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遭外資賣出106.84萬股,剛被監管受損投資者或可索賠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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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同花順iFinD顯示,杉杉股份2024年7月4日,杉杉股份獲外資賣出106.84萬股,佔流通盤0.06%。截至目前,陸股通持有杉杉股份3995.86萬股,佔流通股2.27%,累計持股成本26.6元,持股虧損71.09%。
杉杉股份最近5個交易日下跌15.49%,陸股通累計淨買入81.78萬股,佔流通盤0.05%,區間平均買入價8.16元。
值得關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以下簡稱“寧波證監局”)出具的〔2024〕31號《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寧波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經查,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違規情形:一、存在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形且未及時披露。二、部分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及時對外披露。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已明確取消前置程序,投資者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導致損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間買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盤時繼續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6月6日,杉杉股份發佈關於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相關權益價格的公告。
杉杉股份於2024年6月6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相關權益價格的議案》,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應分配股數(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户中股份數量後的股份總數)為基數,以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金紅利2元(含税)。
上述權益分派於2024年6月6日發放。
根據本激勵計劃規定,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宜,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鑑於公司2023年度權益分派已於2024年6月6日發放,根據本激勵計劃相關規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之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調整如下:P=P-V=27.55元/份-0.20元/份=27.35元/份。
杉杉股份稱本次調整相關權益價格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相關規定,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天眼查顯示,杉杉股份參與招投標項目27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24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