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為何基層反腐更重要_風聞
尘盐-4小时前
塵鹽的評論 塵鹽的評論 2024-04-04 20:30 北京
中紀委、國監委近期動員開展了“羣眾身邊不正之風集中整治”,提出要站在政治高度,“下更大氣力”糾治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讓羣眾“切身感受到”黨中央和習總書記的關心關愛、公平正義。

一
在我看來,這個行動反映出,現在開始重視反腐的社會效應了。以前主要是重視其政治效應,如針對高級幹部的“團團夥夥”、決策執行上的陽奉陰違、高層政商勾結形成利益集團等等問題。
而且在反腐的組織推進上,也是自上而下,力度存在層層衰減的問題:省部級幹部抓了很多、地市級幹部抓了一部分,縣鄉級抓的數量則似乎是象徵性的,而且下級幹部往往是上級幹部落馬帶出來、或者順藤摸瓜摸出來的。基層腐敗可能只是收斂了,其腐敗生態並沒有受到根本性的破壞。
這樣帶來的問題,一是高級幹部也是由中級、下級幹部成長起來的,而且高級幹部也往往連着一串中下級幹部,中層、基層的腐敗土壤不除,高級幹部的腐敗就像割韭菜,是割不完的。
二是影響人們對高層反腐的認知。反腐本身是目的,還是僅僅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敵對勢力當然喜歡這樣抹黑,但如果中層、基層的腐敗土壤不除,這種抹黑就很難在人們心中擦掉。只要相當一部分人這麼認為,反腐的合法性就大打折扣
三是腐敗之風在人心中除不掉。如果人們的生活、工作中,人們的身邊,還或隱或現地大量存在腐敗現象、腐敗機制,他們自然就會認為,腐敗仍是這個社會中不得不遵守的潛規則。高層也是人組成的,他們也生活在這個社會中,就算他們自己相對疏離於普通社會,他們還有家人、親戚、朋友、同事、下屬。社會中共同的行為預期,必然直接間接影響到他們。社會的腐敗之風不除,高層的廉潔的人為性和暫時性就會很強。
這次中紀委、國監委提到這次集中整治的目的是“讓人民羣眾切身感受到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關心關愛就在身邊,公平正義就在身邊”,也許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腐敗之風的社會性。
簡而言之,着眼政治效應反腐,只是治標;着眼社會效應反腐,才是治本。治標具有緊迫性,治本才更有長遠性。
二
怎樣才能做好基層反腐呢?
最重要的是發動羣眾。之前的反腐,自上而下的傾向很明顯,現在存量消除了一部分,自下而上的政治風險也小了很多,可以探索自下而上怎麼有序推進。像中國足協的塌房式腐敗下,國家就開始嘗試吸納“社會監督員”對足球進行監督,這就一個不錯的探索。

其次是彌補制度漏洞,包括創新一些機制。像相當一部分招投標,尤其是食堂承包和各種服務承包,以及機關的辦公用品採購,應該就是中基層腐敗的重災區。
完善招投標制度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除了招投標有沒有更好的機制?比如能不能搞比例競爭制?一項服務,讓幾個服務提供商都參與,定期循環淘汰一兩個,同時吸收一一兩個新鮮血液,沒淘汰的份額比例也可以根據服務質量差異進行調整。俗話説,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同樣的服務,品質差異肉眼可見,就算你有關係有背景,是不是也面臨很大的競爭壓力?這樣競爭起來,關係背景就不重要了,真正有實力沒背景的提供商也可以脱穎而出。
這種機制革新,相當於釜底抽薪,比單純地給現行招投標制度打補丁的揚湯止沸恐怕要好很多。
最後是搞好基層單位的治理結構。像科教文衞等大量的事業單位,也是基層腐敗的重要領域,尤其是教育單位和醫療單位,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直接影響社會風氣。在這些領域的治本之法,還是加強它們的自我監督,讓本單位的職工去監督本單位的幹部。
這就是這些單位的治理結構問題了。公司的治理結構,主要就是董監高之間的監督制衡;事業單位的治理結構,核心就是發揮職代會對單位行政的民主監督作用。應該把治理結構完善強化作為單位黨建的重要目標,以職工代表大會為核心的民主管理怎麼做事做強(參見本號文章:事業單位三元權力關係中,專技人員的邊緣地位如何改變)。國有企業,與事業單位同理。
對民營企業、社會組織這些體制外的基層單位,也需要通過黨建引領強化內部治理結構,樹立內部的監督制衡,對防止參與腐敗也是很有幫助的。體制內單位還有相對完善的規章制度,體制外單位,包括一些上市公司,人治、當家人一言堂的問題更嚴重,更需要樹立內部治理的剛性。
當然同樣地,體制內的單位治理結構都沒搞好,體制外的搞起來更難,這一塊可以徐徐圖之,將來作為中特社會主義制度的亮點。不過,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社會工作部不是已經成立了麼,體制外黨建反正是要抓的,就該將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的內部治理結構作為黨建的長期目標。
反腐1治理現代化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