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樓上太吵,委託“私人偵探”調查鄰居信息,調查無果能要求退款嗎?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59分钟前
來源:山東高法-2024-06/1714:00受不了鄰居的吵鬧
就花錢僱傭“私人偵探”
想把鄰居的個人信息
扒個底兒朝天
可“私人偵探”調查無果
能要求全額退款嗎?
“私人偵探”受託調查個人信息無果遭起訴
2023年3月,王某因樓上住户影響其休息,通過某網站搜索到了張某創辦的某管理諮詢公司,這家公司經常在線上承接調查收集個人信息的業務。

王某隨即聯繫到了自稱是“私人偵探”的張某,委託張某調查樓上鄰居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微信號、房產等個人信息。雙方談好調查費用共計1.4萬元,王某通過微信轉賬支付了上述款項。
後來張某未能完成委託事項,主動退還了2000元。但王某要求張某退還剩餘的1.2萬元,雙方因此發生爭議。
王某遂將張某和某管理諮詢公司一併起訴至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張某和某諮詢有限公司退還剩餘的費用。
法院:委託事項已侵害他人權利,委託合同應屬無效
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在委託合同關係中,受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範圍內遵照客户的指示辦理委託事項,但是該事項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第三人利益。
該案中,原被告約定的委託事項涉及侵害他人私密信息,委託合同應屬無效。合同無效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基於各自過錯承擔責任。
經法官釋明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後,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由被告張某當庭退還原告王某8000元,原告王某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同時,為消除案外人面臨的隱私泄露風險,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還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法治教育,使其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質,要求雙方出具保證書,避免日後產生逾越法律邊界的行為。
“私家偵探”收集個人信息會觸犯法律“紅線”嗎?
事實上,在我國,法律沒有賦予“私家偵探”主體身份,所以“私家偵探”的權限應當僅限於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權範疇。所以,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應當以合法方式公開收集,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一般來説,請所謂的“私家偵探”收集個人信息,如涉及私密信息,包括通話記錄、聊天內容、户籍資料等或者違法跟拍、偷拍,就可能侵害他人隱私權、肖像權。 而且,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在法律上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法官:鄰里之間的糾紛應互諒互讓、理性協商
睦鄰友好,守望相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現代城市裏高樓鱗次櫛比,住宅鄰居共享公共空間,長期近距離相處,鄰里之間偶有矛盾糾紛也應互諒互讓、理性協商,切忌採用不合法手段侵害他人權利。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來源: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慶南岸法院、CCTV今日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