壓迫深重的朝代,但這種觀點與真實歷史情況存在較大差異。實際上,元代統治者來自遊牧民族,與其他朝代的統治者相比,有一個較為明顯的區別,即他們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對政事的瞭解。《元史》記載,元朝建立初期,許多蒙古大臣對政事不熟悉,不精通文字、刑名和公牘,對所治理的地區也知之甚少。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元代統治者採取了一種方法,即讓當地人管理當地事務,保持原有的管理方式。於是,“行省制”就此產生。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統治成本,但也存在明顯弊端,引發了中央與地方的矛盾。然而,這種體制為中間的官僚集團和地主集團提供了較大的活動空間。由於元代的最高統治者對各地的具體情況並不在意,只要按時納税、不造反,他們就可以自由行事。因此,在廣闊的元帝國境內,出現瞭如蒙古舊俗、漢法、“回回法”等多種法律和習俗並行的奇特局面。

“元帥國王都行省之印”印,元代,銅質。來源/故宮博物院
而所謂元代的“四等人制度”,其實並沒有被元朝官方律令或制度文件所收錄,在明初的官方文件中也沒有相關描述。其較知名的出處是民國史學大師錢穆的《國史大綱》,但書中也並未指明具體來源。實際上,在元代,甚至有一些貧困的蒙古人和色目人賣身給漢人做奴隸。由此可見,元代對地方的管理非常寬鬆,甚至可以説是“皇權懶於下省”。這樣一來,各個行省的高官和基層地主集團就迎來了史無前例的“好日子”。
按照蒙思明在《元代社會階級制度》一書中的總結,元代的吏治就是:
“一曰強佔豪奪,侵暴佃民。二曰隱役避賦,流毒百姓。三曰欺上壓下,私受國恩。四曰乘人之危,重利盤剝。”
這些人濫用權力,收受賄賂,買官賣官,無惡不作。且在他們的縱容下,歷朝歷代都在打壓的地主豪強勢力也迅速增長起來。例如,松江下砂場的瞿霆發,承租了大量官田,加上他自己的私有土地,佔地總面積之大,使他成為浙西地區首屈一指的“多田翁”。而澱山湖一帶的大地主曹夢炎,則巧取豪奪了大量良田為自己私產。這些地主豪強能夠如此肆無忌憚地兼併土地,所依靠的自然是元朝的官僚集團。據記載:
“江南三省所轄之地,很多人都是出自兼併土地的豪強之家,這些人的親戚們騎着高頭大馬,跟着大官大員們招搖過市,遊手好閒,不當差役,營幹身事,把持官府,欺壓良民,以私害公。”
他們仗着自己的財富和勢力,完全不把法律法規放在眼裏。如前面提到的曹夢炎,只因向元朝捐了一萬石糧食,就被任命為浙東道宣慰副使,並免除徭役。針對這種情況,元代尚書左丞相樂實曾建議向江南的大户徵税,並讓他們每户至少出一個男丁當兵,以控制這些江南地主。然而,一年後他卻以“擾亂舊章,毒害百姓”的罪名被處決。這説明這些江南地主的勢力已經能夠影響到元代的最高統治集團,他們簡直就是手眼通天的“土皇帝”,根本談不上“四等人”了。史學家孟森也曾説:
“自有史以來,以元代為最無制度,馬上得之,馬上治之……於長治久安之法度,了無措意之處。”

掐絲琺琅纏枝蓮紋藏草瓶,元。來源/故宮博物院
能夠享受到這些“好處”,也就不難理解為何直到元朝滅亡後,逃往草原沙漠的北元宮廷中仍有不少江南地主願意追隨,而在江南地區也一直有人懷念所謂的“大元寬仁”。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另一個原因,就是一直備受爭議的元代“包税制”。
1237年,西域商人第一次向窩闊台提出包税的請求,想用140萬兩白銀包買全國課税。1239年,色目商人再次向窩闊台提出了包買天下税收的請求。這次,他提出了讓大汗無法拒絕的價碼——220萬兩白銀,因為當年朝廷總税收才100多萬兩白銀。對元朝統治者來説,這顯然是個難以拒絕的價碼。於是1240年,這位色目商人被任命為諸路課税使,統管國家十路課税所。

窩闊台的影視形象。來源/電視劇《忽必烈傳奇》截圖
對於元朝來説,他們的主要財源並非農業税,而是鹽税和商税。朝廷對農業税的輕視,對地主集團而言無疑是一大利好,但對普通農民來説可能就並非如此了,因為問題出在“包税制”上。元朝統治者只關心分攤下去的税收指標能否完成,並不想操心其他事情。然而,那些包税人則不同,他們在獲得徵税權力後,必然想要獲利回本。於是,就出現了神奇的一幕:大地主們聯合官僚和包税人,隨意向其他小地主和農民攤派税收指標,而他們自己卻無需繳納賦税,甚至還能從中謀取利益。例如,福建崇安縣的每户小農平均要負擔原本應負擔徭役的五十幾倍。令人驚訝的是,這種情況在江南各地竟然普遍存在。
其次,即便按照田畝來徵役,大地主也能巧妙地躲避。這導致了實際賦役極度不均的問題,這個問題一直到元朝滅亡也沒能解決,甚至成為了元朝滅亡的導火索之一。例如上文提到的瞿氏,其霸佔的土地每年僅徵收的税糧就多達一百七十餘萬石,引起了貧苦百姓的強烈不滿。百姓們強烈要求朝廷核查,但江浙行省的檢校官王艮卻以“恐生民亂、引發社會動盪”為由推脱執行。

陶男俑,元。來源/故宮博物院
顯然,這些人與包税人利益一致,能滿足他們的利益才是第一位,至於普通百姓的生死,他們才不會關心。而人的貪慾又是無止境的,據記載,天曆年間(1328-1330)的苛捐雜税比忽必烈時代增加了二十倍。到了元代末代皇帝順帝時期,大量已經破產的農民仍然要交税,無法交税的農民則要面臨嚴酷的刑罰。而那些兼併了大量土地的地主集團,則享受着“無爵邑而有封君之貴、無印節而有官府之權”的優待,對於這些人來説,當然要感謝大元的“寬仁”,但對其他人而言,這種“寬仁”無異於地獄。
然而,元代的這種“寬仁”最終也給自己帶來了毀滅。根據《元史·刑法一》的記載,當時的貪官污吏徇私枉法,兇頑不法之徒屢屢被赦免;得到元朝政府支持的僧侶(或官員)無節制地釋放囚犯,引起了普通農民的嚴重不滿。僅元成宗大德七年,就查處了贓污官吏凡一萬八千四百七十三人,贓款四萬五千八百六十五錠,冤案五千一百七十六件。而這,只是元代社會黑暗的冰山一角。

至正年造中統元寶交鈔。來源/故宮博物院
而最荒誕的是,據《元史》記載:一個叫範孟的開封杞縣人,假傳聖旨,竟然一下殺掉了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月祿帖木兒、廉訪使完者不花等一大批高官,雖然他後來也被“捕誅”,但是可以想象元代的整個社會體系已經到了何種境地。當時百姓童謠都説:
“天高皇帝遠,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將奈何?”
正是這些各種各樣的地主豪強和貪官污吏們把老百姓們都逼上了絕路,所以元朝修黃河修得“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
不過更離譜的是,面對全國的起義,元朝統治者們採取的方法居然還是以“招安”為主,不但張士誠、方國珍等先後被招安,就連朱元璋也曾差點被招安。
元代的“寬”由此可見一斑,只要老老實實納税,哪怕造反都能通過招安解決。然而到了元末,腐朽的元朝朝廷已經無力壓制羣雄並起的局面,最終在全國大起義的浪潮中徹底走下了歷史舞台。
參考文獻:
《元史》 脱脱 中華書局 1976
《元代社會階級制度》 蒙思明 中華書局 1980
明《寶訓》 朱元璋 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