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亮 | 數字政府如何影響社會公平:作用機制與理論前瞻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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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亮|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原載《探索與爭鳴》2024年第5期
具體內容以正刊為準
非經註明,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
引言
在互聯網時代,政府履職日益數字化,數字政府建設成為重要議題。數字政府是將各類數字技術用於政府管理、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使政府更加透明高效和廉潔為民。但是,數字政府建設不僅需要降低成本並提升效率與效益,更要關注社會公平。樂觀主義者認為,數字政府會讓社會更公平。悲觀主義者則看到,數字政府會讓社會更不公平。那麼,數字政府和社會公平之間是什麼關係,就成為一個值得關注的研究問題。
2022年6月23日,《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發佈,擘畫了我國數字政府建設的藍圖和路線圖,明確了未來數字政府建設的任務書和施工圖。**《指導意見》提出,要構建協同高效的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實現政府履職各方面的數字化。**特別是要積極推動數字化治理模式創新,提升社會管理能力;持續優化利企便民數字化服務,提升公共服務能力。這就要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公共服務。與此同時,要推進公開平台智能集約發展,提升政務公開水平,優化政策信息數字化發佈,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

圖源|央視網
**數字政府的演進迄今經歷了至少三個主要階段。**數字政府1.0主要是個人計算機(PC)時代的產物,旨在把政府從線下搬到線上,通過內部管理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和政府上網工程等推動政府業務的數碼化。但是,該階段的數字政府存在單向性、統一性、封閉性、靜態性等特徵,難以適應政府現代化的發展要求。數字政府2.0是移動互聯網與社交媒體的產物,政府依託第三方提供的外部平台,通過網站、博客、微博等開放系統,免費或低廉地同民眾互動交流,具有很強的互動性、定製化、多媒體性等特徵。到了數字政府3.0時代,則是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政府中的廣泛深度應用,推動政府的數據化、智能化,實現政府數字化轉型,打造智能政府。
數字政府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涉及誰來建設(誰指導建設)、為誰而建(服務誰)、為何而建(應用場景在哪裏)和如何建設(建設路徑在哪裏)等關鍵問題,並關乎深層次的數字化轉型問題。數字政府建設的目標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通過政府運行的數字化使人民生活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顯著提升。因此,數字是手段,政府是載體,而以人民為中心是目標,不能本末倒置,為了數字化而數字化。與此同時,數字政府特別強調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將其貫徹於政府管理和服務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因此,數字政府建設要實現政務數據在不同地域、層級、部門、業務和系統之間的流通互認共享,實現數字政府建設的“全國一盤棋”。

數字政府可以降低政府運行成本,提高政府效率和效果,但是數字政府能否改善社會公平還沒有得到充分研究。特別是以OpenAI開發的ChatGPT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發展迅猛,在政府部門應用時會同時帶來社會公平的機遇和挑戰。本文將追溯社會公平的概念嬗變及其在數字時代的意義,從理論上探討數字政府如何影響社會公平,考察數字政府影響社會公平的作用機制,並提出推進數字包容的對策建議。
數字時代的社會公平為何至關重要
(一)社會公平是公共管理的第四支柱
組織管理強調經濟、效率和效果,而公平沒有得到充分重視。無論是20世紀初泰勒制所推崇的效率運動,還是20世紀末的“新公共管理”運動所倡導的結果導向和效率至上,都忽視了公平的價值。1968年召開的明諾布魯克會議代表了公共管理的價值轉向,特別是弗雷德裏克森所發起的“新公共行政”運動大力倡導社會公平(social equity),將社會公平視為公共管理的第四支柱,排在效率(efficiency)、效果(effectiveness)和經濟(economy)之後,使公共管理的價值體系從3E走向4E。
**社會公平強調多元性、包容性、可及性、可負擔性等維度,要求政府對少數人兜底,守住底線,保障社會公平。**比如,美國總統拜登在2021年1月上任伊始就簽署總統令,推出了種族公平和少數社羣支持的計劃。該計劃倡導所有人都應得到政府的公正對待,特別是少數族裔、不同性取向的人、小眾宗教團體、殘疾人、農村地區居民、貧困人口等人羣。
我們需要認識到平等(equality)、公正(justice)和公平(fairness/equity)之間的區別,並明確為什麼公共管理注重的是公平。平等意味着人人平等,不考慮其背景和狀況,而這就意味着平等基礎上的不平等。就像高矮不一的人們去看比賽,如果每個人都站在同樣高度的椅子上,那麼等於原地踏步,並不會實質性改變人與人不平等的現實狀況。
與之不同的是,公平強調對弱勢羣體的適度傾斜和照顧,使他們能夠得到必要的救濟和援助,從而達到不讓一個人掉隊的目的。人生而不平等,**但是政府的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則可以削峯填谷,使社會更加公平。**因此,社會公平背後的價值邏輯同我國政府近些年推動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脱貧攻堅、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等計劃是高度契合的,也體現出中國式現代化所強調的價值取向。
**學者們認為社會公平包括四個維度,並對它們之間的關係進行了探討。**這四個維度是程序正義(procedural fairness)、可及性或分配公平(access)、服務質量公平(quality)以及結果或效果的公平(outcomes)。最近,有學者提出對社會公平框架的多中心拓展(polycentric extension),認為要充分考慮到地理空間對社會公平的意義。
在《公共行政評論》(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PAR)創刊75週年之際,對其1940—2013年發表的論文進行的綜述顯示,不足5%的論文是有關社會公平的。這些論文主要關注人事和公共政策,而對預算或倫理問題關注不夠。這些研究探討的議題往往是女性和少數族裔在公共部門的專業晉升中得不到公平待遇,但是對更廣泛意義的社會公平還重視不足。在公共管理領域,代表性官僚理論(representative bureaucracy)往往被視為社會公平的重要推進器。該理論認為,政府公務員在性別、種族、年齡、階層等方面的構成,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會公眾的結構,如此才能使少數羣體得到必要的照顧。
(二)數字時代的社會公平
和前數字時代不同,數字時代為實現社會公平帶來了新的機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戰。互聯網代表着公開、開放、共享、平等,意味着“世界是平的”。**數字時代的機遇在於數字技術帶來的再平衡與再分配契機,可以實現數字技術的包容性,真正讓“世界是平的”。**比如,線上溝通、工作和交易,使很多人克服了物理、身體、心理等方面的缺陷或障礙,可以增加就業、創業、交友等許多生活和工作機會。
**但是,互聯網也可能加劇社會不公平,特別是不同人使用互聯網的情況不同而帶來的不同影響。**數字時代對社會公平的關鍵挑戰在於,數字鴻溝會催生數字難民,數字技術會導致收入差距擴大、數字紅利的分配不平等。與此同時,互聯網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引入,也導致機器換人的失業風險陡增,特別是使弱勢羣體面臨失業、減薪和生活困難,進一步加劇社會不公平。因此,不能籠統地説數字時代的社會公平一定會得到改善。

數字排斥(digital exclusion)與數字鴻溝(digital divide)、數字區隔是同義詞,都是指人們因為各種原因而無法使用互聯網及其他數字技術。數字鴻溝之所以備受關注,就在於弱勢羣體往往首當其衝,成為數字鴻溝的犧牲品。概括來説,人們會面臨想不想(態度與觀念)、能不能(硬件、軟件、互聯網)、會不會(技能與知識)和敢不敢(安全與信任)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會綜合作用,使弱勢羣體被拒之門外。
數字技術之於國家和公民,意味着雙向賦能,既強化了政府治理社會的能力,也使公民可以行動起來維護其合法權益。探討數字時代的社會公平,意味着我們需要在社會公平的概念中引入數字維度,考察數字社會公平會發生怎樣的改變。數字技術的廣泛普及和深度應用會顯著影響社會公平,而數字技術在政府部門中的應用及其對社會公平的影響則是本文特別考察的重要方面。
數字政府如何影響社會公平
數字政府對社會公平的影響是雙重的,既可能會促進社會公平,也可能會加劇社會不公平。因此,數字政府的建設既對社會公平帶來正面影響,也會帶來負面影響。
(一)正面影響
政府整體的數字化轉型會對社會公平帶來正面影響,主要表現為數字政府轉型過程中帶來的數字普惠促進政府過程的透明化、政府運行的規範化、民主參與的便捷性,等等。一般來説,數字政府的應用場景包括三個維度,分別是電子信息或透明公開、電子服務、電子參與或電子民主。
數字政府對社會公平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既可能涉及政府和公民的互動,也可能同政府內部運行有關。在政民互動方面,與社會公平相關的政府職能主要是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包括政務服務),它們都涉及政府通過信息技術同民眾打交道。在政府內部運行方面,則涉及政策決策是否重視社會公平價值,能否體現社會公平原則。

浙江省政務服務一體化APP“浙裏辦”
**首先,數字政府是以政府信息公開和透明開始的,將政府信息通過各類數字渠道加以公開,使人們都可以訪問和查閲,並對政府進行監督和問責。**這極大地提升了人們的社會公平感,也對政府形成了震懾效應,避免政府暗箱操作可能帶來的社會不公平。
**其次,數字政府能夠實現對公民需求的精準識別和立體畫像,避免弱勢羣體被忽視或無視,使公共服務更加精準高效,並讓弱勢羣體得到兜底和照顧。**數字政府會促進社會公平,而前提是數字政府可以推動數字普惠,從而實現社會公平普惠。
**最後,數字或線上的政府會比物理或線下的政府更公平,主要在於數字政府可以儘可能減少基層幹部的自由裁量權,壓縮人情、私人關係、裙帶關係等非正式規則發揮作用的空間,避免由此導致的同人不同策、徇私枉法和不公正待遇。**過去人們和政府部門打交道,往往需要請託、找關係、走後門,付出經濟成本和人情負擔。隨着越來越多的政務服務可以網上辦理,人們不需要認識和熟識具體辦事的基層幹部或街頭官僚,網上辦事不求人也帶來了社會公平。與此同時,數字政府使任何操作都是全程留痕和有跡可循的,也使公務員不敢以身試法和鋌而走險,從而使各類事項能夠儘可能做到公事公辦。數字政府實現了對公共服務全過程的痕跡管理,有利於強化政府透明、問責、廉潔,避免政府資源的跑冒滴漏。數字技術的處處留痕,可以避免富人被偏袒、窮人被歧視。
(二)負面影響
即便數字政府在許多方面有助於促進社會公平,但其也在很大程度上對社會公平起到了負面作用。在起點、過程和最後階段,數字政府如果建設不力或運行失靈,都可能讓社會不公平進一步加劇。
**首先,技術創新擴散模型認為,優勢羣體與弱勢羣體之間在採用和接受新技術方面會存在較大差異。**一般來説,優勢羣體會先嚐鮮,而弱勢羣體因為種種原因往往最後才接觸新技術,甚至不採用新技術。這就出現了所謂的“數字鴻溝”,即人們在數字技術的採用方面出現越來越大的差距,以至於形成難以彌合的鴻溝。數字鴻溝會導致數字難民,使弱勢羣體輸在起跑線上。從不利的方面而言,數字政府對社會公平的危害主要體現為數字鴻溝所帶來的馬太效應。越是弱勢羣體,越可能因為數字鴻溝而成為數字難民,被排除在數字空間之外,無法獲得數字政府帶來的技術紅利。這使數字政府難以實現數字普惠,而更有可能加劇當前因為數字鴻溝而帶來的社會不公平。
**其次,數字政府也會讓弱勢羣體輸在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富人和窮人是不平等的。人們的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不同,所以排隊等候的成本不同。數字政府讓富人更容易獲得公共服務,而窮人則依然面臨更多現實難題,比如看病難、買票難、打車難等問題。過去所有人同等待遇,都要線下排隊買票,現在一些人可以足不出户一鍵完成各項事務,甚至可以通過購買加速軟件來插隊;另一些人則依然不得不線下死等,在獲取公共服務方面希望渺茫。比如,農民工返鄉過年往往面臨春運一票難求的尷尬,而老年人招手也攔不住出租車。
英國2016年上映的電影《我是布萊克》,就折射出數字鴻溝與社會不公平之間的緊密聯繫。數字時代的馬太效應令人震驚,因為越是弱勢羣體,越面臨更深的數字鴻溝。影片中的主人公丹尼爾·布萊克是一位59歲患有心臟病的木匠,他在領取失業救濟金的過程中遭遇政府部門的煩瑣程序,因缺少互聯網技能而備受艱辛。比如,為了證明你沒有工作,你就要證明自己在努力找工作。再如,政府取消了所有紙質版的申請表,要求申請人通過電腦提交電子申請,而這難倒了不會電腦的布萊克。布萊克臨終前呼籲:“我不是一串社保號碼,我的名字是丹尼爾,我希望得到尊重。我是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不是沿街乞討的乞丐。我在此希望爭取我的權利。我是一個公民,無所奢求,無所妥協。”這些不必要的程序、奇葩證明和形式主義,使弱勢羣體的命運掌握在別人的手裏,他們變得無力和無助。

電影《我是布萊克》劇照
**最後,弱勢羣體可能因為數字政府而輸在了最後一公里。**行政負擔是人們在同政府部門打交道的過程中所承受的各類成本,包括學習成本、合規成本和心理成本。數字政府可以降低行政負擔,但是會導致行政負擔不成比例甚至反比例的分佈。行政負擔同公民的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和行政資本有關,而在這些方面較差的弱勢羣體就面臨較大的挑戰。對於優勢羣體而言,行政負擔的降幅明顯;但是,對於弱勢羣體來説,行政負擔的下降卻不明顯,甚至不降反升。數字鴻溝造成了優勢羣體與弱勢羣體的差距,加劇了社會貧富差距,導致政府行政負擔在不同羣體間的分配不平等。
**更加值得警惕的是在數字政府3.0時代,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於政府而帶來的社會公平危機。**智慧城市希望萬物互聯,讓一切都可以數字化,但是這卻可能帶來令人恐怖的情境。政府應用大數據會帶來社會不公平,因為大數據是對既有社會結構的映射,會使社會不公平被放大和延續。比如,歷史犯罪記錄以少數族裔為主,這可能使由此分析出來的大數據天然地歧視他們。街頭攤販等非正規經濟往往是弱勢羣體的生計所繫,在此前的時代他們可能是漏網之魚,但是數字政府時代的一網打盡則可能讓他們無處藏身。
**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自動化與智能化,也會導致社會不公平。**不少城市使用的小客車搖號系統、中小學學位派位系統、商品房搖號系統、醫院掛號系統等稀缺公共資源分配系統,看似是公開公平的,實則可能存在較大的不公平隱患。比如,小客車搖號看似人人機會平等,但是並沒有觸動已經擁有牌照者的既得利益。在不觸動存量的前提下對增量進行調整,顯然是杯水車薪的表面公平。
**街頭官僚操作不當導致的不公平往往是偶發性不公平,因為一事一議自然會導致同人不同策。**但是,系統設計本身帶來的不公平則是系統性不公平,這種算法歧視也會導致一錯全錯。算法機制的內在歧視會放大社會不公平,政府流程數字化使某些偶發的不公平現象變得常態化和系統化。因此,我們很難説人工比智能就更公平或更不公平,而運用了人工智能技術的政府能否讓社會更公平也值得探討。與此同時,對數字政府的鉅額投入也會擠佔原本用於社會公平方面的投入,因此需要綜合評估數字政府的投入和效益之間的關係。
未來算法社會的恐怖之處在於,當一個個鮮活的人變成算法中的一串數字符號時,就很難保證人還能夠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對美國印第安納州福利資格自動認證系統、洛杉磯無家可歸者協調入住系統、阿勒格尼縣家庭篩查系統等案例的研究發現,這些系統背後的算法並不比人類更加中立、公正和明智,而貧困人口和工人階層正在成為新數字貧困管理工具的對象。**政府使用算法進行自動決策,但是卻導致數字歧視乃至“自動不平等”,讓人處在“數字濟貧院”而不自知。**算法錯誤和有意排斥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質量,甚至危及他們的生存機會。
“弱者的武器”這一隱喻是指被剝削者看似是弱者,但是卻可以採取各種富有聰明才智的手段(所謂的“武器”),同剝削者進行貓和老鼠式的對抗。政府通過數字技術而實現全副武裝,可以強化對社會的監控,並沒收弱者的武器。當弱者的武器被解除後,他們對政府的威脅被削弱,政府尊重弱者的意願也會降低,並會帶來政府對少數羣體和邊緣羣體的污名化與系統性歧視。所以,數字化可能會造成政府與民眾之間權力的不對稱,不利於弱者反映其利益訴求。
**與此同時,數字政府的剛性約束較強,也使必要的自由裁量權被過分擠壓,導致弱勢羣體得不到應有的關注和傾斜。**弱勢羣體可能因為個人原因而無法達到政府部門規定的要求,並被拒之門外,不能得到他們本應獲得的服務或福利。弱勢羣體被政府拒之門外,過去是看得見摸得着的實體門,而現在則變成了看不見摸不着的數字門。比如,不少低收入、低學歷、工作不穩定的弱勢羣體,經常因為工作調整和短期租房而搬家。他們往往不能很好地保管個人證件等關鍵證明材料,也使其在和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面臨尷尬。當數字技術成為政府部門辦事的硬性要求時,辦事人員面對這些無證明材料的人時常常愛莫能助。
(三)綜合分析
數字政府建設的期許在於使政府更加全知全能,從而更高效地提供公共服務和進行市場監管。**但是,數字政府是否會讓社會更公平,則取決於數字政府建設進程和成效如何。**當前對數字政府的期許是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但是很少涉及數字政府對社會公平的影響。數字政府對社會公平的影響可能是非線性的,二者的組合關係也會比較多元。如圖1所示,政府的數字化水平有高有低(線下與數字),社會公平程度也或高或低,而二者的組合關係則可以簡單分為四種。

圖1 數字政府與社會公平的關係
在政府的數字化和社會公平都較低的時期,加快推動數字化可能使社會公平得到改善(二者正相關)。但是,如果數字化並沒有帶來社會公平的改善,則會出現所謂的“數字悖論”(二者負相關)。社會公平程度較高的情況,既可能是政府數字化帶來的數字公平社會(二者正相關),也可能是前數字化時期政府其他方面改革而打造的公平社會(二者無關)。由此可見,數字政府同社會公平的關係是複雜而微妙的,並可能存在多種情形。當前數字政府還面臨轉型過程中的陣痛與曲折,對社會公平的影響也需要長期觀察。
如何讓數字政府更加普惠
(一)數字包容的實現路徑
本文探討了數字政府和社會公平之間的關係,認為數字政府對社會公平的影響具有雙面性,既可能會促進社會公平,也可能加劇社會不公平。**面對數字政府可能帶來的社會不公平問題,我們應該秉持“數字包容”的態度,縮小優勢羣體與弱勢羣體之間的差距。**建設更具公平性的數字政府,要強化數字政府的包容性。推動弱勢羣體儘快補齊短板,讓他們也能用上數字政府,是彌合數字鴻溝的關鍵所在。
數字包容(digital inclusion)是人們都擁有使用數字技術的公平機會,也意味着要推動數字平權(digital equity)運動,實現數字時代的人人平等。**要想提升數字包容水平,就要認識到數字不包容的深層次原因。**公共服務均等化也意味着數字服務均等化,實現數字包容就需要在供給側和需求側兩個方面同時發力。
**從供給側改革的推動作用來看,意味着政府提供有温度的數字服務,實現數字普惠。**政府要加快信息無障礙建設,讓人們在網速、上網費、硬件、軟件等方面實現均等化,並嚴厲打擊網絡詐騙,保護個人信息,使人們可以上網不上當。政府要推動所有終端、接口和界面的適老化改造,使用老年友好型界面,配備殘障人士可用功能,切實提升數字服務的可及性、兼容性、便捷性、友好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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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浙裏辦”微信公眾號
**從需求側賦能的拉動作用而言,則要讓每個人都成為有能力的用户,可以使用數字政府的各類功能並從中受益。**要提升人們的數字素養(digital literacy)、數字資本(digital capital),從不會用走向會用。當然,在提升數字素養方面,與其強制與倒逼,不如助推與引導,從入門的行為特徵出發設計能夠事半功倍的政策措施。
在數字政府建設的過程中,還要做到線下互動渠道的保留、過渡與存續,避免完全線上辦理業務可能帶來的不適。比如,保留政務服務大廳、政務熱線等線下公共服務渠道,促進數字政府建設的轉型與過渡,使人們逐步過渡到完全線上的數字政府。
目前數字政府建設還處於持續發展階段,距離理想狀態的數字政府還有很大差距。即便政府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高了,也未必就會自動帶來公平性的提升。**政府應將社會公平維度納入數字政府建設的願景中,從制度設計層面減少不公平發生的可能性,並將對公平性的考量納入政府問責範圍。**要強調數字政府建設的社會公平之維,加強對不公平設計的審查和糾偏,實現數字政府的公平期許。政府的數字化轉型要強調政府部門對公平性的責任,加強對數字公平的問責,讓數字政府更加有社會公平的“温度”。在推動共同富裕的進程中,除了關注收入和財富的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也應特別關注數字空間的社會公平。
(二)未來研究方向
在探討數字政府與社會公平之間關係時,我們假定是數字政府影響社會公平,數字政府決定了社會公平向何處去。但是反過來講,**社會公平也會形塑數字政府,二者並非單向線性關係,而可能是雙向互動關係。**在一個相對公平的社會,人們對政府的規模、範圍和職能會有一定的預期,並會使政府在使用數字技術時更加註重社會公平,由此導致社會更加公平。相反,在一個相對不公平的社會,數字政府的使用會反映社會結構中的不公平一面,並進一步強化社會不公平。
換句話説,社會公平會引導什麼樣的數字技術能被政府使用,以及政府如何使用這些數字技術。而這也是人類社會從農業、水利、蒸汽機、電力、信息技術和智能技術等的發展歷史中所汲取的經驗和教訓,即技術由誰來決定如何使用和為誰服務,決定了社會進步的方向與速度。因此,社會公平會影響數字政府,而社會不公平會加速或催化政府數字化轉型,二者是雙向互動關係而不是單向影響關係。
在政府、技術與社會三者之間,政府會使用技術對社會進行規訓。與此同時,技術如何被政府使用,不僅取決於政府的意志,而且同社會如何參與和監督政府過程有關。因此,政府會使用技術影響社會,而社會也會使用技術來影響政府。這意味着我們要跳出單向度的思維模式,認識到政府、技術與社會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並更深入地考察數字政府與社會公平之間的關係。
數字政府涉及政府履職的各個方面,深入到政府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因此不能籠統探討數字政府會對社會公平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政府部門分為不同類型,包括監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等不同職能,並會因為數字化轉型而對社會公平產生不同影響。與此同時,社會公平也涉及多個維度,對於不同社會羣體而言也需要不同的考量。我們可以相對多維地測評數字政府建設進程,但是卻難以評估社會公平。社會公平的測評面臨很多挑戰,包括標準如何設定、客觀還是主觀、如何獲取多源數據等方面。未來研究應關注社會公平的進一步概念化和測量問題,探討如何更好地捕捉和分析社會公平,以及數字政府對社會公平的影響。
對數字政府與社會公平之間關係進行多維分析時,需要以更細顆粒度加以具體探究,探究什麼樣的數字政府會如何影響什麼樣的社會公平,考察不同政策和服務領域的政府數字化轉型及其對社會公平的影響。比如,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會使算法歧視日益成為問題,並推動政府形成算法科層制。當政府決策和政策執行日益通過自動化和智能化實現時,算法歧視問題凸顯,對社會公平的威脅也將受到更多關注。再如,在醫療、教育、養老、殘疾人服務等社會政策領域,以及跨地區人口流動、外國人來華旅遊、移民等這樣的跨境往來場景,數字政府對社會公平的影響較為凸顯,也值得更多關注和研究。我們期待未來研究可以聚焦特定場景中的數字政府項目,並對其可能給不同社會羣體帶來的社會公平影響進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