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魯縣阻礙耕種風波,我堅決不反轉的站媒體中國三農這邊,不知各位對這事怎麼看?_風聞
恩情永不忘-3小时前
先説一下自己的觀點,通遼離遼寧還挺近的,開魯縣附近還去過,沙地治沙工作還學習參觀過,還認識不少村民。但這次我選擇站在央媒的立場而不是村民這邊。拋開其他細節不談,我之所以選擇站在農業部央媒的立場,原因非常簡單。
就是目前來説從法理上來説,無論之前情況怎麼樣,中間村民地方和種糧大户有多少的糾紛。目前這塊地按照國土法規和地方政府的規劃,在18和19年國土三調的確權就是法律上的耕地。既然是耕地那麼就應該服務於耕種,不管之前有多少的糾葛,都屬於經濟糾紛的範疇,都不應該成為阻礙春耕播種的理由,畢竟糧食安全大於天,春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這就是這次事情和風波的最基本的立場。也是中央三農作為農村農業部的央媒所應該持有的立場。
也因此,我完全不同意一些掙愛國的流量寫手公眾號所培養的那些鐵粉對此次事情的定性。這些人將此次事情描述為一些敢於擔當工作富有成果的年輕幹部,被“鄉下資本家”網上喊冤所欺負。羣眾缺乏覺悟,輿論陣地顛倒黑白導致的。因為我實在沒辦法把一些他們所説的這麼優秀的幹部,跟毫無畏懼的説出斂錢和我不懂法聯繫起來。而且土地的性質就是耕地,村民和鎮政府的訴求不過是額外支付每畝兩百元的經濟補償。説到底還是一個經濟糾紛問題,既不是村民投訴破壞草原私自開墾,也不是村民投訴過度採水影響水源,更不是什麼農業生產環境污染問題。所以出動政府人員和警力介入糾紛阻止春耕是完全站不住腳的。經濟糾紛的問題,法院起訴解決即可。
在這個大的原則框架下,剩下的就是一些細節經濟糾紛問題,當初承包的錢數是不是太低了呀,用水有沒有給補償啊,是否造成的環境破壞要給補償啊,承包合同是不是應該解除這些上法院起訴就行。當然我認為不存在什麼破壞草原生態環境私自開墾土地的問題。因為如果有這樣的問題的話,國土資源部門一定會嚴守紅線,絕不可能放任草原被肆意開墾,一定會執法退耕。這一點還是應該信任我們的國土部門的。
在具體的細節上,我也更傾向於相信在央媒的採訪中。村裏的幹部説的20年前這裏就是塊沙沼地,根本就不是什麼草原。雖然這地方水源還是比較充足,但是鹽鹼化程度也相當高,植被和草難以生長。所以當地的養殖承包大户,説的移去去表層土壤,不斷的用農用有機肥進行改造,不斷的種植牧草吸收鹽分最終改良土壤到耕地水平,我覺得還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至於糾紛更深層次的問題,我認為其實是村民和養殖種糧户的矛盾。有不保真的小道消息説,其實承包合同是大户和原來的村領導籤的。現在已經村領導換人,其次是原來簽署的價格,未充分考慮到通貨膨脹影響有點過低。另外一個不保真的小道消息是中央三農自己報的。也就是説土地性質的變更反而是至少市縣級政府提倡的。

因為據我所知開魯縣的沙化地是非常多的,治沙任務非常重。目前有將近180萬畝土地需要治理。因此有理由又有動力鼓勵,將已經治理好的土地重新劃為耕地,這也是開魯縣第3次通報裏提到的。同時也方便鼓勵更多的人把資源和力量投入沙化土地的治理。這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好處,就是通過種植經濟作物,豐富財政收入。也因此近年來,隨着治理水平的提高,內蒙古東部地區可耕種土地面積和耕地數目是在不斷增加的。而不是一些人想的那樣,繼續執行退耕還草。而且很多村民根本就不種地都是在外面打工,包括土地治理以及耕種現在都是包給了養殖和種糧户們來完成,也就是一部分人所説的鄉村資本家。我認為這些養殖和種糧户們也是農民,別把他們當資本家了。他們想象的那些村民其實很多不種地也不養殖。
另外傳統環節,我又要借不多的發帖的機會,揭露一下一些掙愛國流量的自媒體寫手所培養的鐵粉。在他們高強度的情緒輸出下,鐵粉們的思維已經固化完全喪失了思考能力和判斷力。現在別人一指出身邊的問題,比如説反對此次這樣粗暴的作風想進行改進。動不動就把別人説成是帶節奏的或者是西方勢力。或者詭辯相關問題私企美國也有,不該改進,難道他們有我們就必須有?你們心目中的燈塔怎麼還成了美國?這樣是完全不應該和不對的。
當然反駁我的觀點是支持的,歡迎你們大膽説出你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