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宰客”頑疾難治的死結_風聞
经济道理-06-09 19:06
問道者 杜一用
央視曝光,人民日報、中國新聞週刊等一眾主流媒體同步轉載,廈門“鼓浪嶼宰客”一夜天下皆知。央視暗訪的經過也説明了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廈門的監管部門其實都已經很賣力地在履行自己的職責,只是始終無法把“鼓浪嶼宰客”這一頑疾給治好。
能夠讓這麼多主流媒體跟着一起轉載,可見“鼓浪嶼宰客”這個老毛病有多麼人神共憤了。“鼓浪嶼宰客”確實稱得上頑疾,福建省文旅廳官網一直到今年初會定期發佈省內旅遊投訴情況公告,對省內各地的旅遊投訴情況進行統計和總結。廈門因為旅遊投訴數量長期遙遙領先於省內各地市,這一統計數據一度受到不少人的質疑,他們覺得這可能是統計口徑問題,不然不會相差這麼大。
比如2023年,全省共受理了4050件旅遊投訴,其中廈門2663件,數量絕對遙遙領先;其次是泉州,只有358件;福州排名第三,也只有332年。不言而喻,這次主流媒體一起對“鼓浪嶼宰客”現象曝光,必然大大提高這些統計數據的可信度。
央視曝光的宰客問題其實國內旅遊景點大多存在。出於保護需要,對景點進行限流,這也是很多景點都在做的事情,每逢節假日,票以稀為貴,黃牛就有了生存空間。鼓浪嶼的特殊性,可能還在於對本外地遊客登島待遇的區別對待。
有一次,一位遠方朋友一定要去鼓浪嶼,自駕遊一起到了輪渡碼頭。按照鼓浪嶼的接待規矩,本地遊客可以在輪渡碼頭搭渡上島,異地遊客則必須到東渡碼頭去乘船。這可難為了本外地遊客一起混遊的,無奈之下,朋友只能到停車場取車,改到東渡碼頭買票上島。本外地遊客搭渡地點有別,票價更是迥異,本地遊客8元,外地遊客35元。門票對本地居民優惠,這符合國內多數景區的通行做法,但這麼明目張膽地把門票價差直接呈現在外地遊客的面前,外地遊客不佳的體驗感應該從這裏就開始了。
帶着不痛快逛完鼓浪嶼,搭渡回到廈門本島時,由於時間已經過了18點半,鼓浪嶼渡輪統一回到輪渡碼頭停靠,疲憊地從輪渡碼頭出來,不得已還得再打車回到東渡碼頭取車。出門旅遊本來就是希望過程能夠儘量簡單愉悦,到鼓浪嶼一遊居然搞得如此複雜,外地遊客的這種體驗感一定是一言難盡的。
廈門設計把本外地遊客從輪渡碼頭分流到東渡碼頭,本意是為了疏散人流,避免旅遊大巴在輪渡碼頭上下客時造成鷺江道的長年擁堵。可對自由行的遊客來説,他們對鷺江道交通可能帶來的影響與本地遊客的出行卻是一模一樣的。旅遊大巴都是跟團遊,自由行遊客為了拼團,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輪渡出租車案板上的肥肉。他們在輪渡乘不了船,必然要改道東渡碼頭登島,其間交通工具的首選就是出租車。
從媒體公開的信息來看,廈門監管部門對商家宰客現象的處罰力度不可謂不嚴厲。每逢旅遊旺季來臨,廈門基本上都會組織相關部門對旅遊市場進行整頓,以期殺一儆百。但似乎成效不大,消停一段時間後,宰客現象總是週而復始。
有人説處罰力度太輕。處罰是有法律依據,去年9月,有一位遊客到廈門旅遊,被出租車拉到指定餐廳用餐,8個人消費了2700元,不僅菜不好吃,用餐體驗還非常差,消費者一怒之下舉報了這家餐廳。結果,這家餐廳給了司機10萬元的返點回扣,被以涉嫌“商業賄賂”罰款了29萬元。
事實確如央視暗訪,遊客遇到的問題並未能在廈門交通、市場監管、管委會和文旅局等部門得到系統解決。出租車司機在碼頭趴活兒這事歸交通部門管,景區門票定價也確實不歸市場監督局管,管委會本身並無處罰權,而導遊吃回扣這碼事,又歸文旅部門管。監管部門只能各司其職,如果越俎代庖首先就是違法了。
歸根到底,廈門“鼓浪嶼宰客”現象屢禁不止,應該與旅遊線路設計有關。只要本外地遊客上島的區別存在,總會有自由行遊客在輪渡碰壁後,必須乘坐出租車改從東渡碼頭上島,那就有可能掉入168元套票陷阱,這是輪渡出租車忽悠遊客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