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缺席審判+最重判死刑!哪些“台獨”將被通緝?誰會第一個受審?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58分钟前

經濟觀察網 王義偉/文 這應該是40多年來(從1979年算起)兩岸關係方面最炸裂的新聞。
今天(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下稱“兩高三部”)聯合發佈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
這個意見有兩個特別引人注目的焦點:第一,分裂國家的“台獨”頑固分子,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第二,如果“台獨”頑固分子躲在台灣或境外不能到案,可以缺席審判。
這兩點,台灣媒體在報道這個重大新聞時也進行了特別的強調。
筆者覺得,對於島內的“台獨”頑固分子而言,還有兩點,也是他們需要特別注意的:第一,兩個時間段的預測。一個時間段是自己還能活多長,一個時間段是兩岸統一會在什麼時間完成。如果他(她)預測,自己能活到兩岸統一,那麼,對於自己是否繼續走在分裂國家的“台獨”道路上,就要認真思考、果斷取捨了;第二,也是很重要的一點是,根據兩高三部的意見,應當被逮捕的“台獨”頑固分子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這裏面的“有效措施”,至少包括兩條渠道,一條渠道是國際刑警組織的緝拿網絡,一條是與中國關係密切或簽署了引渡條約的國家和地區。除此之外,公安、國安是否還有其他特殊渠道和手段,這裏面也有很大的想象空間。
還有兩點,筆者認為有必要説清楚。
第一,不存在不知者。
我們常説不知者無罪。雖然從法律上講,不知並不是脱罪的藉口,但如果確實不知且認錯態度誠懇,是可以從輕或者免於處罰的。這方面,兩岸間近期就發生了一個真實的案例。今年5月底,一名台灣民眾到南京參加藝術市集活動,結果執法部門巡查發現,其攜帶的展品有58件為淫穢物品。這名台灣民眾確實不知道大陸的相關法規,在當地台辦的積極協助下,警方對其做出了不予處罰的決定,當事人隨後返台。
這名台灣民眾確實不知道大陸的相關規定,是不知者。
但是,相比較而言,對於自己的言行是否涉及“台獨”,筆者相信台灣民眾中,不存在不知者。
第二,寬嚴相濟。
兩高三部的意見規定,對於“台獨”頑固分子,當嚴則嚴,該寬則寬。如果“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可以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多項不起訴。
筆者認為,寬嚴相濟一方面是法治思維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考慮到了、照顧到了兩岸關係的特殊之處。
在上述意見發佈之後,接下來大概率要發生的事情,就是大陸已經公佈的、已經榜上有名的“台獨”頑固分子其中的一人或數人,應該會在短期內被公安或國安發佈通緝令通緝。不管被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到案,其中的一人或數人會被審查起訴、(缺席)審判量刑。
誰將成為第一個被審判的“台獨”頑固分子,應該是海峽兩岸有關方面、媒體、專家學者高度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