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判了!拼多多賠這家公司500萬,連續5天發聲明消除影響_風聞
趣识财经-趣谈财经百态,识悟商业心经。48分钟前
日前,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浙江省高院”)對菜鳥網絡訴拼多多不正當競爭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拼多多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判決,並賠償菜鳥網絡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
根據浙江省高院的《民事判決書(2023)浙民終1180號》(以下簡稱判決書),拼多多一方還須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即實施的對“菜鳥”“菜鳥驛站”標識的涉案混淆行為,以及實施的對“菜鳥驛站”末端物流系統的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在拼多多官網首頁中的“多多買菜”電商平台上,連續五日刊登聲明為菜鳥網絡等公司消除影響。
菜鳥網絡訴拼多多不正當競爭一案,始自2022年初。彼時有媒體報道稱,拼多多旗下的社區團購多多買菜正在試運營代收業務。其宣傳海報還顯示多多買菜代收點服務系統已與郵政、中通、韻達、圓通等快遞公司實現系統打通,並推出大額補貼吸引代收點入駐,包括入駐站點可以享受站點增收、退貨寄件線上引流等多重權益。
這種挖“流量牆角”的行為,立即引起了菜鳥網絡的警覺,要求禁止驛站接入拼多多旗下多多買菜等第三方代收服務系統。

法院審理認為,菜鳥網絡及相關公司主張的競爭性財產權益為菜鳥系統,是物流業務的末端系統,為快遞包裹從“快遞公司” 到消費者“最後一公里”提供解決方案。快遞末端網點作為末端物流企業業務流程中的關鍵資源,是末端物流產業經營者的核心競爭力所在。
法院審理查明,拼多多電商平台向消費者提供的“自提點”名稱、圖示中出現“菜鳥”“菜鳥驛站”的標識,在網頁版“拼多多快遞代收”以及“拼多多門店端”APP中所用的門店名稱中、在“拼多多”門店交接單中均有使用了“菜鳥驛站”“菜鳥”標識。
根據判決書,法院審理意見認定,拼多多推廣“多多買菜末端系統”時,依附菜鳥系統已經發展成熟的末端門店資源,降低其運營成本,來獲取市場交易機會並獲取市場競爭優勢,該悄然進駐、靜默不宣的方式還無償利用了菜鳥為末端門店投入的廣告宣傳成本,屬於不正當地利用他人市場成果,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
法院審理認為,拼多多的部分行為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的混淆行為,該行為事實上不當增強了其競爭優勢,並造成了菜鳥網絡的競爭優勢受損。
法院還認定,拼多多悄然侵入“菜鳥驛站”加盟體系的不當競爭行為,會割裂末端網點內包括糾紛處置等原本完整的服務,消費者對服務提供者的感知被拼多多切斷,服務質量評價與反饋均無法有效在菜鳥驛站與消費者之間有效傳遞。
浙江省高院終審宣佈,駁回拼多多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法院判決。
根據公開資料,菜鳥由阿里巴巴集團及其他合作伙伴於2013年創立。據阿里阿里2024財年三季度財報顯示,2023年第四季度,菜鳥實現營收284.76億元,同比增長24%,已經連續三個季度實現盈利。而對於外界一直關注的其上市問題,3月26日,阿里發佈公告,決定撤回菜鳥此前的上市申請。
而據3月20日拼多多發佈的2023年四季度及全年業績報告,2023年第四季度,拼多多實現營收889億元,同比增長123%。淨利潤233億元,同比增長146%。2023年全年,拼多多營收為2476億元,同比增長90%;淨利潤600億元,同比增長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