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藏線逆行車孕婦撒潑打人已處罰?執法別和稀泥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1小时前

在旁人眼裏,孕婦韓某的過失,並不亞於趙某。就算趙某一開始攔車的態度不好,爆了粗口,韓某在這件事情上也起到了升級衝突、擴大惡劣影響的負面作用。
如果她勸丈夫退回去,這事就不會往不可收拾的方向演變。如果她下車後不是狂飆髒話,並叫囂“我是7個月孕婦,老子不怕你”,也不會激怒趙某。假如她不是先動手打人耳光,趙某也不會拽她頭髮。趙某固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這場衝突的每一步升級都與韓某依仗孕婦身份、囂張挑釁分不開。
來源 | 四環青年
撰文| 唐凱蘭
據大風新聞7月5日報道,日前在川藏線國道319波密縣境內,發生一起因車輛逆行導致的衝突事件。
網傳視頻顯示,在一處道路,周圍車都在排隊,一車輛疑行駛至對向車道意圖插隊,遭男子趙某阻攔。趙某對駕駛員理論,期間有爆粗口,車上女子韓某隨即下車,與趙某理論,互有言語辱罵。韓某先動手打了趙某耳光,趙某反擊。
此事的後續是,有網友曬出波密縣公安局7月4日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面顯示,趙某被行拘10日,罰款500元,韓某未受到任何處罰。另有《諒解書》顯示,趙某賠償1萬元整。網友出具的另一份警方材料顯示,“經初步調查趙某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上面也記錄了這場衝突的經過,稱“雙方發生互毆違法行為”。
川藏線上道路狹窄,很多旅行者對不遵守交規亂插隊的車深惡痛絕。短視頻平台上,經常有馬路判官怒攔插隊逆行車,得到網友喝彩與支持。然而這一次,趙某因為出頭阻攔韓某丈夫插隊損失慘重,除了上述行政處罰,賠錢賠時間外,還因酒駕被扣分罰款。
這份處罰公告甫一公開,網友即刻不滿,認為韓某不被處罰太不應該,事因她逆行插隊而起,且動手打人在先,既然認定是“互毆”,只罰一方顯失公平。
在引發爭議後,波密縣公安局告訴媒體,網傳女方未被處罰不實,**涉事女子已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其丈夫因駕車逆行,被交警部門依規給予交通違法處罰,“具體情況我們還在核實過程中,後續詳情會發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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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回應並沒平息爭議。網友緊追着問,對孕婦韓某相應的處罰是何種處罰,警方為何不直接告知公眾,而是含糊其辭,要等核實後再發通報?
不能怪網友多想。畢竟治安處罰有輕有重,如果韓某隻是被教育幾句,或者被罰點錢,而趙某卻要被行拘10天、賠償1萬,大家還是會覺得不公平。
在旁人眼裏,韓某的過失,並不亞於趙某。就算趙某一開始攔車的態度不好,爆了粗口,韓某在這件事情上也起到了升級衝突、擴大惡劣影響的負面作用。
如果她勸丈夫退回去,這事就不會往不可收拾的方向演變。如果她下車後不是狂飆髒話,並叫囂“我是7個月孕婦,老子不怕你”,也不會激怒趙某。假如她不是先動手打人耳光,趙某也不會拽她頭髮。趙某固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這場衝突的每一步升級都與韓某依仗孕婦身份、囂張挑釁分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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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從受傷程度上看,韓某在這次互毆事件中處於劣勢,頭髮被拽掉一塊,肚子上也被踢了一腳,是受害者之一,但她有無法推卸的過錯,在爭執過程中,她也多次毆打趙某。波密縣警方在處理時,不應該忽視這一基本事實。如果對趙某的處罰頗為嚴厲,對韓某隻是罰酒三杯甚至不處罰,人們難免會批評警方偏袒、執法不公。
當然,韓某有7個月身孕,處罰需要謹慎。如果當地警方對她進行了治安處罰,考慮孕婦身體的特殊性免於處罰,也説得過去。但現在很多網友更相信另一種敍事:相關部門擔心孕婦出事,一開始罔顧互毆定性,抓住趙某酒駕等“軟肋”專門罰他,對韓某網開一面;沒想到事情越鬧越大,網友一邊倒地譴責韓某,警方對她的處罰才姍姍來遲。
以上當然只是網友的猜測,波密縣警方要平息質疑,就得儘快發佈通報,講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為何會有“韓某無責”的誤會,對韓某的處罰究竟是什麼,趙某又為何需要賠1萬。
在旁人看來,如果警方對韓某已經作出了處罰,大可直接公佈行政處罰書,如今卻説要核實再通報,可能是想更謹慎一些,但實際上錯過了最佳的應對時機,給了人很多遐想的空間。
當下,唯有公平公正的處理和合情合理的解釋,才能消除人們的憤怒,否則憤怒不只衝向韓某,可能也會對波密縣的聲譽造成不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