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核戰略,實質上應調整為不首先使用+最大核威懾?_風聞
灵山居士斗战胜佛-1小时前
【本文由“wqw9955”推薦,來自《中國是否應迅速補齊核彈頭數量遠小於美國的大短板?》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中國原有的核戰略是不首先使用+最低核威懾這對組合。但這個戰略組合是有問題的,它反而會鼓勵核優勢大國從戰損比的角度來考慮對我進行主動核打擊或戰術核打擊。即如果在殺敵1000、自損100的情況下,核優勢大國首先用核、試圖將自損降至零的衝動更強。核威懾有效的前提是核均勢,即確保對等摧毀,否則擁核徒招惦記。當然,中國選擇當前核政策更多可能是核發射平台“瘸腿”的無奈,只有生存力最弱、最易被攔截的陸基平台(不能深入大洋的潛基等同陸基),再多的核彈頭也無法建立核均勢。因此,中國當前軍事鬥爭準備的當務之急是發展空基、潛基核平台,具備三位一體的核反擊能力,其它常規能力都是附屬。
潛基不必多説,單就空基平台而言,常規大氣層內飛行的方案均不敷使用,遼闊的太平洋決定了未來戰略轟炸機必須是能夠在臨近空間機動飛行的高超音速載具。因此,所謂轟20這個型號要麼根本不存在要麼和網上猜測的構型截然不同:其必然是具備單級入軌、組合動力的空間轟炸機。雖然技術挑戰很大,但潛基/空基新型平台均已在路上,一旦中國手中也握有達摩克里斯之劍,原來秉持的用核原則亦須調整為新的用核三原則:
一是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這其實是對原有三原則的繼承和濃縮,中國不懼任何規模和形式的常規戰爭,因此這點仍有堅持的必要。二是對我國土及域外任何目標的任何當量的核打擊均被視同對我國土的大當量核打擊。增加此一原則極為必要,中國不必發展戰術核武,但必須遏止他國以一枚戰術核彈終結中國統一、用海外基地或海上平台與中國本土打一場有限核戰的衝動和算計。三是加倍報復。這是對第一條原則的補強,也是確保威懾存續的基礎。中國不希望發生核戰,但也絕不能允許這種單邊剋制成為他國對我實施先發制人打擊的誘因。這裏所謂加倍有兩層含義:一個是級別加倍。參照第二條,無論敵國對我國土還是域外進行戰略還是戰術核打擊,我均將對其國土進行戰略核報復。比如,敵對我艦隊發射一枚戰術核彈,我則對其本土發射一枚戰略核彈;二個是當量加倍。即針對敵方發射核彈的當量規模進行2-10倍的不對等報復。比如,敵對我發射10枚洲際導彈,我則回擊20-100枚洲際導彈。
由此,中國的核戰略實質上將調整為不首先使用+最大核威懾。筆者認為,這才是確保核威懾有效、能夠真正避免核大戰的最優組合。一旦中國三位一體核反擊體系建成,則應將常備核彈數量擴充至任一域外核大國的至少2倍、即一萬枚以上,並優先配屬空/潛基平台。按此戰略,中國應堅決拒絕參與任何核裁軍、核平衡協議,除非所有擁核國家同樣做出不首先使用核武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