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權益觀察|充電寶收費亂象怪獸侵害用户權益,轉轉們的陰陽檢測_風聞
港湾商业观察-港湾商业观察官方账号-3小时前

《港灣商業觀察》樂沛淇
手機不離身的當代人們,手機電量已然成為了大家外出的安全感,現在幾乎在各個場景都能看到共享充電寶的租借服務,共享充電寶在便利人們生活的同時,相關的投訴也從未停過。
2024年3月15日,《港灣商業觀察》在黑貓平台檢索關鍵字“共享充電寶”,出現了23778條相關投訴,其中包括來電、小電、速綠、美團、怪獸和街電等。
收費亂象,你的共享充電寶一年多少錢?
熱愛使用手機拍照的消費者小吳,幾乎每次出門手機電量都不夠使用,因此每次都自帶充電寶備用,但是就在前幾日,他忘記帶上充電寶出門,在手機沒電的時候他租借了一個充電寶,用了一小時左右,手機電量竟然只增加了10%,小吳覺得充電速度太慢,就想將充電寶還回,但是回到租借的機器,卻發現每個租借口都已經有充電寶了,他輾轉至500米外的同品牌機器才還上,此時距離租借時間不到2小時,彈出了扣款16元。
小吳認為,共享充電寶利用消費者的急用需求,以如此高的租借金額和極慢的充電速度來提供服務,實在是蠻橫。
當小吳和身邊的朋友提起時,沒想到,幾乎每一個朋友都和小吳有類似的經歷,其中還包括充電寶歸還但仍然繼續計費、押金不退、同品牌不同地點價格不統一等情況。
小吳和他的朋友們的經歷不是個例,“共享充電寶用完只充了30%”“為啥共享充電寶充電趕不上掉電”“共享充電寶為什麼成了刺客”“建議加強整改充電寶刺客”等關於共享充電寶的熱搜頻頻出現,而每一條熱搜的評論區裏,網友們都清一色地“吐槽”共享充電寶。
“充幾小時都夠我買一個品牌充電寶了”“滿大街找歸還點”“充不滿電”“無人處理,沒有售後”,甚至還不乏網友直言“坑人的事兒是玩的最明白的”“已成垃圾了”。
同樣是在近期,一位網友曬出“一年花1200元用共享充電寶”的帖子成為熱搜。恐怕多數消費者沒有細算一年下來的共享充電寶費用可以如此之高。
共享充電寶問題愈演愈烈的同時,也吸引到了消費者保護機構的注意。
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指出,近年來,民生消費類相關輿情持續引發公眾熱議。本次調查結果顯示,低價旅遊團暗存強制購物、視頻平台會員服務“打了折扣”、共享充電寶“好借難還”引共鳴。
2023年,深圳市消委會收到共享充電寶消費投訴2816件,同比增長45.3%,惡意扣費、易借難還、押金不退、還錯被卡、充電異常等是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曾於2022年在深圳11個行政區針對多個品牌共享充電寶進行走訪調查,調查結果顯示,95%的共享充電寶投放點未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收費標準。
2024年3月11日,廣東省深圳市消委會發布全國首個共享充電寶行業自律公約,此自律公約履行範圍覆蓋深圳市街電、搜電、來電、倍電、怪獸、美團、瞎充七大主流充電寶品牌,近20萬個共享充電寶點位。公約內容如下:
“一是明示收費規則,在機身或租借頁面明確公示收費規則包括免費時長、計費標準、封頂價、押金信息。二是增加免費時長,充電寶租借免費時長不少於5分鐘。三是細化計價單位,充電寶租借的計價時間單位不超過半小時。四是保持高電量出借,充電寶電量低於50%不出借,人流高峯情況下低於50%出借需明確告知消費者。五是出廠檢測,產品出廠前需抽樣進行48小時以上質量檢測。六是建立定期維護和異常回收機制,定期安排設備排查,對異常設備回收檢測,循環充放電超500次的充電寶暫停使用並回收。七是高效處理投訴,消費者投訴72小時內受理並提出解決方案。八是訂單暫停計費機制,消費者充電完成因所在地難以及時歸還充電寶時,企業核實後可暫停計費。”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蒙媛也就共享充電寶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建議,她表示:消費者買的不是充電時間而是電量,企業應當創新收費形式,從“以小時計費”的收費規則轉變為以“充電度數”進行計費。網友們對其紛紛叫好。
有法律人士對《港灣商業觀察》表示,近年來,共享充電寶充電慢、充電貴、無處歸還、亂扣費等問題屢屢被消費者詬病。消費者掃碼獲取充電寶後,與共享充電寶公司達成了租賃合同關係。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商家作為出租方,應保證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如用户歸還了充電寶,租賃合同關係終止,應停止計費。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則規定了消費者享有知悉所使用產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質量保障的權利。
“共享充電寶經營者作為出租人,應確保其提供的充電寶可正常使用及歸還。若因經營者原因導致消費者無法正常使用或正常歸還充電寶,由此產生的費用應由經營者負擔。否則,經營者將可能構成合同違約並侵害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因此,部分充電寶公司的定責機制實際與法律規定相違背,且如果充電寶公司不履行其應負有的義務,對於所遇到的問題消極處理,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協會、市場監管部門投訴,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廣告彈窗,怪獸充電被通報侵害用户權益
消費亂象的同時,共享充電寶還出現着虛假廣告彈窗情況。
消費者陳女士在掃碼共享充電寶租借時出現刮刮樂界面,陳女士點擊開始抽獎,界面顯示陳女士中獎,出現 “填寫個人信息即可領取” 字眼,陳女士提交填寫後卻出現“您已購買成功”提示,陳女士聯繫客服,客服卻回覆所提交的個人信息即視為購買了相應獎品。這種引導消費者“購買獎品”的情況不在少數,幾乎每一個使用過共享充電寶的消費者都遇到過引導的初始界面,包括但不限於刮刮樂界面、保險界面、轉盤界面等,除此之外,還有“手機號已過期,請重新認證”“加盟福利”“會員權益辦理”等引導性提示,五花八門,層出不窮。
共享充電寶在上述虛假廣告彈窗之中,也伴隨着收集用户隱私的嫌疑。
在上述虛假廣告的領取界面,往往需要填寫姓名、手機號碼、地址甚至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有業內人士反映,彈窗之中個人信息的填寫往往會被打包出售給相關廣告主,廣告主則對充電寶商家付費,之後,消費者也許會頻頻收到推銷電話。
2021年1月11日,廣東省通信管理局通報,因存侵害用户權益和安全隱患等問題,街電等209款App被責令整改或關停。
2023年6月16日,上海市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啓動“聚焦八大消費場景個人信息保護‘亮劍浦江’執法”。
據上海市網信辦,在國家網信辦網絡執法與監督局指導下,“亮劍浦江·消費領域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近期聚焦租借手機充電器場景中普遍存在的“過度採、強制要、誘導取、違規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根據網民舉報線索和前期技術巡查發現,C站充電、電飽飽、火電寶、鯤鯨雲電、泡泡充電、豚電充電、喜充共享充電寶等手機充電設備租借服務企業在掃碼環節(還未進入租借環節)就強制索要消費者手機號碼、微信暱稱、頭像等個人信息以及存在用户註銷賬號困難等問題。
市區兩級網信部門對相關企業開展約談指導、普法教育,要求企業按照《個人信息保護法》相關規定,全面落實個人信息處理的“最小必要”原則,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必須公開、透明,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合法合規。上海市網信辦相關負責人指出,租借手機充電設備應用範圍廣、使用頻次高、羣眾感知強。提供掃碼充電服務的企業要對照以下《租借手機充電器場景下所需最小必要個人信息清單》進行自查整改,確保掃碼、租借、尋找機櫃、支付等各環節全流程合法合規,切實維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
“掃碼環節,僅需拍照權限,無需存儲、地理位置、手機號碼等其他權限或個人信息。
租借環節,僅需手機號碼。因租借後,消費者隨身攜帶充電器,如商家遇上逾期未歸還等問題,可通過手機號碼聯繫消費者;無需位置等其他個人信息。
尋找機櫃環節,可通過地圖選點等方式為消費者展示特定地點附近可用機櫃,精準位置權限基於更好服務可以收集,但不應被強制或頻繁索取。
支付環節,如通過押金支付,則無需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如通過免押金信用支付,則需提供信用賬户信息(如支付寶上的“芝麻信用”,微信上的“支付分”)供充電器運營企業核實;如通過他人代付,則無需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
下一步,上海市網信辦將跟進相關企業整改落實情況,不定期開展“回頭看”檢查,對整改不力、問題嚴重的企業依法立案、從嚴查處。
今年3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公佈了《關於侵害用户權益行為的APP(SDK)通報(2024年第2批,總第37批)》,怪獸充電(EM.US)被列入其中,所涉問題為欺騙誤導強迫用户。
作為國內共享充電寶第一股的怪獸充電被通報,如若能對於其他品牌充電寶起到警示作用,也許對於行業的健康發展來説是一件好事。相信在監管部門、消費者的共同作用下,共享充電寶能合理的、安全的幫助到更多的人們。
二手平台投訴頻發,轉轉們的陰陽檢測?
消費者期待充電寶在監管之下完成轉型升級的同時,共享經濟方面的另一個投訴重災區——二手平台也存在着不少問題。
2024年3月15日,《港灣商業觀察》在黑貓平台搜索關鍵字“閒魚、轉轉、拍拍和瓜子二手車”,出現的投訴量分別為158898條、82456條、48296條和3996條。
其中,關於閒魚的投訴多包括“商品質量、客服問題、網絡欺詐”等,關於轉轉的投訴多包括“商品質量、退款問題、貨不對板”等,關於拍拍的投訴多包括“質檢問題、貨不對板、客服問題”等,關於瓜子二手車的投訴多包括“商品質量、虛假促銷、退款問題”等,除此之外,二手平台商品良莠不齊,假貨、次品頻頻出現,也讓消費者十分頭疼。
今年3月10日,有消費者在黑貓平台投訴稱在閒魚購買到了假貨,驗貨後確認為假,客服卻未作出處理。
同樣的事也發生在轉轉平台上,有消費者投訴稱買了二手蘋果耳機鑑定為假,無法聯繫上賣家。
2023年11月29日,“網友舉報轉轉二手手機出具陰陽檢測報告”衝上熱搜。博主猴大腕以自身經歷為例,指出轉轉存在陰陽檢測報告。據博主猴大腕錄製視頻表示,自己花費3112元在一家線下轉轉店購買了一部95新128G的iPhone12Pro,緊接着在另一家轉轉店卻只賣出1190元,差價達1122元。
隨後又在轉轉實體店買了3部手機,四部手機共花費13610元,價格分別為3582元、4693.01元、3112元、2223元,然而博主將這四部手機進行轉轉回收時,卻只賣出9567元,價格分別為3619元、2530元、1990元、1428元。差價達4043元,利潤高達30%左右,買賣手機,間隔時間不到半小時。
博主錄製視頻內容顯示,在轉轉實體店購買時,店員表示產品價格以質檢報告為根據,手機買賣前後質檢報告是一致的。
隨後博主指出,轉轉出具的質檢報告是假的。同一部手機購買時,質檢報告標註的是,屏幕無劃痕,在轉轉店出售時,質檢報告顯示,屏幕存在細微劃痕。
並且,博主表示四部手機的兩份質檢報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異,買的時候標註輕微磕碰,回收時卻檢驗為明顯磕碰。購買時顯示攝像頭正常、屏幕無劃痕,回收驗機時查後拍照有斑,屏幕細微劃痕。
11月29日,轉轉發布聲明向該博主致歉。
此外,瓜子二手車也有相關爭議,今年3月14日,有消費者投訴瓜子二手車隱瞞事故車事實高價賣給消費者。
當消費者在二手平台遇見售假或隱瞞實情時,應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有法律人士表示,二手平台買賣雙方維權途徑主要有這幾條:1,向平台投訴,要求售後、調解等;2,撥打12315等消費者維權熱線;3,涉嫌詐騙等刑事犯罪的,收集好證據,向公安報案;4,向法院對二手平台和賣家提起民事訴訟維權。
如何維權的問題在許多平台都已經得到重視,設計了各類糾紛解決機制,但二手交易平台售後服務參差不齊,部分平台溝通、投訴渠道不暢通、投訴機制不規範、解決方式粗暴單一。
以閒魚為例,在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時,推出“小法庭”進行調解,由買賣雙方各自舉證,由平台上的其他用户分辨雙方哪一方“有理”,最終支持多的人獲勝。這樣的評判機制在面對一般簡單的糾紛時或許能夠較為高效地解決問題,但也存在公信力差、責任認定不規範、雙方舉證難等問題。且平台的責任認定並不具有權威性,一旦對簿公堂,平台的處理結果當然並不成為法庭判決的依據。
此法律人士建議,消費者應當增強自己的維權意識,當遇到不公正的處理結果時,可以保存好證據,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由其介入處理,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維權。(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