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集團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律師徵集受損投資者維權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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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6月21日,東方集團發佈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公司於2024年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股票交易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
經自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項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外部環境未發生其他重大變化。
經公司自查並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詢函核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籌劃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項。
公司於2024年6月18日提交披露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及子公司在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存款大額提取受限暨風險提示公告》,現將相關情況説明如下:公司控股股東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宏偉高度重視此事,為積極維護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資者利益,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張宏偉於2024年6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關於化解財務公司相關風險的承諾函》(以下簡稱“《承諾函》”),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財務公司”)控股股東,其與實際控制人張宏偉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處置等方式支持東方財務公司化解流動性資金不足問題,保證公司在東方財務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動性,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預計上述承諾將在未來3-6個月內完成。
公司於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192024004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上海市海匯律師事務所股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向雷達財經表示,“東方財務公司”是“東方集團”的“內部銀行”,東方集團在“東方財務公司”的“存款”,如果流向控股股東,有可能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公司股價受存貸危機影響下跌,股民無端遭受損失,可以向上市公司發起索賠以挽回損失。凡是在2024年6月18日晚間收盤時仍然持有東方集團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 “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東方集團稱將督促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嚴格按照《承諾函》內容,積極推進實施相關資產處置,支持東方財務公司儘快化解暫時流動性趨緊風險,確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其他股價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導致股票交易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事項。
除公司大股東東方潤瀾所持部分股份被強制平倉(被動減持)外,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其他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天眼查顯示,東方集團是名澤東方成員,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企業註冊資本365874.49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