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拖延策略_風聞
水军都督-7小时前
最高法院的拖延策略
美國最高司法機構正在盡一切努力阻止唐納德·特朗普在大選前受審。
邁克爾·梅爾茨納
2024年6月14日
《美國前景》
圍繞幾位最高法院法官行為的道德問題似乎沒完沒了,關於未公開的奢華假期和禮物的故事層出不窮,但最可恥的失誤不是個人的,而是制度的。
回想一下,唐納德·特朗普因試圖推翻政府而被控多項重罪。2月6日,華盛頓特區的聯邦上訴法院一致駁回了他提出的總統完全豁免權的古怪論點,為這一多項指控的審判奠定了基礎。
但最高法院在三週後介入,不僅裁定要審查上訴法院的裁決,而且在一個漫長的過程中,似乎是為了確保選民在審判後——如果現在舉行過審判的話——在投票前不會知道特朗普有罪還是無罪。
訴訟當事人已經習慣於聽到司法決策的緩慢步伐;法律的延遲是老生常談。但是,當國家利益明確要求迅速解決一項重要的憲法衝突時,比如在這起襲擊國會大廈並試圖取消總統選舉的案件中,以往的最高法院通常會立即做出回應。
但在特朗普案中,拖延立即開始了。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試圖在2023年讓法院解決豁免問題,但遭到拒絕。在上訴法院做出裁決後,最高法院在審理此案近兩個月後的2024年4月底對豁免案進行了口頭辯論。由於主要的法律問題已經在下級法院得到了充分的説明,所以律師需要額外的時間來形成他們的論點是無稽之談。
在撰寫本文時,自該案件經過口頭辯論和正式提交以來,已經過了六個多星期沒有作出裁決。選舉前的審判曾經是不可能的,現在看來是不可能的。
最高法院通常的做法是推遲發佈裁決,直到每位希望撰寫意見書的法官都有機會完成一份意見,可能是同意意見,也可能是反對意見。對於一般案件來説,這似乎是一種明智的做法,但當時間緊迫時,法院可以自由地不予考慮。
例如,1958年,當阿肯色州州長和立法機關聲稱該州可以拒絕聯邦法院執行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的命令時,沃倫法院在口頭辯論後的第二天就對此案作出了裁決,但在17天后發表了正式意見。
在著名的1971年五角大樓文件案中,最高法院花了四天時間才裁定,第一修正案凌駕於聯邦政府阻止《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發表揭露越南戰爭嚴重管理不善文件的利益之上。在那幾天裏,六名大法官設法以書面意見的形式表達了他們的觀點。
2000年12月11日,倫奎斯特法院聽取了布什訴戈爾案的辯論,該案決定了2000年大選的獲勝者。12日,最高法院採取行動,使喬治·w·布什當選總統。事實上,目前的最高法院多數派已經廣泛利用其“影子摘要”制度,在他們希望的時候大大加快審理速度。
在四位不同的首席大法官的領導下,這些案件的迅速裁決表明,特朗普訴美國案的拖延不僅是不必要的,而且是有意將審判推遲到選舉之後,不讓公眾知道必須被視為關鍵的信息。
退休的著名上訴法院法官大衞·塔特爾最近出版的回憶錄中有一個故事,揭示了羅伯茨法院如何管理其裁決的時機。法官講述了他的法庭如何面對一名面臨處決的死刑犯的複雜上訴。當他和他的同事們絞盡腦汁想要做些什麼,並編輯各種意見的草稿時,他們收到了最高法院的消息,説大法官們正在不耐煩地等待案件的裁決,如果可能的話,他們希望在一小時內得到裁決。
塔特爾顯然很震驚,但鑑於最高法院的權威,上訴法院的法官們服從了。最高法院最終以5票贊成、4票反對的結果決定繼續執行死刑。
判決如此倉促,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這名囚犯丹尼爾·劉易斯·李在20多年前被判處死刑。李最終成為17年來第一個被處決的聯邦囚犯,也許可以解釋來自最高法院某處的信息。特朗普政府的司法部迫切希望延長執行死刑的時間,但結束訴訟的速度來自一個顯然可以衡量時機以滿足其政治目的的法院。
特朗普最終可能無法獲得他渴望的寬大豁免權,但他已經贏得了拖延問題,而且是在法院多數法官的共謀下做到的。大法官們希望公眾會認為他們是非政治的、公正的裁判,正如首席大法官的名言那樣。豁免權案的故事讓這種説辭比以前更不受歡迎了。這在當時幾乎是不可接受的。
邁克爾·梅爾茨納,東北大學馬修斯大學名譽法學教授,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法律辯護基金前第一助理律師。
原文標題是:The Supreme Court’s Blocking Strategy
America’s top legal authority is doing all it can to prevent Donald Trump from standing trial before the election.
注:想快則快,想慢則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