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剛滿月就收到兩份“大禮”, 他們應該知道日子不多了_風聞
富强的方向-退伍军人-老兵一枚,专注时评与政策4分钟前
“賴政府”剛滿月就收到兩份“大禮”, 他們應該知道日子不多了。
“賴政府”剛滿一個月,就分別收到了美國和大陸的兩份“禮物”。
美國給的“禮物”,是一筆3.6億美元的軍售“大禮包”。21日,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局發表聲明稱,美國國務院已經批准向台灣出售兩筆總額約3.6億美元的“彈簧刀”和ALTIUS 600M-V無人機及配套零部件和訓練服務。

賴清德對此極力表達感謝。他説美國剛宣佈對台軍售總值3.6億美元的攻擊性無人機和導彈。並表示,將持續增強台灣國防力量和軍事韌性,與民主陣營共同發揮嚇阻力量,來維持台海和平穩定。
這個“禮包”釋放出了美國“武裝台灣”的堅定立場,感覺有了美國撐腰的賴清德還稱:“和平必須要靠實力,也就是通過備戰來達到避戰而達到和平,空口白話不是真和平,靠實力得到的和平才有保障,才是真正的和平。”
哪想到,賴清德的高興勁還沒緩過來,就馬上又收到了大陸給出的“大禮”。大陸給的“禮包”是什麼呢?是法律,是《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

6月21日,國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聯合舉行記者會,公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
《意見》共分四部22條。我來和各位分享一下其中最重要的幾點:
第一,明確了定罪的對象和行為。
條文的第二部分對認定犯罪做出了明確定義,包括髮起、建立台獨分裂組織;以法理方式“圖謀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乃至通過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對外進行官方往來、軍事聯繫等,圖謀在國際社會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都將“以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
此外,《意見》把灌輸“台獨”分裂思想的行為和人員也納入進來了。該《意見》明確,“利用職權在教育、文化、歷史、新聞傳媒等領域大肆歪曲、篡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或者打壓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國家統一的政黨、團體、人員的行為”,同樣包含在內。
第二,在《意見》的第三部分“正確適用程序”方面,條文規定可缺席審判。
缺席審判,那就意味深長了。也就是即便我們還沒有統一台灣,在當前的兩岸現狀下,大陸也可以起訴“台獨分裂分子”,對他們缺席審判,並且終身追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解釋説,對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需要及時進行審判的,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可以對在境外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
而中國公安部進一步指出,這意味着,無論犯罪嫌疑人逃到何方,都將依法終身追責。
第三,《意見》更規定,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我相信,賴清德當局從美國購買的軍火再先進,其威力也遠遠不如這個《意見》。
這個《意見》釋放出來的信號,恐怕不會是依法懲處那麼簡單,而是兩種實施基礎:
一是人已經被抓捕。什麼樣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才會被抓捕?你懂我懂大家懂,賴清德等人都會懂。這才是他們膽寒的地方。
二是哪怕人逃到了境外,也將被缺席審判,終身難逃法網。什麼樣的情況下賴清德等人才會逃亡境外?還是那句話,誰都懂。
我們已經進行懲治“台獨分裂分子”的法律準備,並宣佈實施。這意味着什麼?我相信,你也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