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17條”怎麼搞?國務院解讀會這樣説_風聞
融中财经-股权投资与产业投资媒体平台。1小时前

一級市場靜待春暖花開。
6月26日,“創投17條”政策例行吹風會如期舉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春臨在會上表示,“政策出台對完善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鏈條政策環境和管理制度,支持創業投資做大做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6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圍繞培育創投主體、拓寬資金來源、加強引導與差異化監管、健全退出機制、優化市場環境等五大方面提出17條具體舉措。
這也是繼2016年國務院出台《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來,國家層面出台的又一部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系統性政策文件,將從整體上促進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此次吹風會,就是國務院對“創投17條”的進一步解答,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春臨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一同出席。
會上各有關負責人解答包含了“政策措施的關鍵舉措”“如何引導長期資金進入創投行業”“如何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政策措施出台後下一步計劃和部署”等在內的多項外界關注的內容。
“募投管退”各環節關鍵舉措
《政策措施》圍繞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鏈條全生命週期各環節,提出了以下方面的政策舉措——
在募資端,引導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投資創業投資,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直接股權投資試點範圍,動員有條件的社會資本做“耐心資本”,以解決行業“缺長錢”和“無米下鍋”的問題。
在投資端,很多創投機構反映“有錢也難投出去”,為解決“找不到好的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這個問題,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相關部委,建立創業投資與創新創業項目的對接機制,為廣大創投機構提供一批優質的、符合國家發展方向和戰略導向的好項目,解決錢往哪裏投的問題。
在管理端,提出要持續加強對政府和國有企業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管理體制和盡職合規責任豁免機制。針對各方普遍關心的税收和監管問題,提出持續落實落細創業投資企業的税收優惠政策。同時,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要求,對創投基金實施與其他私募基金區別對待的差異化的監管政策。
在退出端,重點是拓寬退出渠道,優化創業投資基金的退出政策。
李春臨主任進一步表示,“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以《政策措施》出台為契機,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文件的貫徹落實,推動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
引導長期資金進入創投行業
為行業引來源頭活水
金融監管總局政策研究司司長李明肖表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一直以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鼓勵發展創業投資的重要決策部署,積極引導了銀行、保險等長期資金,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依法合規出資創業投資。
在監管政策方面,金融監管部門先後印發了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財務性股權投資等監管政策文件,全面破除保險資金開展股權投資、風險投資的阻礙。“我們允許保險資金投資有非保險類金融機構實際控制的股權投資基金,取消了投資單隻創業投資基金募集規模的限制,支持保險機構加強與專業股權投資機構合作,拓寬創業企業長期資金的來源。”李明肖直言,目前,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在監管政策層面上是暢通的。
為進一步引導保險資金髮揮長期資金、耐心資本的作用,更好支持創業投資,金融監管總局於2023年9月發佈《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明確了科技保險適用財產險風險因子計量的最低標準,推動釋放更多保險資金進入到科技創新領域。這些保險資金投資的項目領域聚焦的都是國家科技創新的重大戰略,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應。
此外,為滿足金融市場多層次的投資需求,金融監管總局積極支持信託公司、理財公司等資管機構加大創業投資支持力度,按照“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開發與創業投資相適應的長期投資資管產品。
為有效控制金融風險,“資管新規”對資管產品向下投資,也就是資管產品再投資資管產品,實際上叫嵌套,對層數作出了限制。總局本着大力支持創業投資發展的原則,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了專項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在接受資管產品投資的時候,不視為一層資管產品,相當於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一定程度放鬆了監管要求,這也有利於更好發揮資管產品的作用、積極支持創業投資“母基金”的發展。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優化保險資金運用的規則,研究提高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的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地引導保險資金和相關的資管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創業投資基金的配置力度,積極地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李明肖司長表示。
為創業投資營造更有利的市場環境
會上,證監會市場監管二司司長吳萌提及,創業投資在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以及推動創新資本形成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國證監會始終高度重視立足資本市場,為創業投資營造更為有利的市場環境,具體有以下三個方面舉措:
一是持續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服務覆蓋面和精準度,努力為創業投資發揮作用提供更加有效的工具和平台。“《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發佈後,證監會深入貫徹落實,在各方的支持下加快完善資本市場相關配套政策體系,有針對性地豐富資本市場工具、產品和服務,努力為暢通創業投資的‘募投管退’循環提供更好的市場基礎和支撐。”
二是做好差異化監管安排,對於主要從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退出方面提供便利。從制度層面來看,去年7月份,《私募投資基金的監督管理條例》正式發佈,其中明確對創業投資基金實施分類監管,並且設置了專章,在投資範圍、投資期限、投資策略等方面都明確了應該符合的相關條件,在登記備案、資金募集、投資運作、風險監測、現場檢查等方面也明確了要實施差異化監管和自律管理,對於主要從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退出方面提供便利。
三是積極支持行業不斷提升自身綜合能力,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同,圍繞“募投管退”全鏈條優化支持政策。引導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更好體現和發揮耐心資本的作用;同時支持行業提升綜合實力,包括建立差異化和前瞻性研究、篩選和估值能力,強化風險管控和合規能力建設,不斷提高風險管理和規範運作水平。
國資創投基金的下一步動作
近幾年,國有資本在創業投資市場上的活躍度不斷增加。中央企業圍繞增強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競爭力,有序開展了有關基金投資業務,充分利用基金聚集資本、決策靈活、分散風險的優勢和特徵,通過有效投資積極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直以來,國資委高度重視並積極推動創業投資發展,近年來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尤其是對創業投資基金提出了差異化的支持政策。截至目前,中央企業共管理了126只創投基金,認繳規模529億元,已投資金額313億元,主要投向了先進製造、能源、電子信息等領域,在推動科技攻關、加大科研投入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國務院國資委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局長王海琳説道。
國資委在過去多年來一直高度重視並積極推動創業投資發展,未來也將在放寬規模限制、提高出資比例等方面給予中央企業創投基金更大支持。
王海琳局長表示,“下一步,國資委將立足自身職責定位,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同,在放寬規模限制、提高出資比例、注重整體業績和長期回報考核、明確盡職免責容錯條件等方面,給予中央企業創投基金更大支持。同時,也將指導中央企業用足用好現行相關政策,聚焦主責主業,結合自身優勢和條件,利用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行業科技領軍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鼓勵‘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發揮長期耐心資本作用,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助力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健全創業投資退出機制
在“募投管退”全鏈條生命週期中,“退”這一環節廣受關注。
吳萌司長表示,退出機制是各個方面都普遍關注的,同時也是需要系統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這次《政策措施》的第五部分主要是從“拓寬創業投資退出渠道”和“優化創業投資基金退出政策”這兩個方面做了相應的安排。近年來,證監會高度重視這個問題,不斷深化資本市場的改革和開放,努力為緩解“退出難”提供良好的基礎。
《政策措施》提到,在“拓寬創業投資退出渠道”上,要充分發揮滬深交易所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交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及其“專精特新”專板功能,拓寬併購重組退出渠道。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建立上市融資、債券發行、併購重組綠色通道,提高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北交所)發行審核質效。落實好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暢通外幣創業投資基金退出渠道。
而在“優化創業投資基金退出政策”方面,則加快解決銀行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企業的股權退出問題。支持發展併購基金和創業投資二級市場基金,優化私募基金份額轉讓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與創業投資基金協同發展。推進實物分配股票試點。
吳萌司長對此提出了具體三個方面舉措。首先是優化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功能和機制。今年以來,證監會先後發佈了“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十六項措施”和“深化科創板改革八條措施”,為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硬科技”企業建立和健全股權融資以及併購重組的“綠色通道”。同時,積極完善併購重組的支持政策,提高併購重組估值包容性,豐富併購重組支付工具,鼓勵併購基金更好發揮作用。
第二個方面是多措並舉、拓寬多元化的退出渠道。“比如説,我們正在開展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實物分配股票試點,允許將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過非交易過户的方式向投資者進行分配,這樣既豐富了退出的渠道,也有利於緩解對市場的衝擊。再如,我們先後在七個地方,包括北京、上海、廣東、浙江、寧波、江蘇、安徽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私募基金的份額轉讓試點工作,目前已經完成私募份額轉讓232億元。私募份額的質押融資316億元,這項試點工作也將會有利於支持二手份額轉讓基金,也就是我們所説的S基金的進一步發展。”
第三個方面,是繼續保持境外上市通道的暢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是去年3月份實施的,截至上週五數據,一共有158家企業赴境外上市完成備案,其中85家在香港上市,73家在美國上市。”吳萌司長也指出,後續證監會還將繼續加強和各方的協同配合,加強政策的動態評估,推動“健全創業投資退出機制”等措施的落實和落地。
加快培育一批高質量的創業投資機構
在李春臨主任看來,“廣大創業投資機構是創業投資的實施主體,我理解創業投資有三要素,一是機構,二是長錢,三是對象,也就是投資項目。廣大創業投資機構是創業投資的實施主體,我國創業投資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加快培育一批高質量的創業投資機構,我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着重入手。概括起來就是‘專業、多元、規範’。”
第一個是“專業”。即“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要想培育一批“硬科技”的“獨角獸”和“小巨人”企業,離不開創投企業的“火眼金睛”,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遵循科技創新發展規律,鼓勵廣大創業投資機構從自身獨特的優勢出發,強化專業化投資理念和投資策略,加強對投資項目的投後“賦能”,提升股權投資、產業引導、戰略諮詢等綜合服務能力。特別是對於投資原創性引領性科技創新等新賽道的創業投資機構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專業性創業投資機構發展。政府部門也不會坐而論道旁觀,這個《政策措施》裏面也有一條,在篩選創業投資項目的過程中,由國家發改委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創業投資機構和投資對象初創公司的項目對接機制,以避免信息有限、信息不對稱導致好的項目沒有被挖掘到。
第二個是“多元”。李春臨主任認為,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需要有各具特色、充滿活力的創業投資機構參與,鼓勵行業骨幹企業、科研機構、創業創新平台機構等創業創新資源豐富的主體,具有資本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天使投資個人、保險基金、政府投資基金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創業投資,形成多元化的創業投資主體。
第三個是“規範”。規範發展是健康發展的前提,沒有規範就沒有健康發展,創業投資主要以股權投資方式投向早期的初創企業,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典型特徵,廣大投資機構開展投資活動必須在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履行信義義務,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忠人之事,切實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引導創投機構強化內控機制,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機制,不斷提高創投機構規範化運作和管理水平。
後記
眾所周知,發展創業投資是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的重要舉措。創業投資已成為發展新質生產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創業投資具有“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典型特徵,更加適應種子期、初創期和成長期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需求。
如李春臨主任所説,“沒有創業投資的支持,科技創新的效果將大打折扣,很多‘小巨人’‘獨角獸’等創新型企業也難以像今天這樣發展壯大、快速成長。”
時隔八年,國務院又一次出台的創業投資領域指導性文件,無疑給當下降至冰點的一級市場帶來暖意。“創投17條”的出台,同樣對完善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鏈條政策環境和管理制度,支持創業投資做大做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隆冬已過,春寒料峭,接下來就是一級市場迎來春暖花開之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