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助困,關愛的邊界在哪裏?_風聞
太史连公-lianfamily13分钟前

《説句“謝謝”並不難,但難的是她沒這樣的意思》引起了朋友們的熱烈討論,但討論中有相當一部分朋友認為,我的舉手之勞並不是為了討聲謝謝,幫助別人是為了成全自己的人格。弄了半天,我幫助別人好像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自己。
略引兩例:其一,“境界還不夠啊。做好事最終的還是為自己。
一個正常人,做了好事兒,首先不管別人怎麼樣,自己心裏是不是很高興?
某一天,問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時,以往做過的善事,都會出來證明自己的。
至於別人,無所謂啦。”
其二,“首先助人為樂是人生快事,從你自己的角度你獲得了你的快樂,不應該再一定要索取個謝謝。其次你作為男人在幫助人時候拍人家異性電動車把手,讓人覺得不夠禮貌,雖然是你為了提醒她,一副我是為了幫你才這樣打擾的感覺,正確的做法應該提醒她,然後撿起來交給人家,才是較合適做法。再其次,人家可能忙中出錯,諸事煩惱,你原諒人家一次不好嗎?”
這些討論使想起我還在工作時的一段經歷。
我從大學回到老家教高中後,一直擔任班主任。時間應該是在2003年吧,我班上的一個學生病了,而他的父母都在南方打工,家裏沒有能來照顧他的人。而這是高三上學期,對學生相當關鍵。考慮再三,我在通知他的父母和學校相關部門後,決定把這孩子接到我自己家裏,這樣既可照顧他的病情,還可以安排好他的學習。再説我女兒上大學後,家裏就我和我愛人,孩子來我家裏應該不是什麼負擔。
孩子來我家後,由於我愛人是醫生,對他的病情照顧得很好。同時,我每天把班上各科授課老師的內容及作業為他做好安排。看他生活比較貧困,我還為他添置了些衣物。有時也就在我家吃點飯。三個月後,孩子的病接近全好時,一個學期也快結束,也接近2004年新年了,他父親從南方回來了。
但他父親見我的第一句話,不是感謝,而是問我這三個月怎麼算。開始我真有點發懵,什麼怎麼算?算什麼?後來他父親解釋了半天,我總算明白了。意思是他孩子這三個月在我家吃住怎麼算。還有孩子身上穿的這些衣服等等。
我和他父親開玩笑地説,你還有兩項最大費用呢。他父親問是什麼?我説你孩子生病是不是要住院,但他住在我家,所以至少每天有陪護費吧,這三個月可不是一筆小費用呢?再有就是我每天精心安排他孩子的學習,使他治病學習兩不誤,讓他看看這筆費該給我多少?
他父親以為我説的是真話,接着就開始給我訴苦,説家裏多麼多麼艱難等等。我哭笑不得。問他,玩笑話聽不出來。
但他口裏反覆説着這怎麼可能之類的話。最後堅決要孩子回學校住。我看孩子的病情也差不多好了,我也同意了他的安排,但同時告訴他平時要注意的一些事情,還是讓師孃給他説一下。
最後為了消除這位父親的疑慮,也為了消除對我懷疑,我也給他説清楚了孩子在我這裏後,他給他孩子寄的生活費我從沒有接手管理過,是他自己在處理,至於是怎麼用的,讓他和他的孩子詳細交流,我不參與。而且我也特別叮囑,孩子高考在即,為了孩子的學習,請不要過多責怪孩子。如果還有什麼疑問,他還可以繼續來問我。
當然,這孩子最後也考的不錯,上了重點線。
但這件事我愛人對我有些抱怨,她認為我管寬了。我們和他不沾親帶故,作為老師,通知他的家長,體現一個老師應該的責任就可以了。我愛人還和我開玩笑,説我是不是想要個兒子。
兩部手機的事,使我又重新想這件事,那時我就問過自己,關愛的邊界在哪裏?比如這裏的兩部手機,他們掉地上了,我只要自己不去撿,就應該屬於正常的為人吧。但我就想,如果我不去撿,手機一定被別的人撿起,只有兩個結果,一個正常行為人可能把它們交給警察,然後失者到公安局去領,這可能就是幾天至少幾個小時的來回折騰吧?另一種,稍有不當想法者,據為己有,這當然就給失者造成更大的麻煩。事實是我越界提醒他們手機掉了,就省去了這一切的麻煩。何樂而不為呢?
再説這個學生的事。作為老師在自己職責範圍內幫助學生。學生病了,告知他的家長,通知學校相關部門,讓他們按正常程序處理,我已經盡責了。但我當時就是為了學生的學習不受影響,通知家長和學校後,自己主動承當起這份份外的責任。但正因了這樣的處理,孩子的病情和學習兩不耽誤。但我卻越界了,引起了別人不必要的猜疑。
人與人之間就如此難於理解和溝通嗎?自己認為一個再正常不過的舉動,卻總有些人往負面上想,搞得我現在好像對自己的行為也產生了懷疑,我的動機真就那麼純粹嗎?實話實説,就做出這些舉動的當時而言,我真來不及想那麼多,也沒有時間讓我想那麼多。應該是一種本能。這些所有的東西是後來才開始想的,或者是看了一些評論後才想的。
如果以現在社會公眾認知的正常行為人的準則,但在我的認知裏總覺得有些冷漠。這也就是我提出的問題的出發點:關愛的邊界究竟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