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泰稱公司整改工作已完成,投資者索賠麻煩待解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昨天 22:14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7月1日,ST中泰發佈關於新疆證監局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決定的整改進展公告。
ST中泰於2024年3月2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以下簡稱“新疆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2號)(以下簡稱“《決定書》”)。針對《決定書》提出的有關問題,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認真進行整改,並向新疆證監局報送了書面整改報告。
責令整改事項為: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收到《決定書》之後,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高度重視,向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了通報、傳達,並對《決定書》中涉及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已成立整改小組,針對《決定書》提出的有關問題逐一落實,明確後續安排和改進、完善措施,加強培訓學習,切實提高合規意識和規範運作水平。
目前,關聯方資金佔用款項及利息已全部歸還,公司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會計差錯更正,並下發《關於規範公司貿易核算、關聯交易、資金往來的通知》,進一步規範公司貿易核算、加強關聯交易管理,規範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內部控制方面,公司已下發《關於全面梳理內控制度的通知》,要求對現行內控相關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梳理並完善。
ST中泰稱公司整改工作已完成,後續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及內控管理體系,持續提升合規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值得關注的是,5月19日,ST中泰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的更正公告。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人民銀行、證監會、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債券市場執法工作的意見》(銀髮〔2018〕296號)及《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新疆證監局決定:對ST中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此外。公司還有多位高管被罰。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餘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3月19日收盤時持有ST中泰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中泰參與招投標項目5062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