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歷史,只有五百年_風聞
夏天到-1小时前
美國曆史多少年?
題目是歐洲歷史,怎麼説到美國了?
沒辦法,美國是世界老大嘛,見賢思齊總不錯吧。
按照美國人的説法,它的國慶日是1776年7月4日,那 一天美國發布了《獨立宣言》。
但是,這個日期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美國是個法制社會,什麼東西都得講法律。
從法律上講,一個國家成立日期,是以中央政府成立時間為準。
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天安門城樓上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新中國的歷史就是以這一天為準。
當然,象美國這樣的殖民地,也可以按宗主國承認它獨立的時間為準。
英國承認美國獨立是1783年9月3日的《巴黎和約》,美國獨立以後,好幾年處於無政府狀態,直到1789年4月30日才成立了政府,華盛頓在這天就任首任總統。
所以,美國國慶日要麼是1783年9月3日,要麼是1789年4月30日,這才合法。
既然以1776年7月4日為國慶日不合法,那合理嗎?
也不合理。
哪一天合理呢?
眾所周知,所謂美國精神,是“五月花號”上的清教徒們簽訂的公約,所以把五月花號到達美國的日期定為國慶日才算合理,那是1620年的事。如果這樣,美國曆史可以多算百把年。
為什麼不把這天定為國慶日?不行啊哥哥!
因為“五月花號”上的殖民者到達美洲的時候是在冬天,那年特別冷,美國精神凍死了一大半,是印第安人給了他們食物才讓他們度過難關,這就是所謂“感恩節”的由來。
如果是講故事,his story,可以到此為止了。
但是歷史,history,不能就此結束。
歷史不能留白的,後來發生什麼,必須寫清楚:印第安人救活的殖民者,轉手把恩人殺了個乾淨。
這種事只能做,不能寫的,特別不能記在歷史書裏。
既然不能從1620年算,歷史又那麼短,沒辦法,只好選在1776年,能早算一年是一年。不過即便這樣,到今年也不夠二百五。
問題來了,在歐洲殖民者到達之前,印第安人已經在美洲大陸上生活了數千年,那麼,印第安人歷史算不算美國曆史?
你肯定會説不算。
為什麼呢?
因為印第安人與美國人,不同人種,不同血統,不同語言,不同文化,不同信仰,怎麼可能算同一國家呢?
我也這麼認為,很高興我們達成了共識。
好,現在來説正題:歐洲歷史多少年?
你肯定會説,歐洲歷史從古羅馬算起,幾千年了吧。
是嗎?
羅馬,先是共和國,後來是帝國,再往後分裂成西羅馬與東羅馬,東羅馬主體在亞洲。西羅馬國被蠻族滅亡了。
哪些蠻族?日耳曼人、凱爾特人、斯拉夫人,以及它們分化出來的法蘭克人,西哥特人,東哥特人,汪達爾人、還有盎格魯-撒克遜人。現代歐洲人是這些蠻族的後裔,不是羅馬人的後裔。
什麼叫蠻族,簡單地説,就是智力有限,理解能力有限,搞不明白先進東西的人。
西羅馬滅亡後,蠻族統治這片大地,歐洲倒退進入野蠻社會,文明中斷了。
古羅馬,無論是共和國時期,還是帝國時期,都是現代意義的國家行政制度,它實行的是郡縣制,從羅馬皇帝開始,到各級行省,每一級的行政官員都是被任命的,不是世襲的。
蠻族統治的歐洲實行分封制,國王、公爵、侯爵,都是世襲繼承的,每一個都是獨立國家。象德國那麼小的地方,直到清朝末年,還分裂成上千個小國(統一德國的俾斯麥只比李鴻章大8歲)。
所以,歐洲取代羅馬,不是進步了,而是大踏步倒退了。
西羅馬國滅亡以後,歐洲進入長達一千多年的中世紀,被稱作“黑暗的中世紀”。
什麼叫“黑暗的中世紀”?是天上不出太陽嗎?當然不是,而是説人們目不識丁,渾渾噩噩的活着。
目不識丁懂什麼是歷史嗎?當然不懂。
人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訴你了,它的歷史是his story,是故事會。
你偏要裝迷糊,把它當成信史,與中國的二十四史同等看待,那能怪誰?
如果故事也能當歷史的話,中國歷史要從盤古開天算起,好幾萬年。
所以歐洲歷史,撐死了,也只能從“文藝復興”以後,人們會識字了開始算,一共只有五百年。之前,都是故事。
好了,總結一下:
印第安人與美國人,不同人種,不同血統,不同語言,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不能算同一國家。
那麼,歐洲蠻族與羅馬人,不同人種吧?不同血統吧?不同語言吧?不同文化吧?不同信仰吧?請問,它們能算同一國家嗎?
中間間隔了一千年無記載,你説這是同一個國家?
所以,你不承認印第安人歷史是美國曆史,那就不能承認古羅馬歷史是歐洲歷史。
你要承認古羅馬歷史是歐洲歷史,那就要承認印第安人歷史是美國曆史。
你不能雙標!
印第安人有什麼輝煌歷史?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但美國人知道。只要美國人想有,就一定會有。畢竟美國人發明創造的能力,那是舉世皆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