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台獨《意見》的出台,能否看作是統一進程的加速?_風聞
江宇舟-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2小时前
《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發佈了,看得我很高興。想想上個月被賴桑噁心得不行,還在鍵盤打擊台獨若干手段,文也都發在觀網了。當時氣得我把“有立大家獨”都説了,司法上我相信也會帶到。現在國家這麼快就出台政策,本身就是一個旗幟鮮明的定性:你已經違反考場紀律了,我們不再等答卷了,後面等着處理通知吧(本來就該這樣,畢竟他把考卷都撕了)。

——還是有點小感慨的,上個月520後寫的,到現在正好一個月
對《意見》條文的個人解讀
從《意見》細則來看,個人認為這次的意義主要在於以下幾條:
1、明確將《刑法》《刑事訴訟法》與《反分裂國家法》相勾稽,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細化了定罪量刑規則,突出了對“台獨”罪行的打擊。2005年3月出台的《反分裂國家法》是較為平和與寬泛的,作為一部法律,卻更突出倡導、鼓勵、建議,真正涉及打擊制裁的條款並不多,主要針對在台海突發事變危害主權時,國家應該做什麼,沒有對台獨分子制裁的具體內容。現行的2020年修正後的《刑法》第一章即為“危害國家安全罪”,明確了危害領土完整、分裂國家、破壞統一等相關罪行及其量刑依據。而本次《意見》將《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精神與《刑法》的明細規定做了結合,突出了對“台獨”分子有法可依基礎上的計劃單列。這不僅強化了法律意義上的有法可依,**而且在政治意義上明確回應了以賴桑為代表的“台獨”分子“互不統屬”的謬論,標誌着兩岸關係將從法理和政治上逐步向中央管轄台灣的方向過渡。**對於這個問題,以及如何判斷其是否是進程加速,我還將在後文展開詳述。
2、規定了可以認定為犯罪的具體場景,將“台獨”分裂行徑完整囊括。本次《意見》是很不客氣的,基本上把獨派操弄的每一條主要路徑都考慮到了,統統列為犯罪。不僅把領導組織策劃“台獨”組織,發起“台獨”活動納入,法律上“台獨”分子如果膽敢修改對台灣定位的任何島內法規或是組織“公投”,**外事上膽敢搞以主權國家身份的相關活動,文媒領域膽敢宣傳或引導“台獨”,乃至打擊統派力量,已經統統都被鑑定為犯罪,資助“台獨”一樣可以比照辦理。**而且意見對什麼是“首要分子”、什麼是“罪行重大”、怎樣叫做“積極參加”都作了細化條款規定,並且比照《刑法》設定了量刑標準,以及相應的起訴審理流程。這個《意見》作為《刑法》在“台獨”問題上的延伸,已經不再留有法律層面的任何餘地,就是實實在在的操作指南。
3、在《刑事訴訟法》基礎上,結合當前實際條件,明確允許公安通緝和缺席審判,並對缺席審判做了細節設定。2018年的《刑訴法》已專列了缺席審判一章,對於危害國安的罪行可以缺席審判。《意見》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哪怕“台獨”分子身在境外,公安、國安也可以將案件移送起訴,檢察院一旦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可開庭審理。法院立案後,對“台獨分子”從開庭前傳票和起訴書送達、審理中辯護人指定、直到判決後判決書寄送都有了明確對應的細化安排。

————腦補以後賴桑蔡婆收傳票和判決書的表情,它們不是最喜歡説“兩岸互不統屬”麼,馬上統屬給你看看。島主當久了,已經忘了中央長什麼樣了。即使不會立即上島執行,但只要判決書有了,這柄達摩克利斯之劍就懸在頭頂。而且我相信,執行的那一天也不會等太久了。
4、所有刑偵、起訴、審理、判決定罪及相關程序全部基於大陸《刑法》《刑訴法》制定,也就意味着在對待“台獨”分子的量刑懲處上,就是同一個制度,這條我不再展開,只説這一句就知道什麼分量。
5、明確了量刑上限,最高可達死刑,這與《刑法》內容也是相匹配的,單拎出來強調“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而不是模糊地説“可參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也在表面:我已經不打算給你留任何面子了。這裏我相信還是有不少老朋友,我們一起見證了從三大恥到現在國家的每一步,私底下開玩笑大家都會調侃兩句“咱腚力咋這麼強啊”。説實話,咱的祖國母親和中央爸爸脾氣真的特別好,各種得饒人處且饒人,很多時候會主動想着對方的面子,想着能爭取就爭取(包括仔細看過《反分裂國家法》的朋友就會明白我這話什麼意思)。**所以一旦到了“不留面子”的程度,就要格外注意了。國家對待這一步是格外慎重的,而且一旦到這一步,後手一定是有準備的,因為這關係到國家和中央的形象。哪怕對方還在那裏叫囂“你這後手我咋還沒看見啊”,你放心,來得越慢的一定會越狠。**大家可以回想下,遠一點的中印、中越就不説了,南海、洞朗、香港、緬北的事情都該有印象吧,本月初對黃仁勳定性時候我也提過這個事。這次一樣,對某些台灣人真的包容了二三十年了,累了!

————寫到這裏,突然浮現出這個畫面。這一刻我的心情和本圖氛圍是共振的,非但不歡喜,還有些痛心。不要覺得台灣問題一直吊着是實力的問題,我們早就有統一的實力,之所以還沒動手,除了希望爭取更好的客觀條件,主觀上也是真心把對岸當同胞,不想流兩岸的血,希望台灣的回家能風光體面。可換來的什麼呢?
6、**在不給“台獨”面子的基礎上,依然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同胞情誼,指了“迷途知返”的方向,甚至可以“既往不咎”。**在《意見》中,明確“台獨”分子只要放棄“台獨”立場和行為,“並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這句話的空間可就大了),就能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多項不起訴。《意見》明確説是按照《刑訴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但對比《刑訴法》我們就能看到,這項條款適用於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犯罪嫌疑人。據此可以如此通俗理解,只要放棄“台獨”立場並能把這個轉變公開喊出來,就是“重大立功”。我們從革命年代就一直強調“給出路”,這個作風也快100年了,冥進黨才幾歲啊?

————做到這一步,也真可以叫仁至義盡了。
7、還有一個可以觀察的點,就是當“台獨”罪行被細化入刑後,如何爭取國際上的司法協同。可以想見,西方國家一定不會承認這款,我們必然會有相對長期的鬥爭。而哪些國家能夠在這些問題上與我們司法協同,也是檢驗我們外交能力與兩國關係的又一劑PH試紙。總有人説我們有當凱子之嫌,老讓外國人喊一句“支持一箇中國”就給多少好處。其實這些年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友好國家宣佈支持“一箇中國”後,我們一樣要聽其言、觀其行才會落我子。具體怎麼表述的,在國際交往中怎麼表現的,是否能在我需要的站出來站隊的……而伴隨着《意見》的出台,我們無疑又多增加了一條內容:既然支持“一箇中國”,那就得和我一起在法律框架下打擊“台獨”分子了。
綜上,我們可以給該《意見》做個評語:內容全面、條理清晰、可操作性極強,且兼顧了法律、政治、教化和民族情感的各個維度。又一次體現了我們國家在捍衞自己核心利益鬥爭上的嚴謹細緻、情理兼容。
如何看待《意見》的後續作用?
《意見》出台以後,它一開始所造成的影響,我認為可能會是“實質重於形式”,也就是我們確確實實有了一個打擊台獨的新抓手,但是和“聯合利劍”圍島軍演一樣,温水煮青蛙營造氛圍會讓台灣意識不到,甚至會有死硬的“台獨”分子跳出來“你奈我何”,以死到臨頭身不知的嘲諷來為自己換取眼前的名望利益。
但是沒關係,這些年我們國家的套路已經夠明確了,你煮你的蛙,我套我的索。早晚有一天,你在自己燒開的鍋裏出不來時,我這裏也收緊到入魂了。
能讓台灣真正意識到《意見》重要性的時候,必然是《意見》付諸實施之時。
因此這份《意見》在某種程度上會體現出兩面性:
一方面,它確實是對台鬥爭中,法律意義上里程碑似的新進展,確確實實是在推動統一大業。
另一方面,《意見》的出台還構不成統一加速,真正的加速一定要在《意見》真被拿出來用、且用於“台獨”首惡的時刻。而且這種“用”絕不是説公佈台獨分子名單、發通緝、缺席審判這些法律流程走完,而必然是宣判後要去執行的時候。
那什麼時候執行呢?這就又要説説大環境了。
關注台灣問題已經很多年了,之前在平台上也留了一些文章,賴桑上台後還寫了兩三篇。我直到現在都認為台灣問題在當下是一個“非優先級的核心利益”,我們會盡可能維持和平的環境,去做當前更為優先的三件大事:
1、產業轉型。順利實現從固投拉動到產業驅動的發展模式切換。值得指出的是,台灣現在還有最後幾項優勢產業,這也是ECFA難以從速盡斷的根本原因。更進一步來説,像半導體這樣的優勢產業,主動權其實並不在台灣手上,一旦我們登陸,台灣也會喪失這些優勢,由此導致的經濟滑坡甚至會讓島民遷怒“統一”,增加治理成本。。
2、科技突破及配套的軍事革命。
3、內外雙循環與地緣新構建,以中東和東南亞為地緣兩翼,廣大南方國家為基礎的政治經濟合作,以及相對獨立的貿易金融體系。這一條非常重要,涉及到我們未來百年的發展格局,是我們產業與技術實現引領後,在國際舞台的真正大後方。作用到台灣問題上,這不僅是多了幾個聲援的面子,更是能夠打破西方封鎖制裁的戰略縱深。
這三件事我們都已取得一定的成果,在十年以內(還有可能會加速)都會建立起自己的框架。到那時候再去解決一個台灣,解決的將遠遠不止台灣,實現的將遠遠不止統一。這就是我們的陽謀。
所以現在台海形勢是很有意思,看中美雙方表態已經到了肉眼可見的地步。我們需要一個和平穩定的環境,來完成這三件大事,所以只要台灣不暴走,一切儘可能還是包容。所以為什麼還要和藍黨做些互動,為什麼今年4月馬英九來了我們談“族”比談“國”多,都是這個原因。剔除掉1450之外,也有一些我們自己人出於焦急也會説“靈活的紅線”,其實紅線並不靈活,就在那裏,對兩岸關係敏感的朋友們最晚到4月都發現了,就是認同兩岸同屬中華民族,大家都是中國人。在這基礎上,島內怎麼各表,大陸還願意跟着苦口婆心表一表。而當賴桑團伙連這都不承認、還竟敢説是“神話”時候,我們忍了嗎?政治上定性、軍事上演習、經貿上撤惠、現在法律上定罪,各套家法已經在陸續展示中了,這才剛剛一個月哦。
而反觀美國呢?要説賴桑這篇暴走的講話稿要是沒有美國批准就敢念,誰信呢?知情人士都介紹過了,賴桑可是準備了幾個稿的。賴桑自己都知道這個島主還得叫“第十六任”,美國非要突出他是“第五任”,從蔣某人開始算還是從李某人開始算,這可是一個性質上的大關節。賴桑一上台,新一輪軍售又給批了,又給“台獨”狠狠嗑了幾丸。這還沒完,軍事上那個支招哦,從之前還算是智庫專家説“豪豬戰術”,現在不裝了,太平洋艦隊司令親自出來説“地獄火海”。明明咱都知道早在70年前金門一開炮,美艦跑得比誰都快,可架不住某些想“台獨”想瘋了的綠蛙自我迷幻成了宗教信仰,總覺得“爸爸對我不一樣”。在這時候美國給“台獨”如此慫恿打氣,性質極其惡劣,擺明了就是要在台灣守不住情況下榨乾最後一點使用價值,儘可能以此來干擾中國的崛起進程。美國人同樣在俄烏衝突上吃到了甜頭,希望在中國家門口製造一場熱戰。
這個劇本其實大陸同胞應該很熟悉了。

——鷹醬的造血系統在冷戰勝利後的放縱中已經揮霍大半了,不管是加息還是技術,它現在都是預期先行。因此它要的是亂,亂才能吸血。我們則是要的是穩,把自己的造血能力好好抬到更高的層次,能吸引環球一起來造血。再結合圖裏這“黨羽”和“孤臣”,這時候再看上文這第三件大事,是不是更清楚了?
插播一句題外話,朋友們要是再看到1450胡扯什麼“靈活的紅線”,非但別拿香跟拜,完全可以大大方方打回去:大陸紅線靈活嗎?大陸多少代領導人一直強調的就是隻要認同大家都是中國人,就什麼都可以談。你不認,我保留一切解決手段。這條哪天改變過了呢?在蔡英文任上這八年,打擊“台獨”的措施哪天沒有在打磨完善呢?真當這一個月出台的措施都是一個月內現寫的麼?推遲幾年“地動山搖”的菩薩心腸要是被如此曲解,只能證明他們活該去挨霹靂手段,這都是自找的。
反觀“台獨”分子,那才叫一個“底線靈活”。想想它們的老祖宗李登輝在冷戰剛結束那會兒甚至都在YY統一咱呢,在現實證偽後開始轉過來鼓吹七塊論搞台獨,然後又是一連串自説自話的YY,這二十多年我們看它們從YY境外決戰,退到單方面劃的“中線”,再到幻想“攤頭拒止”,再到如今跟着美國人腦補血腥巷戰和搞變相恐怖主義的非對稱作戰。就像前兩天剛寫的,所謂的毒立到最後連個毒都不敢宣佈,到最後躲在ROC快爛透的招牌底下説這是我的郭名,郭號不敢改、旗子不敢改,一羣標榜要和ROC和KMT鬥爭到底的人,結果在每年自我宣示的場合都要頂着一個“艹”還有白太陽在那裏跳來跳去、自娛自樂。做人做到這種地步,騙人騙到這個份上,這才是沒有底線好伐啦?!

——當然,以後要是見着1450,還有個更簡單粗暴的辦法,直接告知你現在每句話都已被記錄了……
形勢講完,可以聊聊最後一個問題了:本次《意見》的出台能否加速統一?
這就回到我上文所説的,**《意見》出台只是推動統一,能夠執行才是統一加速。**我們離這還有一定距離。對於什麼才叫“加速”,這裏也想分享一下我的一家之言。
我認為判斷我們在台灣問題上出台的政策,是要加速收復了,可以從以下三個維度來判斷:
1、採取的手法,是文鬥還是武鬥。如果是採取軍事手段,要抵進台島核心海空域,或是對台島的偽軍警力量執法了,無疑就是加速。這裏又要插一句:由此也能看出,只有綠蛙才叫真正的底線靈活,我們都已經突破“中線”,已經開進它12海里以內,甚至外島的常態化巡航都安排上了,它安靜如鶉,喊了幾次“可以開槍”結果就是不敢開,只敢拿“一切盡在掌握”、“老貢又不敢打過來”、“爸爸肯定會救我們”繼續去麻醉島民。所以同志們要注意甄別,別給它們倒打一耙哈。
2、執行的要求,是否要直接施加於台島的核心關切點。也就是説我們採取的政治、經濟、軍事乃至文宣,是否要能直接對台島構成影響,並且影響到他們最為核心的命門上,就是如上一部分所言的,我們能把法理依據轉化為現實執法了。譬如《意見》出台,缺席審判做了,然後真的上島執法,那肯定是加速。再比如某天ECFA斷了,真斷到台灣對大陸出口的大頭,那也可以判斷要加速了。我們的巡航不僅壓着對方,甚至要開始追究它們一系列粗暴執法的犯罪行為了,真要去抓人了,這也是加速。
3、達成的效果,是否能對“台獨”論述與支持“台獨”的人力物力有系統性的打擊。寬泛意義上説,我們做的每件促統之事,都在打擊台獨。但是要上升到“系統性”的維度,才能説要加速啓動了。能夠對“台獨”的核心人物開展執法,能夠去瓦解“台獨”組織和“台獨”武裝,能夠把“台獨”的大金主收拾到破產倒閉,能夠用現實去打臉“台獨”這就是你們要的“地動山搖”,能夠理直氣壯舉出例子告訴賴桑和一切“台獨”分子,大陸中央政府能夠對台島的具體事項作管轄了到這時候就是加速了。
由此也就能夠理解,我們這份《意見》的出台是帶有兩面色彩的,一面是以條縷入微的設定,更清晰地展現了霹靂手段,勿謂言之不預。另一面還通過給出路且尚未啓動,再次重申了菩薩心腸,呼籲回頭是岸。但可以想見,隨着對“台獨”的有法可依,以及海峽兩岸乃至太平洋兩岸格局的變化,我們會越來越強調有法必依。如果菩薩之心換來的還是執迷不悟與冷嘲熱諷,等待“台獨分子”的一定會是火熱的真理説服、冰冷的現實境遇,以及由此帶來的大徹大悟。
我對早日得見蔡婆賴桑在鏡頭前的懺悔充滿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