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行再捲入私募暴雷旋渦_風聞
中访网-中访网官方账号-优质商业信息大数据平台58分钟前
良卓資產非吸案早在2020年1月就已經被警方偵破,然而三年時間過去,投資者依然還在艱難的索賠過程中。
5月29日,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張江法庭審理了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84歲的原告王雲將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三路支行以及銷售良卓資產理財產品的客户經理起訴至法院。
在這起私募非法集資案中,上海銀行不僅充當了私募基金託管人的角色,其員工也參與到了產品銷售過程中。據投資人統計,有27名儲户在浦三路支行購買了良卓資產旗下的私募基金,總計金額超3700萬元。而90%以上的購買者都是退休老人,最年輕的一位也已經年過五十。
王雲是良卓資產非吸案的受害者之一。2017年5月,王雲賣掉了位於上海銀行浦三路支行附近的臨沂七村的房子,獲得近200萬元的賣房款,準備用這筆錢搬進郊區養老公寓。考慮到一時半會兒定不下住處,於是他把錢放到自己平時領取養老金的銀行——上海銀行浦三路支行的賬户中,也正是在這次“存錢”的過程中,他經由客户經理陸游推薦,認購了一款由上海銀行發行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然而,令王雲沒想到的是他購買的所謂“低風險理財產品”實際上是由一家名為良卓資產的私募機構發行的產品,該公司成立於2014年,註冊資本2000萬元,於2015年1月在中基協備案成為私募管理人。據悉,自2015年至2020年5年左右時間,良卓資產共發行37只私募基金產品,以投資票據和供應鏈金融方向為主,其中24只由上海銀行託管。
按照合同約定,良卓資產將投資人的錢投向銀行票據、存款等相對安全的資產上。但事實上,為了博取更高收益,這些資金被良卓資產挪作他用,投向對外股權投資等更高風險的地方,導致出現鉅額虧損,無法兑付投資人收益。
2020年1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官微發佈“良卓資產”案件偵辦情況通報顯示,自2015年9月起,良卓資產在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通過虛構銀行承兑匯票收益權轉讓、包裝發行私募基金產品的方式實施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所募集資金用於還本付息、對外股權投資等。法定代表人季正棟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經司法會計鑑定,2015年9月至2019年3月,良卓資產非法吸收資金人民幣67億餘元,未兑付本金17億餘元,早已無力償還投資人的鉅額損失。
2023年2月,陸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在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刑事判決書認定,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陸游在擔任上海銀行理財經理期間,向客户宣傳良卓公司私募基金產品,介紹客户與良卓公司張偉簽訂相關基金合同,並從中獲取好處費。經審計,陸游參與銷售良卓公司私募基金7300萬元,尚未兑付本金5100萬元。其個人獲利156萬餘元。最終,陸游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陸游在法庭上答辯時表示,良卓私募基金產品當時在中國基金業協會有備案,還出具有承諾書,她認為“很安全”,所以推薦給包括原告王雲在內的多名上海銀行老年儲户,自己也認購了四五次。陸游同時也提到,“良卓資產的某位領導是上海銀行浦東分行的前領導,交待我利用客户資源做業績,介紹客户到良卓資產購買理財能拿到一筆介紹費。”
由此可見,作為客户經理,陸游並未意識到該理財產品的風險。對此,受害的老人們認為,作為專業的金融機構,浦三路支行對員工陸游的行為負有監管職責,卻未能對相關侵權行為作出預見或者採取防範措施,導致儲户利益受損。浦三路支行內部管理不善,監管存在重大漏洞,有明顯過錯。
而就在上述案件之前,上海銀行同樣因為託管私募機構暴雷,被裁決承擔3%的補充賠償責任。
界面新聞獲得的一份裁決書顯示,上海鯨拓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現已改名為上海小村浣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一隻基金“鉅澎和光穩贏優先私募投資2號基金”出現問題後,購買該產品180萬元的投資者張某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託管人上海銀行也是被申請人之一。
根據判決書,上海銀行因為在基金尚未完成備案的情況下,仍執行管理人發出的劃款指令,違反了合同約定的“監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的義務,被裁決承擔3%的補充賠償責任。鯨拓公司應當依約承擔違約責任,應當賠償張某的認購款項157.33萬元和利息損失。
實際上,在此之前,上海銀行已經多次陷入私募基金暴雷風波。作為託管銀行之一,“阜興系”私募基金暴雷曾把上海銀行推上風口浪尖;去年4月,上海銀行南京分行同樣因為託管私募深圳崇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暴雷而陷入“陰陽合同”風波。(內容來源|華博商業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