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被罰了20,這種情況下應該跑嗎?_風聞
王若愚-自由撰稿人-太行山下34分钟前
騎了幾年的電瓶車,今天是第一次挨罰。
早晨下了點小雨,我穿着雨披、騎着車上班,路過一個立交橋的下面。那個路面中間有一個安全島,上面有紅綠燈,中間站着一個交警。
等到中間的紅綠燈變綠,我和身邊的幾個人騎着電動車就往前走,到安全島前等着,等待另一半的交通燈變綠。這時,交警走過來,讓我們幾個人都把電瓶車推到中間,然後要求出示身份證。
當時我們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明明是綠燈才過來的呀,怎麼還被交警攔着。
結果是,這個綠燈是行人燈,專門的自行車燈還是紅燈,所以就是闖紅燈了。
這是行人燈,按照規定電瓶車要下來推行過斑馬線。
紅圈中是自行車燈,顯示綠燈才能通過自行車。
當時交警攔着的人有四五個,有的和我一樣,老老實實等着錄身份證、交罰款的,也有在一旁觀望的,結果等到對面的變成綠燈後,有兩個人一加油門,一溜煙就跑了。那個交警正在錄身份證、打印罰款條,在別人提醒下朝着跑得人吼了兩嗓子,結果對方根本不為所動,他也不管了,繼續開罰單。
現場還有不理解的,還有沒戴頭盔被詢問的,一陣混亂以後,才輪到我罰款。通過剛才的詢問和吵架,我也知道了被罰款的原因,也沒説一句話,老老實實簽字交錢。交警流程性地問我有沒有戴頭盔,我指指腦袋,心想這麼大紅色的顯眼頭盔,您可真看不見呀!
交完罰款,已經在中間島等待了三個紅燈週期了,上班也遲到了幾分鐘。繼續騎行路上,我眼中都是交通違法行為——
①騎車不戴頭盔的;
②人行綠燈(不是自行車綠燈)過馬路的;騎行(非推行)過斑馬線的;
③闖紅燈乃至逆行的;
④車速超過25碼的;
⑤騎車帶人超過12週歲的、帶物超過規定長度的;
⑥甚至有沒裝車牌的;
⑦還有其他的……
但是,這就是我們的生活呀,其實只要是騎電動車,有幾個不是每天在違法呢?路上,一般很難遇到交警,這種違法行為,也沒有人去深究。
再説,如果真的嚴格對照我上面説的“依法”,那麼這個城市的運轉效率也會極大下降。上班族暫且不説,就説那些送外賣、送快遞的,時間就是金錢,斷然不會浪費任何一分鐘時間的,能快就快,收入都是在這樣的“違法”中取得的。
大概,這就是法治與效率、法治與底層生存、法治與公平,在街面上的一個直觀展示吧。
然後我也跟自己説,以後再遇到交警的路口,一定要把自行車罰款的各種情形都背一遍,至少在交警的眼皮底下,可不能莽撞衝過去、給人家送業績送人口了。
在執法者面前,必須做一名規規矩矩的守法者。這是今天花20元得到的一課。
最後一個問題,如果你和我一樣,好幾個人被一個交警攔在路中間,你會不會也閃現出“加足油門趕緊跑、反正他也追不到我”的念頭。説實話,當時我還猶豫了一下,要不要跑,後面一想不值得,萬一算成“違法逃逸”就罪加一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