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雕都督之故紙堆:從“義務勞動法”到“家庭聯產承包”到“盡地利”_風聞
落雕都督-众爱卿,下班了!3小时前
落雕都督之故紙堆:從“義務勞動法”到“家庭聯產承包”到“盡地利”。
《管子•乘馬》當中同時記載了這兩種土地生產管理制度,首先講了“義務勞動法”的實施細則,然後又講了為什麼要改革搞“家庭聯產承包”的道理,生動的體現了從春秋到戰國年間土地生產管理制度的發展變化。
……距國門以外,窮四竟之內,丈夫二犁,童五尺一犁,以為三日之功。正月,令農始作,服於公田農耕。及雪釋,耕始焉,芸卒焉。士,聞見、博學、意察,而不為君臣者,與功而不與分焉。賈知賈之貴賤,日至於市,而不為官賈者,與功而不與分焉。工治容貌功能,日至於市,而不為官工者,與功而不與分焉。不可使而為工,則視貸離之實,而出夫粟。
【從都城城門以外,到全國所有地區:農民,成年男子按兩犁的定數,未成年男子按一犁的定數,都要為國君義務勞動三天。正月就命令農民開始耕作,到公田服役;從雪化春耕時起,直到夏鋤為止。農民之外,對於士人,雖然他們博學廣聞,但是,凡是沒有上班當公務員的,也要參加義務勞動。對於商人,雖然他們精於買賣了解市場,但是,凡不是官商的,也要參加義務勞動。對於手工業者,雖然他們的手藝巧奪天工,但是,凡不是官家工匠的,也要參加義務勞動。至於不能直接出工的人,就向國君交納相應數量的糧食作為勞役替代。(服於公田農耕——這個“義務勞動法”講的明顯是變法前“井田制”時代的勞役制度。)】
以上是講了“義務勞動法”的細則,下面是講“家庭聯產承包”的道理:
……道曰,均地,分力,使民知時也。民乃知時日之蚤晏,日月之不足,飢寒之至於身也。是故,夜寢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為而不倦,民不憚勞苦。故不均之為惡也:地利不可竭,民力不可殫。不告之以時,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為。與之分貨,則民知得正矣;審其分,則民盡力矣。是故,不使而父子兄弟不忘其功。
【道理是這樣的:做好土地折算工作,實行分户經營,告知人們農時的知識。人們由此瞭解到季節的早晚、光陰的緊迫和飢寒的威脅。這樣,他們就晚睡早起,父子兄弟全家關心勞動,不知疲倦並且不辭辛苦地經營。所以,不把土地折算清楚的害處就是:地利不能充分利用,人力不能充分發揮。不告知農時,人民就不知道抓緊幹活;不教以農事,人民就幹不好活。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的制度,人民就切實看到制度改革後的好處;再明確徵收的標準,人民就會盡力生產了。於是,政府不必天天督促,農民全家父子兄弟就會自覺關心生產。(審其分——這個明顯就是變法後的制度了,與前面的“義務勞動法”明顯不同。)】
這裏要澄清一個概念,均地。這個“均地”不是“平均分配土地”,而是對土地進行評價,折算成可耕地的意思,均地之後才能合理的給農户分配土地投入生產。均地的內容包括:對耕地的旱澇肥瘠狀況進行評價,對易旱/易澇和貧瘠的耕地要施行減税政策;對於耕地之外,不生長草木的山頭和平地,乾旱的湖底,以及荊棘密佈無法通行的地帶,都按照百畝折算一畝可耕地的標準來計算;生長草木可以樵採的平地、丘陵、山坡,十畝折成一畝;可以下網捕魚的水面,生長高大樹木(大到足以做棺材)的森林,五畝折成一畝。【南蘇丹這邊按上述標準評價,基本上就是十畝折一畝了。】
均地的目的,就是要了解自己(也可以是敵人)的土地資源潛力,然後好安排相關生產(對敵鬥爭)工作。例如,西門豹治水之前,因為鄴城一帶的耕地質量差,所以每户要分配三百畝,每年耕種其中的一百畝,另外二百畝休耕,這樣土地的利用效率極低;等到西門豹治水後全都改成了水澆地,鄴城的農業經濟一下子就發達起來了,人口糧食迅速增長,鄴城也由此成為了魏國的一塊寶地。鄴城的繁榮持續了近千年,直到南北朝末期城池被拆毀才算終結。所以秦國對鄭國渠的態度,絕不是聽信了鄭國單方面的忽悠,而是事先經過了仔細的“均地”計算,認為工程帶來的“肥地”收益遠大於投資,這才在間諜案發後仍然繼續按計劃把工程幹完。
然鵝,實踐結果證明,無論是早就被拋棄的“義務勞動法”,還是理想化的“家庭聯產承包”,都不能保證農業生產充分落實到位;必須要有政府的督促和指導,才能促使勞動力和土地等生產資料充分結合,落實農業生產並保障糧食安全,達到“盡地利”的目的。
戰國時提倡政府督促農民生產實現“盡地利”的李悝,其相關著作已經散佚,《漢書》上的記載又比較零散不成體系,但是我們仍然可以通過西魏蘇綽的著作《六詔·盡地利》篇一睹風貌:
盡地利,曰:
人生天地之間,以衣食為命。食不足則飢,衣不足則寒。飢寒切體,而欲使民興行禮讓者,此猶逆阪走丸,勢不可得也。是以古之聖王,知其若此,故先足其衣食,然後教化隨之。
【阪,山坡的意思;丸,圓球的意思。逆阪走丸,逆勢往山坡頂上推碾子,可不就是越推越往下面出溜麼。。。老百姓連飯都吃不飽,哪還顧得上講文明懂禮貌呢?╭(╯^╰)╮】
夫衣食所以足者,在於地利盡。地利所以盡者,由於勸課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長而已。民者冥也,智不自周,必待勸教,然後盡其力。諸州郡縣,每至歲首,必戒敕部民,無問少長,但能操持農器者,皆令就田,墾發以時,勿失其所。及布種既訖,嘉苗須理,麥秋在野,蠶停於室,若此之時,皆宜少長悉力,男女並功,若援溺、救火、寇盜之將至,然後可使農夫不廢其業,蠶婦得就其功。若有遊手怠惰,早歸晚出,好逸惡勞,不勤事業者,則正長牒名郡縣,守令隨事加罰,罪一勸百。此則明宰之教也。
【看看,在古代,好逸惡勞是要挨鞭子的。(*^▽^*)】
夫百畝之田,必春耕之,夏種之,秋收之,然後冬食之。此三時者,農之要也。若失其一時,則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 :“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飢者;一婦不織,天下必有受其寒者 。”若此三時不務省事,而令民廢農者,是則絕民之命,驅以就死然。單劣之户,及無牛之家,勸令有無相通,使得兼濟。三農之隙,及陰雨之暇,又當教民種桑、植果,藝其菜蔬,修其園圃,畜育雞豚,以備生生之資,以供養老之具。
【單劣之户,及無牛之家,勸令有無相通,使得兼濟——這不就是組織村民搞生產互助麼?給寡婦挑水,不寒磣!O(∩_∩)O】
夫為政不欲過碎,碎則民煩;勸課亦不容太簡,簡則民怠。善為政者,必消息時宜而適煩簡之中。故詩曰 :“不剛不柔,佈政優優,百祿是求 。”如不能爾,則必陷於刑辟矣。
【必消息時宜而適煩簡之中——儒家的説法是中庸,講過猶不及;法家的説法是宙合,講做事應當秉承恰如其分的原則,詳見《管子·宙合》篇;另外《管子·乘馬·士農工商》一節在講貨幣原理的同時,也指出了掌握適度原則的重要性。也就是説,恰如其分、過猶不及、適度,這些原則並非某一家一派的專利,而是百家爭鳴的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