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方先覺投敵問題的討論_風聞
驱逐舰051-人民主体的历史和政治哲学。1小时前
影片《援軍明日到達》講的是抗戰後期1944年的衡陽保衞戰。守城的國民黨第10軍軍長方先覺在守了47天后向日軍投降,這一歷史事實讓這部影片陷入了巨大的爭議。
對這件事情,我的基本觀點是:
1.在方先覺等決定投降之前,衡陽保衞戰是打得可歌可泣的;
2.守衡陽的戰士們是英勇的;
3.在決定投降之前,方先覺等人的指揮也不乏可圈可點之處;
4.衡陽保衞戰失利的根本原因,是國民黨脱離人民的反動政治路線。一個反人民的政權,內部必然是勾心鬥角爭權奪利矛盾重重,所以會出現“友軍有難,不動如山”的情況,外圍援軍為了保存實力,增援不力,使得第10軍逐漸陷入困境;
5.但這都不是為方先覺投降辯護的藉口。對民族投降行徑以及做出這種行徑的人,必須予以嚴正的批判和譴責。任何投敵叛國者都可以找到種種“客觀原因”,説自己“情非得已”:比如一個人要在宋末降元,明末降清,都可以説這是因為宋朝腐敗、明朝腐敗。但文天祥、鄭成功他們又何嘗不知道朝廷腐敗呢?然而他們還是堅持了民族大義。
今天在一個規模較小的學生羣裏,一位Y同學發了一批歷史資料(下圖),想證明方先覺的投降“情有可原”。



以下是我與Y同學的討論。
我:你認為這些“史料”能為方先覺投降洗白?你來看《中華民國陸海空軍刑法》:“第 24 條 投敵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是1970年頒佈的。此前實行連坐法,更嚴: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頒佈了《中華民國戰時軍律》及實施條例,規定了可被處以極刑的罪名,如“不奉命令無故放棄應守之要地,致陷軍事上重大損失者死刑”,“降敵者死刑”,“主謀要挾或不利於軍事之叛亂行為者死刑”,“陣前反抗命令不聽指揮者死刑”,“縱兵殃民劫奪強姦者死刑”等等。之後還頒佈《國軍抗戰連坐法》及其補充,規定“班長同全班退則殺班長……旅長同全旅退則殺旅長……軍長不退而全軍官兵齊退,以致軍長陣亡,則殺軍長所屬之師長……排長不退而全排官兵齊退,以致排長陣亡,則殺排長所屬之班長”。規定“連長未奉命令擅自退卻者,其營長可報告團長核准,立即將其連長軍法從事”,其上各級軍官亦依此類推。再看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八條 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這充分説明軍人的投降在民國時期就被嚴禁;今天我們更是決不能原諒乃至歌頌投敵叛變。
Y:方先覺投降這一事實是沒有辦法也不應該被否認的。但是我一直有一個問題,就是一個軍人是否沒有被俘虜這一個選項。尤其是方先覺其實已經是盡他所能了,就包括和他一起被俘虜的,還有他的師長葛先才,那是一個在師長級別還拿着大刀打着赤膊,身先士卒。去與敵人硬碰硬的人。事實上方先覺的投降不能怪罪他,而恰好應該怪罪的是國軍的腐敗與內鬥。而且包括我們衡陽保衞戰戰史館的一些資料也表示方先覺是自殺未遂,然後為了保護剩下的受傷的兩千多的殘兵。在沒有藥品,沒有槍支,沒有彈藥的情況下,為了保護這些戰士,選擇了投降。我不認為他們是沒有勇氣的。所以説我對於説在價值判斷的天平上把他們視為敵人或者説是視為小人這件事上有我自己的看法。我仍然認為方先覺是愛國將領,這不是為了他洗白,我覺得這是一種對於歷史的還原。毛主席也對衡陽保衞戰有高度評價。他做到了他能做到的最好的,而那些他沒有能做到的不是他的原因,是國軍的原因。
我:1.方先覺是投降,不是被俘(方誌敏那樣叫被俘)。2.他投敵確有客觀因素,確有國民黨腐敗的因素,但這不是投敵的理由。3.自殺未成、保全部屬,都不是投降的理由。毛主席是説:“守衡陽的戰士們是英勇的。”
Y:我可能還是持這樣一種觀點,方先覺是投降了,但他不是個漢奸,他還是一個愛國將領。就是我覺得我們不能夠以價值判斷來代替事實判斷。
我:投敵叛國,就是漢奸行徑,決不能算愛國。
Y:那我們應該如何評價他在常德會戰和衡陽保衞戰之前的貢獻呢——在他投敵之前的那些?
我:那些是他的光榮歷史,可以肯定;但那些光榮也是被他自己玷污的,以致於我們評説這些歷史的時候必須牢記這人後來投敵失節,這也怪不得別人。吳三桂、洪承疇,還有宋末守襄陽最後降元的呂文煥,之前何嘗沒有力戰之功?但我們會將他們當作民族英雄、愛國將領嗎?
Y:但是他們在投降了以後為敵方的侵略事業出了大力,而方先覺自始至終在消極抵抗,並且一找到機會就逃回了國統區,我覺得還是不能同樣看待。
我:他自己的歷史是他自己寫的。1.他怎麼個“消極抵抗”、“逃回”,這並無確證;2.像這樣的投敵之人,如果當時有愛國志士激於義憤刺殺了他,你會指責這個人殺錯了嗎?3.像這樣的公開投敵的降將,回到中國軍隊,你認為還能讓他帶兵重上抗日戰場嗎?既然是“愛國將領”,又那麼能打,為什麼不再讓他上戰場抗日了呢?張自忠將軍七七事變後也曾在平津與日本人虛與委蛇,背上了漢奸罵名。但後來宋哲元馮玉祥都向蔣介石擔保張自忠決非漢奸,所以張自忠將軍後來還是升任軍長、集團軍總司令,最後犧牲在棗宜會戰。方先覺呢?為什麼他後來無法獲得這種信任呢?因為人心自有一杆秤:什麼是忍辱負重(也包括僅僅出於地方軍閥保存實力的習慣而對日存在幻想從而抵抗不力,但並沒有失去大節),什麼是經不起考驗屈膝變節,大家是分得清的。
要高度警惕洗白、歌頌投降主義的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