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從夫妻變一家三口未及時披露!百花醫藥及相關人員遭警示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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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晚間,百花醫藥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4年6月14日收到新疆證監局下達的《關於對新疆百花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華凌工貿(集團)有限公司、華凌集團投資控股(新疆)有限公司及米在齊、米恩華、楊小玲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督管理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經查,百花醫藥、華凌工貿、華凌控股及百花醫藥實際控制人米在齊、米恩華、楊小玲在百花醫藥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情形:
2024年2月4日,華凌控股與米恩華、楊小玲簽訂《增資擴股協議書》,通過向百花醫藥直接控股股東華凌工貿增資 60000 萬元,持有華凌工貿 54.5454%股份,成為公司間接控股股東。2024 年 2 月 8 日,華凌工貿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並取得營業執照。米在齊為華凌控股唯一股東,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米恩華、楊小玲夫婦之子,此次增資後米在齊通過持有華凌控股 100%的股份、華凌控股持有華凌工貿 54.5454%股份,間接持有公司 20.83%的權益。公司認定增加米在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公司實際控制人由米恩華、楊小玲變更為米在齊、米恩華、楊小玲。
百花醫藥於2024年2月21日獲得控股股東工商變更信息,並知曉上述相關事項,遲至2024 年3月2日才發佈《關於控股股東增資暨公司增加實際控制人的公告》。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華凌控股、華凌工貿及相關責任人未將上述事項主動告知公司,且未按規則要求及時聘請財務顧問,致使公司遲至2024年3月2日才披露控股股東增資暨公司增加實際控制人的公告和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並於2024年3月14日才披露財務顧問核查意見。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由此,新疆證監局決定對百花醫藥、華凌工貿、華凌控股及百花醫藥實際控制人米在齊、米恩華、楊小玲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百花醫藥主營業務涵蓋新藥早期發現與篩選、藥物 CMC 開發、臨牀試驗、註冊申報、BE/PK 生物樣品分析及藥學檢測服務、臨牀 SMO 及數據服務、MAH 服務、API 及中間體生產供應,可為客户提供從藥物發現、藥學 CMC 開發、臨牀試驗與申報註冊的全過程一站式外包和技術成果轉化服務。
覽富財經網注意到,上述實控人變更未及時報告及披露的違規行為,還“波及”到了百花醫藥的保薦機構平安證券。
百花醫藥於2023年3月向上交所提交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平安證券為該項目的保薦人,張偉龍、韓鵬為指定的保薦代表人。
據悉,2024年2月21日,百花醫藥獲知控股股東華凌工貿工商變更信息,次日告知保薦人平安證券。但是直到3月6日,平安證券才將實際控制人變更事項上報審核業務系統。
上交所表示,保薦人在獲知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變更相關事項後,未按規定及時報告並申請中止相應發行註冊程序,履行保薦職責不到位。張偉龍、韓鵬作為保薦代表人負有直接責任。
由此,上交所決定對平安證券以及保薦代表人張偉龍、韓鵬採取監管警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