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殘疾人強制絕育黑歷史_風聞
岩王帝菌-56分钟前
來源:微博@領事閒談
(美聯社)- 在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中,日本最高法院週三命令政府向十幾名受害者支付適當的賠償,這些受害者是根據現已失效的《優生保護法》被強制絕育的。
據估計,在 20 世紀 50 年代至 70 年代期間,約有 25,000 人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被實施了絕育手術,目的是根據該法 “防止劣質後代的出生”,該法被原告律師稱為日本 “戰後最大的侵犯人權行為”。
法院稱 1948 年的優生法違憲,並駁回了政府關於 20 年訴訟時效應阻止其支付賠償金的主張。
週三的判決涉及 39 名原告中的 11 名,他們在日本各地的五個下級法院進行了抗爭,最終由日本最高法院審理了他們的案件。涉及其他訴訟當事人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判決後,原告們在法院外高舉 “謝謝 “和 “勝利 “的標語,其中一些人還坐着輪椅。“東京一位化名為北三郎(Saburo Kita)的 81 歲原告説:“我高興得不能再高興了,我不可能獨自做到這一點。
北説,1957 年,他 14 歲時在孤兒院生活時被做了絕育手術。幾年前,他在妻子去世前告訴了她這個埋藏已久的秘密,並説他很遺憾他們因為他而無法生育。
根據原告律師公佈的法庭文件,法官德倉三郎(Saburo Tokura)裁定,絕育手術是在 “沒有合理理由 “的情況下進行的,明顯是因原告的殘疾而歧視他們。法院還表示,絕育手術嚴重侵犯了他們的尊嚴,並補充説,政府 48 年來持續歧視和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2019 年,作為對下級法院要求其承擔責任的幾項裁決的回應,政府向每名原告提供了 320 萬日元(約合 1.98 萬美元)的一次性補償金。然而,最高法院週三宣佈,這筆賠償金是不夠的。
首相岸田文雄向受害者表達了 “誠摯的歉意和衷心的道歉”,並表示希望與原告見面當面道歉。岸田表示,政府將考慮新的賠償方案。
原告律師新裏浩二(Koji Niizato)和西村武彥(Takehiko Nishimura)在一份聲明中説:“優生保護法造成了一個將殘疾人視為’劣等人’的社會。我們呼籲社會進一步促進消除偏見和歧視的努力,以回應這項裁決。”
約有 10,000 名麻風病人也在被隔離監禁期間接受了絕育手術。1996 年,麻風病防治法被廢除,麻風病人得以重返社會。政府向他們提供了賠償,並對強制隔離政策表示道歉。
除了當時的強制絕育外,還有 8 000 多名婦女在同意的情況下接受了絕育手術,儘管很可能是迫於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