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商君書·徠民》兼議對台安民策略_風聞
朱雀门外-人闲桂花落2小时前
戰國時期,秦國在兼併統一過程中面臨一種選擇矛盾:秦國自身,如何權衡好經濟發展和對外用兵。對其他諸侯國,怎樣兼顧武力攻擊與安撫其民眾。
《商君書·徠民》篇對以上問題提出瞭解決之道。《徠民》一篇,因為所舉事例都是商鞅死後的事,多數研究者認為它並非出自商鞅,而是商君之後其他法家謀士所作。文中提出,應以徠民作為樞紐性策略解決上述矛盾,即以優惠政策吸引招徠東方諸侯國的士民遷徙至秦國定居,成為秦國“新民”。
總體上,對敵國須同時使用兩手,**以大武搖其本,以廣文安其嗣。**本,指農業。在當時社會,農業經濟是國本,糧食就是生命。以軍事手段破壞敵國農業生產,同時以懷柔政策招徠安定其民眾,釜底抽薪。所謂的廣文即指徠民之策。
這一舉措尤其針對三晉地區,即與秦國鄰近的韓趙魏三國之民。比較當時秦與三晉的客觀條件,秦國地廣人稀,有大量未曾開墾的荒地。而三晉卻是地狹人稠,土不足以生其民。有鑑於此,秦國提供荒地讓移民墾殖,使其得到田宅,且三代免除賦税,免服兵役,多餘的糧食賣給國家可換取爵位。這種力度的優惠對外來移民的吸引力不言而喻。
徠民之策令諸侯國失去勞動力和兵源,損敵國之本,強秦國之本,一舉兩得。**今以草茅之地徠三晉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損敵也與戰勝同實,而秦得之以為粟,此反行兩登之計也。**這個兩登之計解決了秦國對外用兵和發展經濟的矛盾。夫秦之所患者,興兵而伐則國家貧,安居而農則敵得休息。此王所不能兩成也。
遷徙來的新民在後方從事農業生產,秦國原有的故民在前方打仗。今以故秦事敵,而使新民事本,兵雖宿於外,境內不失須臾之時,此富強兩成之效也。
至此可以看到,對當時的秦國而言,徠民之策堪稱解決富與強、統一與安民這種結構性矛盾的關鍵戰略舉措。王行此,十年之內,諸侯將無異民。因為敵之故民變成了秦之新民。
讀書掩卷,自然聯想到台灣問題,目前看來,統一與安民也是一對矛盾。為此,大武和廣文也必須同時兼顧,釜底抽薪。
這些年來開展兩岸交流,出台一輪輪優惠政策。吸引台灣同胞來大陸工作學習經商,尤其是吸引台胞來福建省創業定居,看上去也與徠民政策相類似。但是會發現,這些措施在增強登陸台胞對大陸的情感聯繫及認同度方面卻並不如人意。這些人仍習慣從台灣人的立場看大陸,在兩岸間搖擺騎牆,心口不一。更有甚者,在大陸賺錢後向台獨輸血。問題的關鍵在於,來大陸的台灣人大多户籍身份仍在台灣,與島內的政治聯繫還在,是那邊的故民,沒有成為這邊的新民。
我們常説,兩岸融合,人民心靈契合。但在兩岸分治的情況下,想要達到這種境界需要一個物質條件,即兩岸人民被共同的命運捆綁在一起,有共同的利益和未來。那就必須使登陸台胞切斷與島內政權的聯繫,擁有大陸的户籍身份,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民。台灣社會數十年來敵視大陸,其教育及社會輿論政治氛圍都把大陸視為敵方,這種環境塑造了人的立場,立場決定態度。徠民的要緊處,是讓對方人民成為我之新民,以新的身份促其改變立場 ,優惠政策的賦予應以其新民身份為前提。非如此,徠民策略的功效就無從談起。
一旦開啓統一進程,可以考慮拓展出徠民策略的新樣態,即促使當地人民就地轉換身份成為我方新民。具體説,就是在軍事圍困和經濟封鎖的同時,採用分而治之、各個擊破的辦法,促使台灣各縣市起義易幟,脱離台獨政權。這個過程應該是先易後難,可以分兩步走。
第一步,以軍隊和海警的力量切斷金門、馬祖等鄰近大陸離島地區與台灣本島的軍事政治聯繫,在其政令不能施加,補給無法送達的情況下,與當地地方官員及民意代表談判,使其易幟起義,繼而轉歸福建省管轄。島上軍人可以起義或投降。總有人説,台灣老百姓對大陸軍演無感,相信離島的易幟歸義一定會給島內士氣人心造成強烈衝擊和震懾。
第二步,圍困台島和澎湖,展現強大的軍力和堅決統一的意志力,同時委託相關人員與各縣市官員民意代表等協商起義,脱離台獨政權。搞了這麼多年對台交流,這種人脈總該有一些吧。易幟歸義的縣市有責任促使當地駐軍起義或投降。凡易幟的縣市不再成為我方武力打擊的對象。拒絕歸義的縣市,其人民不願受台獨拖累的可自行轉往已易幟的地區。如此,將仍效命台獨政權的縣市與已歸義的縣市分隔開來,最後解決。
如能使更多人就地轉化為新民,無疑會加快統一進程,減少人員財產損失。
統一之後,台灣地區不應再作為一個單獨的省級行政區。除了前述離島地區,南部的高雄台南等地也應納入福建省。這樣做有些人可能不高興,但為了長治久安,這是必要舉措。
徠民策略不但可減少可能的戰爭損失,更重要的是有利於切斷當地人民與舊政權舊制度的聯繫,促使其增強國家認同感,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