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川藏線上一起逆行糾紛的處理結果看社會公正問題_風聞
春天的晨风-2小时前
從川藏線上一起逆行糾紛的處理結果看社會公正問題
——孕婦身份難道就能夠成為不遵守社會公德的理由嗎?
2024-07-06
在中國人的物質生活水平較之四十多年前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突飛猛進甚至巨大飛躍的今天,卻有相當一部分中國人的道德文化修養和公民素質與當前國家發展的大趨勢嚴重脱節。
這部分人於此集中表現在道德滑坡、心中只有個人私利、極端缺乏社會公德、……這是社會的一種共識。從日前發生在川藏公路上一台逆行車輛與眾多行路人發生的糾紛一事上,可見一斑。
今天讀了觀察者網上的文章《川藏線逆行車孕婦撒潑打人已處罰?執法別“和稀泥”》。這件事大約發生在本月2日上午11時27分(1)左右,事發地位於西藏自治區林芝市波密縣,這裏屬於我國實控的藏南地區,在記憶中過去波密縣城曾經一年有九個多月大雪封山,交通狀況格外艱難。下面是對於的一點反思。
對於目前正處於不斷改造中的國道318川藏線的交通狀態大家眾所皆知,行車人對那些莫名其妙出現強行逆行的行為深惡痛絕。因為這不僅嚴重滋擾了當地的行車秩序和大家原有的旅行安排,甚至由此導致許多史料不及的意外情況發生。
(涉事附近的國道318波密地段)
在這次道路交通糾紛中,最突出的就是那位丈夫駕駛的逆行車輛中韓姓孕婦在其中的惡劣表現。
首先,本來不按規定逆行本身就是完全違反交通法規及交通管制規定的,你的羊水又沒有破有什麼理由要這樣做呢?這是現場糾紛之所以出現並隨後發生肢體衝突的大前提。
其次,仗着自己的孕婦身份就自以為可以為所欲為。就因為你的這個特殊身份,又沒有發生緊急情況,在今天的社會憑什麼呢,誰吃你這一套呢?因此,這並不是不講人道的問題。最關鍵的是為人如果不首先自尊,那就不要怪別人不尊重你,對吧。
第三,有關方面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引起網友最大的爭議卻是忽視了上述大前提卻僅僅因為她的特殊身份而明顯偏袒一方,而這正是最讓眾人感到難以接受也不能不能的。這不需要解釋,這從網上已經出現的7月3日波密縣交警大隊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4日《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諒解書》,完全可以得以確認。
你既然首先挑起事端,攔車人趙某的行為是不是見義勇為?
你首先動手激化矛盾,別人就不能行使正當防衞的權利?
當然,作為女人在同男人打架時吃了虧,這是否屬於咎由自取?
至於防衞是否過當,應該放在整個法律關係中去進行客觀分析,從而得出公正的司法結論。
個人觀點,即使存在防衞過當的事由,韓女士也要負主要責任,趙先生最多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支付不超過10%的醫藥費也就算表點心意了但絕不應該如《諒解書》下的那一萬元!
至於趙先生是否涉嫌酒駕,吹口氣不就一目瞭然了嗎,這很難嗎?
我真誠地希望,類似南京彭宇那樣的案件不要再出現了!
(在糾紛現場氣勢如虹的“鬥士”韓某)
社會是要講公平的,普通人所要求的也只是公平。如果失去了公平,每個人都各行其是,那還談得上什麼社會會秩序呢!
因此,波密警方需要進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最近,中央政治局開會討論即將提交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決議稿,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2)。
希望當地政府管理部門能夠轉變思維,跟上國家發展的要求,不要再出現類似引發眾多非議的做法。同時,儘快對此事查明真相,分清是非,做法正確的堅持,有偏的地方及時作出更改或補充,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調查結果,不要讓本來就不大的一件事,發展成影響人民公安形象的“公關危機”。
我們黨從來就是倡導“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對吧!
初稿寫於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