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不知情的“法人”將面臨哪些風險?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昨天 23:32
來源:中央廣電總枱中國之聲-2024-04/1114:06近年來,隨着商事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公司登記手續和流程日趨便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招“兼職”的幌子,利用大學生等羣體涉世未深的弱點,誘導他們泄露個人信息以開展公司登記,讓他們在不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一些受害者因此求職受阻,甚至揹負貸款、惹上官司。
做兼職時填寫了一個問卷
大學生莫名“被開公司”
今年1月,大學畢業不久、還處於實習期的李璐星(化名)在一個微信羣中偶然看到了一則“兼職”廣告,只需填寫問卷就能獲得200元的酬勞。
在薪酬誘惑下,李璐星心動地“赴約”了。對方給了相關內容教她填寫,問卷的一些內容涉及到個人信息,還讓她做了人臉識別。“我問這用來幹什麼,對方説只是簡單的一個問卷,對我沒有任何影響。”
填完問卷的第二天,李璐星發現這份“問卷”並沒有對方承諾的那麼簡單。一名做資質檢驗的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她才發現自己竟然註冊了一家公司。“她説給我辦了營業執照,所以來找我確認一下。如果要註銷也可以幫忙辦理,但要收1500元的代辦費。”
李璐星還收到一條來自深圳政務短信平台發送的短信,信息中寫道,“深圳市龍崗區萬品百貨商行(個體工商户)業務已完成”。此外,她還收到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來的提示短信。


△成為“李老闆”後,李璐星收到的相關部門的短信提示。(受訪者供圖)
李璐星意識到,因為這份“兼職”,自己的個人信息泄露、“被開公司”了。 她立即向公司註冊地的市場監管局和税務局説明情況。因為本人在異地工作,她又花錢請當地的“跑腿代辦”幫她提交相應材料,辦理公司註銷手續。

△在税務機關開辦完清税證明,才能進一步辦理公司註銷手續。(受訪者供圖)
經歷了一週多的擔心焦慮,這家公司被成功註銷,李璐星總算擺脱了“李老闆”的身份。李璐星稱,相關部門查到這家公司的註冊地址是虛擬的,是一家空殼公司。後續自己也報了警,警方反饋稱這種情況可能是不法分子利用辦理空殼公司進行避税。
李璐星及時發現“被開公司”和註銷公司,除了付給了“跑腿代辦”近千元費用,沒有遭受更多的經濟損失,但更多受害者並沒有這麼“幸運”。一些公司可能已經開出了高額髮票,受害者需要補齊未繳的税款才能走正常流程辦理公司註銷; 還有一些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揹負欠款或深陷官司。 這些“被”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受害者,很可能面臨求職報考受阻、徵信出現問題等等窘境。
因“兼職”而“被開公司”的案件頻發
哪些情況符合冒名登記的條件?
日前,四川某高校向學生髮放《關於大學生“被法人”等詐騙現象的安全警示》,要求同學們以近期發生的多起大學生被冒名註冊導致“被法人”的案件為例,強化安全理念、增強防範意識。

△學校發放的《關於大學生“被法人”等詐騙現象的安全警示》中的案例詳情(圖源網絡)
成都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登記註冊與消保維權支隊支隊長鬍永向中國之聲證實,目前在四川辦理營業執照手續確實無需本人到場,全程均可在移動端操作完成。
胡永表示,近年來因“兼職”而“被開公司”的案件頻發並在數量上呈上升態勢,除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外,一些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相對薄弱的羣體也是不法分子邀請“兼職”的首選。
那麼,這類案件是否符合冒名登記的條件?胡永解釋: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大部分大學生收了酬勞,通過了實名認證,可能還把身份證提供給了對方使用。從法律層面來講,這種情況是本人真實意願的表達,已經符合法定的登記條件,不太符合“冒名登記”的條件;
另外一種情況是身份證遺失,別人用他的身份證註冊公司,同時不法分子用一些科技手段實現了人臉識別,這種情況屬於“冒名登記”。
如果是在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被冒名登記,可以申請撤銷,但要經過調查;如果知情並協助對方辦理,一般是採用註銷的方法解決。
胡永進一步介紹,是撤銷登記還是註銷公司,這兩種解決途徑還要依據相關部門的具體調查情況決定。
而針對一些受害者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反映的“維權難”特別是“撤銷難”,胡永表示,相關部門也正在面臨挑戰。如果完全站在大學生被騙的角度,撤銷登記似乎也沒什麼問題,但這個口子一旦被放開,這個理由可能會變成很多人從事不法公司的“後門”。
專家:“被法人”面臨的法律風險極大
個人隱私莫輕易暴露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對此表示,隨着各地進一步放寬相關登記手續的要求,做“兼職”莫名“被開公司”的現象頻現。相關部門如何加強對涉及個人信息採集、處理環節的技術平台的監管已成為新的命題。
劉俊海稱,在推進登記註冊電子化的同時,個人隱私在數字化時代也更脆弱、更容易受到侵害。相關信息核對需要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對於登記當中有疑問的地方,可以合理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基礎資料來證實。 “比如,登記者是十八九歲的在校大學生,他要註冊一個幾千萬、甚至幾億元的公司,登記行為本身是否具有真實性,應當徵詢本人的意見。”
劉俊海進一步提醒,身份信息被他人用於註冊公司,成為其他公司法人或股東面臨的法律風險極大,可能面臨鉅額的債務責任,個人信用、投資經營也可能受到影響; 應格外在意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不輕易暴露人臉識別信息、身份證信息、手機信息、銀行卡信息和住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