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過去了,我們為什麼必須再提和平共處五項原則_風聞
贾明冬-观察者网编辑-9分钟前
我們中國外交常講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這一外交原則從提出到發表至今已有70年,伴隨着共和國闖過了無數複雜的國際鬥爭,可謂是頗具指導精神和實踐價值,經受住了嚴峻的考驗。
1953年底,周恩來總理在會見印度政府代表團時,第一次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1954年4月29日,中印雙方簽署《中印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在文件的序言中明確寫入了五項原則,並使其成為指導兩國外交關係的原則。同年6月28日、29日,中印、中緬雙方總理在聯合聲明中,正式倡議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國際關係的準則。
回看50年代的國際局勢,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對新生的社會主義政權,具有極高的外交指導意義。一方面這可以向外界表明中國是愛好和平的國家,希望能與全世界熱愛和平的國家建立平等的外交關係。社會主義理念自誕生以來,就不斷遭到帝國主義國家妖魔化。為了突破這種意識形態上的封鎖,我們要告訴廣大“第三世界國家”,我們在道德水準上遠高於帝國主義者。
另一方面是,50年代是舊帝國的秩序瓦解,新秩序逐步建立的時代。全世界各族人民為實現民族自決,發起了轟轟烈烈的解殖運動。我們希望新的世界秩序是能夠以和平、平等為基調的,而不是新的帝國崛起,再次帶來剝削和壓迫。所以我們也希望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能成為周邊新興的國家的外交準則。
然而時過境遷,與我們共同發表聯合聲明的印度,早已放棄了和平共處五項外交原則。如今執政的莫迪印人黨政府,更是不屑於繼承這種尼赫魯時代的外交遺產。印度內部有不少學者甚至稱莫迪治下的印度是“第二共和”,與尼赫魯“王朝”做全面切割。就算不提現在,實際上從尼赫魯執政末期開始,印度就不斷以武力肢解周邊國家、侵佔領土、破壞他國主權完整。完全變成了不顧國內薄弱的經濟基礎,硬要搞對外干涉的“窮鬼”帝國主義。
真正踐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大國,只剩下我們中國了。那麼可能就有朋友要問了?別人都不認這一套了,為什麼我們自己還要堅持這些原則呢?這不是在給自己徒增負擔,束手束腳嗎?再進一步講,你遵守原則而別人不遵守,不等於是別人可以佔你便宜,你得一直忍氣吞聲、吃虧麼?
首先,和平共處並不代表在主權受損時我們不反抗。我們從來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過去跨越國境線的對印、對越南自衞反擊戰,以及如今對海洋和陸地邊境主權的保衞,我們講究的都是使用有限度的武力,落實明確且有限的戰略目標。
而在使用武力的選項上,正是因為我們尊重他國主權希望和平互惠,所以不打侵略戰爭,能合作發展就合作發展,能擱置爭議就擱置爭議。我們不像美國或蘇聯那樣大搞“意識形態十字軍”,和以意識形態先行的地緣戰略擴張。
現代戰爭成本過高,維持佔領的成本過大,過度擴張極易引起有核國家間的衝突。近20多年來,北約在東歐實施的陣營擴張,最終也因為過度壓縮俄羅斯的戰略安全空間,點燃瞭如今曠日持久的俄烏戰爭。而美國也因為中東和歐洲的負面地緣政治局勢而飽受拖累。
最終我們不難發現,對於中國這樣一個已經將命運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的大國來説,能夠維持和平發展是多麼的重要。而正是因為我們70年以來踐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使得我們在國際上能夠做大多數人的朋友。即便有少部分的國家把我們當敵人,我們也不會像帝國主義國家那樣,成為大多國家的敵人。這便賦予了我們極大的外交政策靈活性,以及與全球南方國家良好的經濟合作關係。
説到底,遵循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本質原因,是我們不想當帝國,也不會當帝國。帝國不但不把其他國家的人當人,也不把自家的一般民眾當人。遙想一戰,歐洲列強分贓不均導致一代年輕人幾乎在大戰中死光,戰至全歐大兵變才不得不停火。而美國近些年來的對外干涉戰爭,不提給受害者帶來了多少苦難,就是對內分肥也沒給一般民眾剩下幾口,主要還是分給了國會老爺們和華爾街。
對於我們中國來説,不對外濫用武力,尋求和平發展,互惠共贏,合作建設命運共同體,不單單是對於已經延續了70年的和平共處原則的堅持,也是不把人民綁上戰車,不對外血腥壓迫的大國文明之舉。在後冷戰單極霸權即將落幕,新的全球化秩序正在形成的當下,希望能有越來越多的國家,領略到和平共處的可貴,並遵循這一精神制定國家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