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過世後,遺產判給了無血緣關係的三兄弟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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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1日 15:50 澎湃新聞
照片中間的老人一米五八的個子,戴着帽子,和藹地看向鏡頭。在他身邊圍了兩排小輩。大門上貼着的大紅福字、一對燈籠,映着人們的滿臉喜氣。
老人名叫楊啓本,1930年生人,是一名在太倉的聾啞人。他身邊的晚輩們是顧家人,和他並無血緣關係。但從2014年到2021年,顧氏的三個兄弟悉心照料了楊啓本的晚年。
2021年,老人去世,這段故事原本將被埋沒。同年民法典新增的遺產管理人制度,讓他們的人生重新被看見——因楊啓本遺留的財產無人繼承也無人受遺贈。太倉市民政局依據法院判決書,將楊啓本留下的遺產悉數分配給了顧家三兄弟,肯定了他們的善舉。
楊啓本與顧家人的全家福。本文圖片均為 澎湃新聞記者 陳蕾 攝/翻拍 固定之約
一處長長的小巷子,轉彎通向13號樓棟,樓棟的白牆下留着青苔印記,楊啓本曾獨居在此。推開1樓的門,是兩間卧室,廚房擺着過去的瓶瓶罐罐、儲物間塞着儲存衣服的老式皮箱。
獨自生活時,楊啓本會撿起年輕時的手藝,他在上海學過紅幫裁縫,後來進了太倉服裝廠工作,直到退休。家中櫥櫃裏有他的裁縫尺、眼鏡、剪刀和其他工具,他給顧家兄弟做過袖套。
家中摞得整齊的相紙是楊啓本與顧家晚輩的合影,記載着他們從2013年到2017年的變化,有幾張相紙背後,老人一筆一畫地寫下照片上每位成員的名字以及照片拍攝地。站在最中間的老人似乎享受着小輩環繞的幸福。
楊啓本的裁縫用尺。 追溯起顧家和楊家的淵源,那是上兩代時就結下的聯繫。顧氏三兄弟的奶奶是楊啓本的奶孃。“在鄉下,吃了奶就當乾兒子一樣”,顧家老二顧永芳説,他從奶奶那得知,楊啓本生於太倉,出生時是健康孩子,4歲那年發高燒,燒壞嗓子,説不了話,成了聾啞人。按輩分,他管楊啓本叫叔叔。顧家三兄弟年少時,常跟着奶奶一起去楊家。逢年過節,雙方都會來往。
楊啓本姐姐叫楊碧梧,大他1歲,曾是太倉市總工會的幹部。顧永芳記得,他人給楊啓本介紹對象,楊碧梧説,弟弟聾啞,如果再找個聾啞,生下來再聾啞,這就不好了,便沒讓弟弟找對象。
楊碧梧也一直沒有結婚。1983年,姐弟倆年過五旬,一起搬到府東社區實小弄的房子裏,互相依靠。兩人年紀漸長,家裏換燈泡、安窗簾之類的雜事需要人幫忙,便會喊顧永芳和其他兄弟來。
2006年5月,楊碧梧中風,需住院治療。除了護工照料外,原太倉市總工會機關工會主席袁琦光告訴《今日説法》,楊碧梧住院期間,楊啓本一直陪護。府東社區副主任朱曄回憶,楊碧梧在卧牀住院許久後提出,自己走了後,需要總工會和社區幫忙照顧弟弟。顧永芳説,他和哥哥弟弟也受到了囑託。
2014年6月,楊碧梧離世。府東社區居委會一份《關於楊啓本晚年生活的情況説明》的材料顯示,當時總工會和社區牽頭,與顧家三兄弟及楊啓本一起開了座談會,讓楊啓本自己選擇哪位親屬照顧他晚年的日常生活。
當時還有幾項方案。府東社區黨委書記沈秋豔説,包括由一名遠方親戚照護老人,不過對方提出要繼承遺產。顧永芳印象中,另一方案是楊啓本住進養老院。
但楊啓本選擇住在家裏,由顧氏三兄弟照料。自那時起,每週與顧家兄弟的見面成了楊啓本的習慣。
府東社區居委會出具的《關於楊啓本晚年生活的情況説明》。
楊啓本寫的委託書。 他每週日乘公交車去顧永芳家,顧永芳和大哥顧永元知道他會來,提前買菜燒好。楊啓本習慣喝點酒,飯後顧永芳再開車把他送回家。
這樣的相約因一次事件被改變。顧永芳記得,那次公交車誤點,楊啓本想打車去顧家,給司機的地址把板橋寫成了花橋,送到才發現地方不對,司機只能把他送到崑山派出所。民警打電話給顧永芳,顧永芳讓女兒和侄子開車去接。女兒回憶,那時看到楊啓本老人,他已是要哭的樣子。
因為此事,顧永芳和顧永元商量,週日不要讓老人自己去顧家了,他們每週日九點去老人家裏。兄弟倆都知道,楊啓本沒有電話和手機,不能隨便改約定。
到了時間,楊啓本都會在樓棟路口處等待着。顧永芳來了就坐在楊啓本的卧室桌旁,茶已泡好,他和老人坐一小時。楊啓本會在白紙上寫字和顧永芳交流,比如電視機放不出,空調有問題了。平日遇到問題,便通過樓上鄰居給顧永芳打電話。顧永芳習慣把楊啓本家的電視調到靜音,因為擔心他聽不見,怕遙控器誤操作,聲音影響到鄰居。
楊啓本家,茶几上的杯子。 顧永芳和哥哥弟弟來看望時會留意帶些紅燒菜,因為老人自己做飯只能白煮——家裏的廚房排了一排電飯煲,姐姐在世時擔心用火危險,不讓弟弟用煤氣灶。有時他們問老人下星期要吃什麼,老人就在白紙上畫,想吃魚畫一條魚,寫“紅燒”。顧永芳説,一般帶去的菜能夠老人吃三天。
朱曄提起,有一次顧家兄弟家中有事,打電話和社區説這周可能去不了,菜就讓社區的工作人員幫忙取來送上門去。
這樣的照料滲透進楊啓本生活的方方面面。顧永芳記憶裏,之前曾陪老人去附近中醫院看過白內障,做了手術再開藥回去。楊啓本年紀大了腰不靈便,便陪他尋醫問藥。
顧家兄弟的父母早早離世,老大顧永元做過廚師,老二顧永芳早年是司機,老三顧永其有一個工廠,平日繁忙。被問及為什麼這樣照顧楊啓本,顧永芳説,兄弟們退休後有閒暇時間,他一直把楊啓本當長輩,心裏也惦念楊碧梧的臨終囑託,“他無依無靠,我們就要把他照顧好”。
病牀前的照護
在外人眼裏,楊啓本因聾啞,不怎麼和鄰里街坊打交道,他的社會聯繫主要就是顧家兄弟。住在楊啓本家樓棟對面的龔阿姨提到,見過兄弟們來看老人,老人一個人住,平時都不出門,居委會給他送東西,就在外敲敲窗。
朱曄説,聾啞羣體普遍有自我保護意識,很信任的人才能和他交流。他回憶,在楊碧梧去世後,楊啓本稍微沉默了些,不常去社區,上門看望的社區幹部反映,那段時間老人不很開心。但後來顧家兄弟看望他,社區裏的黨員有時看到老人一個人等在樓棟口,會拍拍他的肩膀,比劃一下今天是不是有人來?老人就開心地點點頭。楊啓本有次帶着和顧家人的合影到社區,指給朱曄看。朱曄在紙上寫話問,有家了?老人笑得很幸福。
隨着年紀增長,楊啓本的身體日漸衰弱。2017年9月24日,上午九點,顧永芳如約來到楊家小區,楊啓本卻沒有等在樓棟外。顧永芳開門進去,在卧室地上看到了倒下的老人,邊上正是他們平時喝茶交流的座位。
楊啓本的鼻息有氣,但身上涼了,顧永芳馬上打了急救電話,附近的中醫院救護車把老人送去就診。楊啓本被診斷為腦梗、半身癱瘓,當時87歲。
楊啓本被診斷為腦梗塞。 在醫院住了十天後,顧永芳幫楊啓本聯繫上了新安康復醫院。每月5000元的護理費,楊啓本的退休金加上之前的儲蓄可以支付。在醫院辦事的文件是顧永芳簽字,他在表格上的關係空格上填的是“叔侄”。顧永芳和哥哥顧永元隔一天會去探望。
新安康復醫院老年科的李軍濤是楊啓本的主治醫師,她説老人住院時意識清楚,但生活不能自理,長期處於卧牀狀態,肌肉萎縮,關節活動僵硬。護工每天兩小時要幫他翻身拍背、擦身,飲食需要鼻飼。
李軍濤印象中,楊啓本是比較和藹、心態好的老人,有時醫護人員去測血壓、測生命體徵,他面帶笑容,面對醫護人員寫下的問題會點頭、搖頭回應。李軍濤知道顧氏兄弟常來,給他送生活用品,如護理墊、紙巾等,有時也會輔助護工一起幫老人擦身。當楊啓本需要更改治療方案,醫院是與顧家兄弟聯繫。
楊啓本住院時,一直是顧永芳簽字。 早些時候,醫院裏的工作人員和楊啓本病牀邊的老人家屬都不知道顧氏三兄弟和楊啓本沒有血緣關係,以為是遠方親戚。有次年初一早上,李軍濤見到三個兄弟都在老人邊上,“兄弟來的時候,老人就很開心。”
住院的這些年,楊啓本半邊身體不能動,不能寫字了。顧永芳説,會和哥哥弟弟注意他的表情,平日問問護工他的情況如何,把病牀搖起來,看老人的狀態。他們有時會帶水果看望老人,把水果打成汁。楊啓本的事基本由顧家兄弟包辦,楊啓本住院時,重陽節社區發糕點,會打電話讓顧永芳去領,到了年終,顧永芳幫楊啓本領慰問金。
李軍濤回憶,2021年初,楊啓本出現發熱症狀,顧家兄弟幾乎天天去醫院探望。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三個兄弟在牀前連夜陪護。
那年1月30日,楊啓本病逝,顧永芳將他的骨灰盒安置在了高新區的安息堂,和他的父母、姐姐在一起。
遺產,誰來管理?
但隨着老人去世,楊啓本在實小弄的房屋無主了。顧永芳説,楊啓本生前未留下遺囑,也沒有親屬繼承。有人建議他們兄弟將房子過户到自己名下。三兄弟給府東社區居委會寫了申請,居委會建議他們走法律程序。
這個建議的背景是,民法典自當年1月1日施行,其中新增了遺產管理人制度,規定“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顧家三兄弟於2021年1月向法院提出訴求,希望指定太倉市民政局作為楊啓本的遺產管理人。
太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坤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在接手這一孤寡老人案件時,曾考慮法律上的遺產酌給制度,即如果顧家兄弟對楊啓本盡到了主要的扶養義務,即使沒有血緣關係、繼承關係,可以適當分給一些財產。王坤通過走訪民政局、居委會、康復醫院,瞭解到三人所述的扶養情況屬實。
楊啓本晚年入住的康復醫院。 王坤説,在走訪中他還了解到,楊啓本老人對三兄弟十分依賴,“在這個案子中,(三兄弟給予老人)精神上的陪伴可能比物質上(的幫助)更重要。”最後,法院判決將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和遺產債權人的顧氏三兄弟列為了案子的利害關係人,並認可他們的訴求,指定太倉市民政局擔任遺產管理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肖建華曾在接受《人民法院報》採訪時提到這一案件中“利害關係人”的含義:“利害關係人的範圍,在法律和司法解釋中,一般限定於繼承人、受遺贈人和遺產債權人。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是由法定繼承或遺囑確定;而遺產債權人則由司法文書或合同等法律文件確定。而本案中,人民法院認定對被繼承人盡到主要扶養義務的申請人,可以作為‘利害關係人’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人民法院在這個案例中,擴大解釋‘利害關係人’的範圍,並據此對遺產糾紛進行裁判,豐富了民法典‘利害關係人’的內涵。”
肖建華説,“據此,指定管理人的法律程序有了更多的啓動和適用的機會,對被繼承人盡到主要扶養義務的申請人蔘與遺產管理也因此具有程序的正當性。因此,人民法院通過司法案例完善了立法關於遺產管理人的制度。”
這是太倉市人民法院辦理的第一起遺產管理人案件。王坤説,在這一制度出台前,實際情況中儘管有遺產酌給制度,但要應用起來,沒有繼承人便沒有起訴對象,“就是打官司沒有被告”。他説,過去像這樣的案例,遺產會上交國有。遺產管理人制度可以防止遺產處於無人管理狀態,避免相關權利人利益得不到合法保護,且可以保障遺產公平分配。
判決書上寫道,民政部門承擔社會救濟、社會福利事業、社區服務等工作,比較瞭解轄區內公民的家庭關係、財產狀況等,有能力擔任遺產管理人。太倉市民政局擔任楊啓本遺產管理人後的職責為:(一)清理遺產並製作遺產清單;(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顧氏三兄弟的案件也是太倉市民政局第一起經辦的遺產管理人案件。民政局辦公室經辦此事的張姓書記向澎湃新聞介紹,法院判決後,民政局先和社區溝通,核實了基本情況,其次瞭解顧氏三兄弟的需求,再聯繫了法律顧問做專業諮詢。他諮詢過律師,相關費用可以在遺產中支付。
律師宋陶是此次民政局遺產管理的法律顧問,他了解到楊啓本留下的遺產分為房子和銀行卡里的錢,為避免遺產滅失,先讓顧永芳繼續管理遺產。考慮到三兄弟在沒有法定義務的情況下,對楊啓本進行照顧和幫助,宋陶説,他和民政局反覆協商遺產分配方案,認為房屋可以完全分給三兄弟。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他們遇到了困難。宋陶認為,遺產管理人制度出台後,相應的細則還沒有配套跟上。他回憶,房子辦理過户時,房屋產權管理機構找不到配套的法條和法律依據,房產分給顧氏三兄弟到底屬於買賣所得,還是法院判決?他只能和機構解釋,這是新的制度,在這個案件中,民政局作為行政機關分配遺產,從而可以對房屋進行處分。民政局為此寫了書面情況,最後以代理人的身份,辦理了過户手續。
宋陶覺得,在這次案件中,實際上居委會更瞭解雙方情況,更方便處理,但沒有居委會做遺產管理人的制度。
除房產外,最後楊啓本名下銀行賬户內餘額歸三兄弟所有,三人各得其三分之一。
遺產管理人作為一項新制度,“在實踐中,還需要更多具體的規則和流程來闡明遺產管理人何時介入、如何履職”,王坤對記者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