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聯社:王東昇的理事長1年半未核准,張莉近1年仍是提名主任_風聞
财经九号院-42分钟前

來源 | 財經九號作者 | 跳跳
農村信用社的領導任職核准一般比商業銀行的領導任職核准時間長,但是超出一年的也實屬少見。
最近,作者關注到江西省農村信用聯社的兩位主要領導,**即江西省聯社的擬任理事長和主任長時間得不到監管部門的核準任職,**特別是江西省聯社的擬任理事長王東昇,自提名擔任該社理事長以來,至今已經一年半了仍然未得到核准;江西省聯社的擬任主任張莉,自提名擔任該社主任以來也已近一年,同樣未得到監管部門的核準任職。
截至發稿日,作者仍未在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上查詢到上述二人的任職核准文件;而這種超長期的任職核准等待,在省級金融機構中確實極少見。
公開信息顯示,**2022年10月9日,**江西省農村信用聯社召開領導幹部大會,會上有關部門宣佈了江西省聯社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王東昇任江西省聯社黨委書記,提名為江西省聯社理事長人選,不再擔任江西省聯社主任職務。
自此之後,王東昇的頭銜除了黨委書記之外,在江西省聯社的官網宣傳中至今仍然冠以“提名理事長人選”,自官宣提名以來已經將近1年半時間;

**而江西省聯社的擬任主任張莉面臨同樣的情況。**公開信息顯示張莉原為江西省聯社副主任,2023年5月4日,有關部門發佈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要負責同志調整的通知,通知信息顯示:“提名張莉同志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人選。主任的任職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不過張莉的任職信息已經過去11個月,其官方頭銜至今還是冠以“提名主任人選”,仍然未得到監管部門核准。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省(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獨立理事和其他理事等理事會成員須經任職資格許可。”
**該辦法還對擬任人員的學歷和從業年限提出了硬性標準。**比如擬任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人選,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從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從事相關經濟工作10年以上(其中從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對擬任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人選,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從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從事相關經濟工作10年以上(其中從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此外,該辦法也規定了相關不予核准任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該辦法的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本章所列需審批的任職資格事項,決定機關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書面決定。”
也就是説,正常情況下,由擬任人選的所在金融機構向金融監管部門提出任職核准申請,該部門依法是在一個月內就會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書面決定。
那麼問題來了,江西省聯社的理事長、主任人選,其候任時間已經遠遠超出了合理的核準時限。
是什麼原因導致了王東昇的理事長任職核准快一年半了還沒得到批覆?而張莉的主任任職核准快1年了也遲遲得不到核准呢?
目前從公開信息尚且無法得知準確原因,但這種超長期的任職核准得不到批覆,在金融行業內也實屬罕見。
需要指出的是,**擬任人選長期得不到核准按照監管要求來説就不能實際履職,那麼江西省聯社理事長、主任的職權應該是由相關人員代為履行。**那麼同樣的問題來了,按照上述辦法的規定,代為履職不能超過6個月。
而王東昇和張莉的任職核准等待期早已超過了6個月,相應的代為履職人員同樣也已經違反了上述監管規定。
代為履職超期,恐怕也會面臨相應的監管處罰。這一點作為省級金融機構的江西省聯社在內控合規方面必須要重視。
END.
(免責聲明:本文數據及信息均來自公司官網、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等公開信息,數據或信息如有遺漏,歡迎更正,並以公司最終披露為準。未經授權,本文禁止轉載、抄襲或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