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5年激增47.1倍!比爛的直播帶貨走到尾聲了…_風聞
柴狗夫斯基-1小时前
前不久的315晚會,對吃瓜羣眾來説,最大的意外,或許是來自東方甄選、小楊哥等直播間頂流賣槽頭肉買菜扣肉的事了……

以接地氣圈粉無數的小楊哥,號稱甄選商品的東方甄選,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所謂的接地氣、甄選在直播間裏都變成了説服消費者下單、以銷售額為第一選項的「花言巧語」。
誠然,當這些頂流直播間的底色逐漸演變成「唯利是圖」,直播帶貨這個行業,還能幹淨嗎?最近市場監管總局披露的一組數據,回答了這一問題。

如今的直播電商行業充斥着各種問題,比如虛假營銷、貨不對版及退貨難等,近五年內,關於直播電商的投訴舉報增幅高達47.1倍。
下圖為2019年-2023年直播帶貨投訴舉報數據,大家感受一下這增速,2019年,投訴舉報僅為0.7萬件,僅為2023年的零頭,2020年為3.7萬件,2022年和2023年,增量分別達到了超10萬件。

或許,投訴量的激增,與直播電商的市場規模快速擴大有關。
然而事實是,市場監管總局給出的數據同時顯示,近五年,直播電商的市場規模增長為10.5倍!
這也就意味着,關於直播電商投訴量的增長速度,是市場規模增速的近五倍。

而與傳統電商不同,直播帶貨的投訴重災區排在前三的分別是售後服務、質量問題、不正當競爭。
其中增長最快的問題是不正當競爭,同比增長2倍;而質量問題主要以「三無」產品、到手商品與直播間展示商品性能不一致為主。
而不管是不正當競爭,還是三無產品、貨不對版問題,最終指向的都是虛假宣傳,這似乎也符合直播間這種快速決策的購物場景的特性,緊張的氣氛,以及主播們的花言巧語製造出的手慢無的假象。

換個角度來看,所謂令人驚喜的宏觀市場規模這些漂亮的數據,背後有太多竟然是靠「坑蒙騙」撐起來的。
此前中新經緯等機構發佈了一份《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年度報告(2023)》報告,該報告圍繞帶貨平台和帶貨主播兩個維度,選取抖音、快手等9個電商平台以及瘋狂小楊哥、李佳琦等17位帶貨主播作為研究分析對象,調查了目前直播帶貨行業的問題。
報告顯示,2023年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反映出虛假宣傳、產品質量、價格誤導、不文明帶貨、發貨問題、退換貨、銷售違禁商品以及誘導場外交易等八方面問題。涉及虛假宣傳問題的輿情數據最多佔比達到了38.97%,排名首位;其次是產品質量問題,佔比為34.59%。

在這些頂流的直播間裏,虛假宣傳、產品質量、價格誤導、不文明帶貨、甚至銷售違禁商品都是問題重災區。
尤其虛假宣傳問題的維權輿情有所提升,由2022年的第二位上升為第一位。
**頂流都是這樣的成色,那麼那些中小直播間呢?整個行業呢?**顯然,如今的直播電商行業,在比爛這條路上越走越遠了。

從價值層面來看,在這個去中心化的時代,直播帶貨必然是發展的趨勢,也為更多優質商品提供了脱穎而出的機會,然而如今直播帶貨行業的路,似乎走歪了。
一方面平台一方面通過流量傾斜塑造頭部主播,導致流量資源逐漸呈現中心化、壟斷的趨勢,大主播們不僅掌握了話語權,甚至還拿到了定價權,變態的坑位費、離譜的抽傭,品牌最終淪為給主播打工的角色。

而品牌方,為了探索利潤空間,不得不以次充好,偷工減料,或許槽頭肉事件,也只是一個縮影。
頂流主播們,則為了賣的更多、賺的更多,將最初「選品」「甄選」的初心丟進垃圾桶,甚至,當消費者提出質疑後,還能被主播公開嘲諷有沒有努力工作、工資有沒有漲……

另一方面,頭部主播之外,中尾部主播為了生存,不得不將低價作為獲取流量的唯一出路,導致各類虛假宣傳、貨不對版,逐漸發展為坑蒙拐騙。
比如某明星聲稱把茅台董事長灌醉,把價格打下來誘騙粉絲下單的諷刺事件;或者還有類似某明星將原本一千多塊的手機號稱8999原價賣到近兩千割韭菜怒賺近千萬的事件……

其次,最關鍵的還有,平台一味的為了強調所謂的GMV的增速,監管缺失,大幅降低直播進入門檻,讓直播帶貨的各個角落裏成為各類不法分子肆意生長的温牀。
比如賭石、珠寶、網貸,甚至是成功學知識付費、職業培訓、養生保健等等……

當然了,不管是賣槽頭肉的頂流,還是憑藉人氣花言巧語收割粉絲,或者老年的明星,亦或是不入流的小主播,每次的翻車,只要不涉税問題,最多罰個款,或者賬號禁言幾天,都能快速洗白上岸,繼續收割。
這無疑讓鑽空子的主播們更加肆無忌憚,甚至如今的直播行業,你很難再找到一個乾淨的。誠然,照這麼發展下去,這個行業也就從根上爛絕了。
不過,好在,針對直播帶貨行業亂象的利劍終於出鞘了。

近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正式頒佈,並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重點將「關照」對象就是直播帶貨。
昨日,國新辦9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了「條例」的有關情況。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在會上強調,直播帶貨必須説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這也是營銷的前提和底線。平台也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明確消費爭議解決機制。
這也就是説,以後直播帶貨,必須帶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時,直播平台也不能再隨便打馬虎眼踢皮球了。
在過去幾年的直播帶貨行業,不管是頭部主播,還是小主播,賣完貨,過一段時間總是會悄悄的刪掉以往帶貨的記錄。消費者想維權,連取證的渠道都找不着。

甚至有些大主播在帶貨一些可能存在問題的商品時,不親自出場,而是註冊小號帶貨,出了問題可以隨意甩鍋。
新條例的出台,意味着這些主播們的玩套路的退路將被徹底堵死。
此外,針對直播的特性和突出問題,「條例」還作出了多方面的規範。即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説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由其他經營者實際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還應當向消費者提供該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
而對於平台方,「條例」規定,發生消費爭議的,直播平台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相關信息,以及相關經營活動記錄等必要的信息。
這也就是説,如今主播想帶貨,必須能讓消費者快速找到人,而平台也需要對直播間進行門檻設置,也就意味着以後想賣三無產品,基本上也沒有可能了。

此外,更重磅的一點是,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主播等)發佈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義務。
同時,《條例》通過將規範性文件《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上升為法定義務,明確了平台、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
那麼「條例」是否能根治直播行業亂象呢?或許我們還需要進一步的觀察。但可以確定的是,條例必將會給直播帶貨行業帶來巨大影響。
當然,更重要的是,要讓直播行業持續創造社會、經濟價值,「條例」還是遠遠不夠的……
柴狗夫斯基©️
作者|小柴貳號
編輯|譚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