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講平等,我提幾點設想,這樣的婚姻公平了吧_風聞
彩虹之月-11小时前
【本文來自《現在的女的就是“不想做商品”,但很多人誤解了女性“不想做商品”的意思》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20181212
- 可是你不是“她”,她也不是”你”啊?整的好像你能一呼百應似的。沒有男的,你作給誰看?茄子還是辣椒?
其實,我覺得,可以夫妻金錢AA制,也可以不要任何彩禮房子,房子可以合買,都很正常。
但有幾個前提。
第一,取消嫁娶的概念。
改為“男性不要彩禮入贅女方家”。如果覺得不好聽。説平等的“結婚”也可以。但反正就不屬於女方嫁給你。
第二,婆家和男方家不具備任何特殊地位。
過年一家一年。丈母孃和婆婆都不允許和小夫妻住一起。兒媳有權利拒絕照顧贍養公婆,女婿也可以不照顧贍養丈母孃老丈人。
第三,考慮到女方的生育和照顧要付出的比男性多得多的代價,男方買斷生育。
因為懷孕,生孩子,哺乳,育兒,女性在相當一個階段是很可能要面臨沒有收入,或者收入斷檔影響事業的。
在這個階段,假設只有男方能賺錢,但萬一因為吵架或者其他原因,男方一旦反口,突然拒絕給錢扶養妻子或者孩子,女的就會陷入絕境,
女性又因為懷孕,生育,孩子太小而無法上班,就會很被動。
所以,男方要給一筆可以支持孩子和女性在沒有收入的前提下,至少生活三年的“保證金”。這筆錢由女方掌握。
以防到時候,男的因為各種理由,不給錢養家。
或者給予代孕價格的一半,按照烏克蘭價格,市價大約50萬左右。(為什麼是一半,因為另一半是女方的責任,所以男的只要付一半)。一次性買斷生育。
第四,因為家庭財產多分給男性的核心理由是男的要結婚。
而現在男的不需要付出更多,那麼,以後家庭財產,(包括房產宅基地,企業公司股份),全部要均分給你的姐姐妹妹。男性在家庭財產繼承方面沒有特權。
第五,在就業方面,要徹底消除就業歧視。
比如,以前男的幹得多,但與此同時,男性晉升,加薪,升職,機會也比女的多多了。現在就一視同仁。男女不論。
第六,在現實層面移風易俗。
比如,同樣出軌,就不能男的“只是玩玩給次機會”,女的“不守婦道罪該萬死”。必須同等處置。
男的也不允許有任何處女情節,除非醫院開證明,證明自己也是處男。
第七,如果男的表示不想要孩子,愛生不生。男女應該同時做絕育手術。避免因為生育時間的差異,導致男的四五十歲又反悔。
第八,照顧孩子和家務方面。
育兒三歲後實行輪流,比如男的送上學一天,女的送一天。如果男的不能送,讓女性替代,需要按次支付“替代接送費”。家長會,運動會,孩子去醫院陪牀等等都按此處理。
既然金錢aa,其他家務也必須aa,一人做一天飯,你擦地一次,女方就擦地一次,你一直不擦,地就一直髒着。衣服各洗各的。
這樣公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