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肯已到上海,他是專門來吵架的嗎?_風聞
胡锡进-资深媒体人-2小时前
美國參議院通過了包括要求TikTok剔除中國持有公司的打包法案,TikTok已經被逼到牆角。字節跳動只有270天做決定:賣給美國公司,或者抗爭到底。這無疑是非常艱難的抉擇。
作為一個長期關心TikTok命運的中國媒體人,老胡的建議是:抗爭到底。因為抗爭,有多種取勝或者不全輸的可能性;而投降,只能落下一點錢。我相信字節跳動創始人張一鳴先生如果失去這份事業,只落下點錢,對他來説沒什麼意義。
首先來看投降。由於有關法案對禁令“只適用於美國境內”和“不得為其提供美國境內用户可以訪問”表述的模糊性,字節跳動很難只剝離在美國的業務。因為提供應用商店服務和互聯網託管平台的服務商有許多都是美國公司,除非這些服務商和TikTok同步拆分美國業務和非美業務,否則仍將可能落入該法案的管轄範圍。而且存在一種可能性,即使TikTok為美國用户設置專區,以限制訪問其他區域的TikTok內容,美國用户如果繞開這些限制,仍可能符合法案規定的“美國境內用户訪問”標準。
也就是説,如果退卻,字節跳動很可能最後被迫完整退出TikTok,將整個海外事業拱手讓給美國公司,它未必只剝離佔其海外市場約33%的美國業務將之出售。即使剝離成功,英國等其他國家還可能效仿美國的做法,也要求本國的TikTok業務與字節跳動切割。
再來看抗爭,字節跳動反而有多重手段:
一是上訴,將官司長期打下去。新通過的法案實為封禁TikTok,涉嫌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言論自由和第五修正案關於程序正當的規定。4年前特朗普政府曾下令關掉TikTok,但是聯邦法院延緩了該行政禁令,拖到了特朗普下台。雖然新法令只是要求更換TikTok持有人,但它實際上指向了對TikTok的封禁可能性。另外,強行更換公司持有人,這有違商業競爭的基本原則,而美國又沒有TikTok向中國政府傳遞用户信息的任何證據,其國家安全的理由在法庭辯論中很難得到支持。
二是隻要字節跳動堅持不賣,一旦它被美國應用商店下架,並非立刻死掉,但是它的生態會迅速從擴張逆轉為收縮,江河日下。TikTok上有700萬尋求商業盈利的用户,他們中有相當部分在美國境內,這些用户都會堅決反對。另外,普通用户也會討厭這樣的強制措施,沒有用户會喜歡自己的網絡社區日漸蕭條,屆時一定會形成對禁令的強大抗議潮,從而促成轉機的出現。
三是字節跳動的股份構成非常複雜,其中60%是全球機構投資人,那些投資人中不乏甲骨文和沃爾瑪等美國公司,如TikTok遭關閉,大家一起受損,他們也會在反對法令生效上發揮作用。
以上完全是從字節跳動利益出發所做的分析。如果從中國社會的利益來看,眾參兩院的法案隱含了將其適用範圍擴大到針對Temu(拼多多國際版)等應用的可能性。一旦將字節跳動從TikTok驅逐獲得成功,美國政商利益集團很可能受到鼓舞,並得寸進尺,對中國創始人開拓的各款應用APP採取行動,因此這個先例不能讓華盛頓開。
老胡非常理解TikTok的海外創業不易,而且作為一家公司,它很難與美國的國家機器對抗。然而4年前特朗普政府逼TikTok賣給美國公司,恰是因為字節跳動拒絕投降,開展法律抗爭,反而度過了那場危機,迎來了之後4年的更大規模發展。如今美國還是那個機制,但是TikTok已經更加強大,受到的輿論支持更多。就在參議院通過法案的當天,有很多TikTok創作者聚集到國會前舉着“我是 TikTok 1.7 億美國人中的一員”牌子公開抗議,這一場景在4年前並未有過。那時TikTok的美國用户只有不到1億,而現在是1.7億。因此此時的TikTok更應有勇氣抗爭到底,拒絕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