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封建迷信 重塑喪葬文化_風聞
千里驽马观天下-27分钟前
泱泱華夏,歷史悠久,文明史至少也有五千年。綿延數千年的中華文明,在當今世界上獨一無二。論起博大精深,可謂無出其右。舉凡政治、經濟、軍事、外交、哲學、教育、文化、科技等等,無論哪一個方面,中華民族都形成了一整套獨特深邃的思想體系。正如江河滾滾,泥沙俱下,用當代的眼光看,中華文明中難免也夾雜着不少的糟粕,這其中,對中國人影響最大的莫過於封建迷信。雖然“五四運動”高舉“德先生”“賽先生”的大旗,提倡科學,反對迷信,然而 100餘年過去了,其間又經歷了轟轟烈烈的“破四舊”的猛烈衝擊,封建迷信在當下的社會依然根深蒂固。不要説普通的鄉村,就連一些政府機關、高等學府以及中小學校裏,都或多或少隱藏着封建迷信思想,建築的開工、大門的方位乃至辦公室的擺設,都滲透着迷信的因素,受到迷信的擺佈。不必説普通的百姓,就連那些大大小小的各級官員,上至省部級以上的高官,下至鄉村幹部,有許多人都是封建迷信的徒子徒孫。在廣大的鄉村,更是封建迷信的天下,蓋房子、娶媳婦、嫁閨女、葬死者等等,無不尊奉着封建迷信的章程。
尤其需要説一説的,就是當下城市鄉村盛行的喪葬習俗。由於城市管理嚴密到位,火葬也早已形成共識,封建迷信可鑽的空子已經很少了,但是在祭祀掃墓方面,迷信的影響仍然難以消除,焚燒紙錢最為典型,尤其是在清明節之前的幾天裏。而在廣大的鄉村,由於善男信女的普遍存在,喪葬習俗完全是由封建迷信主導,大量焚燒紙錢紙紮更是司空見慣。特別是在清明節前幾天和大年三十的下午,一時間更是盛況空前。至於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倒是還在其次。
3月26日,南通市民政局、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通告《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通告》要求,全市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製造、銷售冥幣紙錢、紙紮實物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通告稱,違反通告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製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一通告被曝光後,立即引發巨大爭議,質疑聲音接踵而至。近年來,此類爭議在其他地方亦有發生,對於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界定常常引發民眾不滿。一些地方把冥幣紙錢納入禁止製作和銷售的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範圍內,但羣眾認為冥幣紙錢只是祭祀的傳統物品,不屬於封建迷信。之所以產生這些爭論,是因為國家並未出台明確而有效的規定,更缺乏促進殯葬改革的法律。
經查詢,目前我國關於殯葬方面權威最高的法規是國務院發佈的《殯葬管理條例》。該條例最早於1997年7月11日由國務院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1997年7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5號)》發佈;2012年11月9日,國務院發佈了修訂後的新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禁止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然而,對於“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這一概念並未明確劃定範圍。依據該條例,各省、市、自治區也制定了相應的條例或管理辦法,但大多並未對“封建迷信喪葬用品”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如《安徽省殯葬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禁止在喪葬中進行各種封建迷信活動。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喪葬迷信用品。”其中“喪葬迷信用品”並未列出具體範圍,仍是模糊的。
天津市和北京市在這一方面走在前列。先説北京市。1990年3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頒佈了《北京市殯葬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喪葬迷信用品”。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殯葬管理條例》**頒佈,並於2016年11月作出修改。其中第二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製造、銷售冥票和紙人、紙馬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與之前的管理辦法相比,有了明顯進步。
在禁止製造、銷售、使用封建迷信殯葬用品方面,天津市做出了最大努力,走在全國最前列。天津市人民政府於1992年6月3日發佈了《天津市殯葬管理辦法》,其中第十四條規定:“嚴禁生產、經營、購買、擺放紙人、紙馬、紙彩電、紙冰箱等一切用於殯葬活動的封建迷信祭品。”第十五條規定“禁止在喪事活動中進行吹打唸經、看風水等一切封建迷信活動”。1998年2月,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天津市殯葬管理條例》,2005年12月作出修訂,2012年5月再次修正。《天津市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禁止在街道、樓羣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擺放或者焚燒紙牛、紙馬等迷信用品,進行吹打唸經、拋撒紙錢等迷信活動。”第二十五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製造、銷售紙人、紙牛、紙馬、冥幣以及其他用於喪葬活動的迷信用品。”**這應當是目前國內關於“喪葬迷信用品”或“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最明確的規定。
在《天津市殯葬管理條例》的制定和審議過程中,對於應否採用法律強制手段改變羣眾的某些喪葬習俗問題曾有過較大爭議。《天津市殯葬管理條例(草案)》中的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二款分別規定了“在送葬道路上不得拋撒紙錢、人民幣及其他雜物”,“在喪事活動中,禁止製做、擺放、焚燒紙人、紙馬等封建迷信祭品和從事看風水、吹打唸經等封建迷信活動”、“禁止在殯儀館以外的公共場所擺放、焚燒花圈、花籃”。由於考慮到上述內容涉及到羣眾的喪葬習俗問題,主要應當通過宣傳教育、典型示範和嚴格控制喪葬用品的生產、銷售等方法引導羣眾逐步改變,而不宜採取法律強制手段去解決,否則容易形成執法人員與羣眾之間感情上的對立,甚至使矛盾激化;再加上天津市人民政府1992年發佈的《天津市殯葬管理辦法》中曾對上述行為作出過強令禁止的規定,但實踐證明難於執行,而主管部門也沒有相應的執法隊伍,無力檢查監督執法,致使已形成的規定流於形式,沒有發揮作用,因此,最終審議通過《天津市殯葬管理條例》沒有保留上述內容。雖然如此,天津市在這一方面仍然走在全國各省、市、區的最前面。2023年,天津北辰區雙口鎮政府發佈過一則《關於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用品的通告》,其中列出了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具體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冥幣、紙錢等“金錢”類;牛、紙馬、紙轎車等“交通工具”類;紙人、紙彩電、紙箱子等“生活用品”類,這正是對《天津市殯葬管理條例》的落實。
當前,由於各地實際情況和風俗習慣差異懸殊,一些地方雖然在推進殯葬改革方面付出了種種努力,但因為沒有明確封建迷信用品及活動的範圍,缺乏統一的認識和標準,再加上來自民間的阻力太大,導致政府主管部門對殯葬行業各種亂象的監管措施難以進一步落實。特別是國務院頒佈的《殯葬管理條例》對於“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並未作出明確的劃定,一些省市區為了減少麻煩,在相應條例或辦法中也就坡下驢不作具體規定,於是,相關的法規便被束之高閣,乃至成為空中樓閣,遙遙不可及。因此,與殯葬相關的封建迷信便大行其道,屢禁不止。每年的清明節期間,常常發生焚燒冥幣、紙錢引發火災的現象,而防火成為各地在清明節來臨時的重中之重。
中國曆來有“慎終追遠”的文化傳統,這對於延續中華民族的文化血脈干係甚大。與此相關,“孝道”成為傳統文化的重要根基之一,而“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因此,殯葬與祭祀在中國社會中具有極高地位。因此,自古以來,中國社會上上下下特別重視喪葬禮儀。“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由於古代形成的喪葬習俗中充滿了封建迷信因素,歷經數千年流傳至今,早已根深蒂固,乃至熔鑄為民族的文化基因之一。
當下,中國正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打造新時代的精神文明至關重要。既然要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就必定要立足於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之上。而對傳統文化的繼承與弘揚,就離不開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過程,必然要剔除封建迷信這一糟粕,吸取傳統文化的精華併發揚光大。革除喪葬陋俗,推進殯葬改革,就是一個消除封建迷信的突破口,也正是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消除封建迷信,重塑喪葬文化,正當其時。
當下已是2024年,第一季度即將完結。掐指一算,距離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還有11年時間,距離建國一百週年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還有25年。歲月不居,時節如流;白駒過隙,時不我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