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龍“選舉迷霧”背後, 極右翼的一大變化值得深思|文化縱橫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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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樂憲 孟祥毅
中國人民大學歐洲問題研究中心
**以退為進: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去激進化”趨向▍**引言
近年來,人們目睹了民粹主義在全球範圍內的興起及其對國家政治格局和世界秩序產生的巨大沖擊,見證了民粹主義從邊緣位置逐步走向政治舞台中央的演進過程。**有不少學者指出,世界正在經歷“民粹主義時刻”,民粹主義正在成為“時代精神”。**伴隨着民粹力量的強勢崛起,民粹主義成為政治學與國際政治研究的重要議題。縱觀有關民粹主義研究譜系,大致呈現三個特徵:研究範圍上,學界對歐洲的關注遠大於世界其他地區;研究取向上,學界對右翼的關注遠大於左翼;研究對象上,學界對政黨的關注遠大於其他行為體。因此,對於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研究乃是民粹主義研究的重中之重。
學界關於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研究已很豐富,既有研究大多側重分析其興起背景、崛起原因、發展現狀和可能影響等方面,有助於我們對民粹主義進行全景式解讀。其中,不少學者圍繞民粹主義崛起的原因展開了深刻論述和激烈辯論,使該領域成為民粹主義研究譜系中最具影響力的分支。但是,近年來在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強勢崛起的同時,其自身立場也在悄然轉變,其中最值得關注的當屬“去激進化”趨向。
需要指出,這一正在發生的重要現象尚未引起學界足夠重視,也是既有研究中相對缺失的內容。鑑於右翼民粹政黨在當前歐洲政壇中扮演着愈發突出的角色,其新動向對歐洲政治格局演變至關重要,加之既有研究已難以充分解釋當前形勢,對“去激進化”現象展開深入探究十分必要。因此,本文聚焦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去激進化”趨向,嘗試回答三個與之密切相關的問題:首先,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為何會出現“去激進化”的趨向?即挖掘其因果機制;其次,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跡象有哪些?即闡述其行為表現;再次,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趨向對歐洲政治生態有何改觀?即分析其可能影響。
▍概念界定與辨析****
在對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現象進行探究前,有必要對“右翼民粹主義”(Right-wing Populism)和“去激進化”兩個核心概念進行辨析,以此框定本文的研究對象和解釋範圍。
(一)右翼民粹主義
“右翼”與“左翼”是一組對立的概念。現代意義上的左右之分可追溯至法國大革命時期立憲會議的座位佈局,支持舊制度的保守派坐在議會右側,反對舊制度的變革派坐在議會左側。隨後兩百多年中,左和右的二分法一直被習慣性地用來表示兩種不同的意識形態。從最寬泛的角度理解,左翼強調自由、平等、博愛、權利、進步、改革和國際主義等理念,右翼強調權威、等級、秩序、責任、傳統、保守和民族主義等理念。但是,左和右的概念並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在不同時空背景下,左和右的內涵只有在相互比較中才可以區分。
“民粹主義”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學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一些學者嘗試提煉民粹主義的核心特徵或歸納民粹主義的定義形式,試圖在紛繁複雜的文獻中找到共通點,類似的學術探究從側面彰顯了民粹主義概念的複雜性。儘管民粹主義是一個充滿爭議的概念,但是學界大多認同卡茨·穆德(Cas Mudde)簡約化的論述:**民粹主義認為社會由“純潔的人民”和“腐敗的精英”這兩個相互敵視的羣體構成,政治應該是人民“普遍意志”的表達。**作為一種缺少穩定內核的意識形態,民粹主義難以單獨存在,需要和其他意識形態相結合才能發揮作用。
由於“右翼”概念的相對性和“民粹主義”概念的單薄性,使得理解“右翼民粹主義”概念變得困難。學界至今尚未形成相對一致的認知標準,以至於不同學者使用不同的標籤,甚至同一學者在不同時期也會使用不同標籤。類似標籤包括“極右翼民粹主義”(Far-right Populism)、“民粹主義激進右翼”(Populist Radical Right)、“激進右翼民粹主義”(Radical Right Populism)、“民族民粹主義”(National Populism)、“民粹民族主義”(Populist Nationalism)、“新民粹主義”(Neo-populism)、“民粹主義右翼”(Populist Right)、“新民粹主義右翼”(Neo-populist Right)等,使得人們對該政黨家族的諸多理解充滿爭議。儘管標籤各不相同,但其實際上指的是同一類型的政黨,即在政治譜系中屬於右翼並且具備民粹主義特徵的政黨。為避免重新陷入概念的爭論,並基於與既有文獻對話的需要,本文采用一種較為寬泛的定義,即用“右翼民粹主義”指代此類政黨,並強調三點:第一,上述標籤並不是非此即彼的存在,其內涵邊界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各標籤之間或多或少地存在交集,相互貫通,在特定條件下可相互轉化;第二,上述標籤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也印證了社會思潮的多樣性和具體政黨的獨特性,但若將此類政黨置於“去激進化”的觀察視角下,這些差異對本文的討論沒有太多實質性影響;第三,相對於國外學界,國內學界更注重研究此類政黨的具體內涵和實際主張,並不過分糾結於採取哪種標籤概括更精確,大多數學者傾向於採用“右翼民粹主義”的標籤。
本文對“右翼民粹主義”內涵的理解借鑑了著名學者卡茨·穆德的相關解釋。卡茨·穆德早年歸納了右翼民粹主義的五個特徵:民族主義、種族主義、排外主義、反民主和強國家。後來,他對先前觀點進行修正,提煉出右翼民粹主義的三個核心特徵:本土主義、威權主義和民粹主義。**據此,**本文將“右翼民粹主義”理解為“右翼政治”和“民粹主義”結合的產物。
(二)“去激進化”
**“去激進化”描述的是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意識形態和政策立場由激進轉向温和的過程。**既有文獻中,與之相近的概念包括“主流化”“去極端化”“去妖魔化”“正常化”。因此,本文有必要對上述五個概念進行辨析,以釐清其內涵差異。
既有文獻中,“主流化”(Mainstreaming)一詞使用比較頻繁。本文之所以並未採用“主流化”概念,理由有二:第一,“主流”和“非主流”/“邊緣”的邊界不是固定和封閉的,面對不同的參照系或者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某一具體政黨很可能既是主流也是邊緣,因而難以確定其真實的意識形態位置;第二,儘管“主流化”一詞能夠有效概括右翼民粹政黨支持率攀升甚至上台執政的新動向,也能充分捕捉到其在整個政黨譜系中向左“位移”的現象,但相較而言,“主流化”更強調目標和結果,“去激進化”更強調動機和過程,因此,“去激進化”概念在用於探索右翼民粹政黨意識形態和政策立場向左“位移”的機理時更具優勢。基於此,本文傾向於採用“去激進化”概念,並將“主流化”視為“去激進化”的結果。
**為釐清“去極端化”和“去激進化”的區別,首先需要區分“極端右翼”(Extreme Right)和“激進右翼”(Radical Right)兩個概念。**一種較為普遍的觀點是,極右翼(Far Right)包括極端右翼和激進右翼。極端右翼和激進右翼都相信人與人之間存在天然的不平等結構。但不同的是,極端右翼反對民主的本質,因而反對一切形式的民主;激進右翼承認民主的本質,僅僅反對民主制度中的自由民主形式。例如,在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有權取締極端右翼政黨,而無權取締激進右翼政黨。鑑於本文研究對象“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屬於激進右翼的範疇,因而採用“去激進化”而非“去極端化”概念。
既有文獻中,“去妖魔化”(法語“dédiabolisation”/英語“de-demonization”)經常被用來描述瑪麗娜·勒龐(Marine Le Pen)領導下國民聯盟的變化。“去妖魔化”一詞之所以頻繁出現在相關研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國民聯盟領導人在演講中經常提及該詞,並將其視為該黨發展的戰略目標。新聞媒體為吸引讀者直接引用了“去妖魔化”的表述,這也促使許多學者將“去妖魔化”一詞直接遷移到學術研究中。需要強調的是,學術研究不同於媒體宣傳。媒體的主要考量是收視率和閲讀量,因而遣詞造句力求生動形象和通俗易懂。學術研究則需要儘可能避免使用過於誇張的詞彙,因而本文不傾向於採用“去妖魔化”概念。
既有文獻中,“正常化”(Normalization)一詞的使用也較為頻繁。但是,對於“正常化”表述的使用暗含一則假定:歐洲右翼民粹政黨是“不正常”的,是遊離於現行民主體制之外的“異類”,因而將其視為“正常的病態”(Normal Pathology)。這一範式在20世紀頗為流行,但是隨着研究的不斷深入,該範式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和批評,經驗事實越來越支持“病態的常態”(Pathological Normalcy)範式。範式轉變對於後續研究產生了深遠影響,即右翼民粹主義應該被視為對主流價值觀的激進解釋,其與大眾立場具有直觀的一致性。換言之,民粹主義並不必然對民主體制構成威脅,而僅僅是民主的一個投影和伴生物。因此,如果將歐洲右翼民粹政黨正在發生的變化稱之為“正常化”,則是默認歐洲右翼民粹主義是一種“正常的病態”,而這有悖於當前民粹主義研究的共識,因此本文不傾向於採用“正常化”概念。
簡言之,相較於“主流化”“去極端化”“去妖魔化”“正常化”的概念,“去激進化”的稱謂更符合本文的研究對象和主題,因此,本文傾向於採用“去激進化”概念闡述歐洲右翼民粹政黨意識形態和政策立場由激進轉向温和的漸進過程及其政治含義。
**▍**複合式競爭: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因果機制
基於上文所述,下面將從選舉制度和政黨格局兩個層面嘗試構建包含塑造性競爭和適應性競爭的“複合式競爭”分析框架,以此探究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因果機制及其具體內涵。需要説明的是,“複合式競爭”是指兩種既緊密聯繫又有所區分的競爭模式的組合。其中,**塑造性競爭旨在增強自身實力,擴大權力佔比,追求與主流政黨“實力相當”。適應性競爭旨在改善自身形象,擴大選民基礎,追求與主流政黨某些方面的“形象相似”。**這兩種競爭模式並行不悖,相輔相成,共同推動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去激進化”趨向。
(一)選舉制度與塑造性競爭
塑造性競爭是指歐洲右翼民粹政黨不滿本國現存的政黨權力分配體系,試圖通過增強自身實力來擴大權力佔比的競爭模式。在選舉制度層面,選舉規則激勵、國家資源激勵和次等選舉激勵是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對主流政黨實施塑造性競爭的結構性因素,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求異”邏輯,目標是追求與主流政黨“實力相當”。
**首先,選舉規則激勵主要體現為多黨制激勵和比例代表制激勵兩方面。**在歐洲,少數國家實行兩黨制(如英國),多數國家實行多黨制。**相比於兩黨制,多黨制為新興政黨提供了充足的生存空間。因為在多黨制體系下,單一政黨往往無法贏得多數議席獲得單獨執政資格,常常是多個政黨組成聯合政府,使得偏離主流意識形態的政黨能夠長存,這是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得以興起和延續的根本制度保障。****此外,由於多黨制國家往往奉行比例代表制,這就使得主流政黨難以壟斷議席,議會的席位分配更能直接反映政黨的實力對比和選民訴求,有利於新興政黨初期的發展。**儘管不少歐洲國家為限制政黨意見的離心化而設置了進入議會的得票門檻(比如德國的“5%門檻”),但整體來看,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經過長年穩步發展已經突破這一門檻,並且有效爭奪了主流政黨的席位,使得主流政黨地位相對下降,右翼民粹政黨地位上升。更為關鍵的是,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強勢崛起打破了主流政黨聯合執政的傳統。由於右翼民粹政黨的強大存在,意識形態一致的主流政黨聯盟很難在議會取得多數席位。結果,主流政黨被迫與右翼民粹政黨聯合執政。**由此可見,歐洲國家設置得票門檻這一選舉規則的初衷是限制右翼民粹政黨的崛起,但昔日的限制作用已轉變為激勵作用,原因在於歐洲右翼民粹政黨通過遵守選舉規則證明了其進入議會的正當性,並獲得了與主流政黨同台競技的資格,而且無須擔心尚未跨越得票門檻的激進小黨分散其選票,反而產生了右翼民粹政黨的集約效應。**所以,在跨越得票門檻後,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選舉目標從進入議會變為擴大議會席位,這促使其採取塑造性競爭的策略,以增強自身實力,獲取競爭優勢。
**其次,國家資源激勵主要體現為財政激勵和傳媒激勵兩方面。**為保證政黨間的公平透明競爭,歐洲國家大多以立法形式對政黨融資進行嚴格規定。一般而言,政黨資金來源主要包括黨員繳費、私人捐款、政黨營收和國家資助四部分。相比於主流政黨,右翼民粹政黨在發展初期由於黨員和選民規模小往往面臨資金不足問題,難以支付龐大的競選開支。因此,國家資助成為右翼民粹政黨發展初期的重要資金來源,**國家所提供的財政資助增強了右翼民粹政黨的活動能力,使其具備與佔據優勢地位的主流政黨開展更加公平競爭的基礎。**此外,傳媒技術的進步也激勵了歐洲右翼民粹政黨採取塑造性競爭的策略。20世紀,政黨大多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爭奪話語權,而此時的右翼民粹政黨由於資金短缺等因素往往難以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攻勢。但是,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出現和普及極大地助長了右翼民粹政黨的宣傳攻勢,增加了民粹主義傳播的機會結構。原因在於,相較於主流政黨,右翼民粹政黨的競選話語更具草根性和批判性,使其話語的網絡傳播更具效率和吸引力。**換言之,右翼民粹政黨所倡導的直接民主和全民參與的政治理念與社交媒體的便捷性、即時性、雙向性等特徵具有天然的契合度,使得右翼民粹政黨在與主流政黨的競爭中佔據話語優勢和宣傳優勢,這就促使右翼民粹政黨將社交媒體視為輿論宣傳主陣地。因此,資金激勵為歐洲右翼民粹政黨謀求執政權提供了物質基礎,傳媒激勵為其爭奪話語權提供了技術支撐。**在這兩種激勵效應作用下,歐洲右翼民粹政黨採取塑造性競爭的策略,以增強自身實力,獲取競爭優勢。
**最後,次等選舉激勵主要體現為國內地方選舉激勵和歐洲議會選舉激勵兩方面。**儘管次等選舉的重要性不及一等選舉,卻為歐洲右翼民粹政黨搭建了發揮比較優勢的平台。**在國內選舉中,最引人矚目的當數國家層面的總統選舉或議會選舉。實力強勁的主流政黨為贏得執政地位,往往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國家層面選舉,而相對忽視地方層面的選舉,因而間接為右翼民粹政黨的發展提供了“政治空隙”,這就使得原本實力較弱的右翼民粹政黨在地方選舉中反而表現較好,進而穩步提升支持率,為其成為全國性政黨奠定基礎。**換言之,地方選舉的獲勝增強了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實力和信心,為其在本國大選中採取塑造性競爭的策略提供了保障。此外,歐洲議會選舉對右翼民粹政黨而言同樣意義重大。**由於一等選舉關乎國家未來的政策走向,選民的投票往往更加理性謹慎,但由於歐洲議會選舉重要性相對較低,選民一般根據個人偏好投票,不存在過多顧慮。此外,歐洲民眾傾向於通過歐洲議會選舉投票表達對於本國執政黨的不滿,因而時常做出“懲罰性投票”。**隨着歐洲右翼民粹政黨日漸壯大,歐洲議會呈現出“右傾化”態勢。近年來,歐洲議會選舉的投票率出現較大幅度的提升,其背後是歐洲右翼民粹政黨與歐洲民眾之間的“供給-需求”互動,這使得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在歐盟層面的選民基礎更加牢固。因此,儘管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發展初期在一等選舉中表現不佳,並不具備與主流政黨展開全面競爭的規模優勢,但是由於主流政黨相對忽視次等選舉,為歐洲右翼民粹政黨提供了“政治空隙”。在國內地方選舉激勵和歐洲議會選舉激勵的雙重作用下,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傾向於採取塑造性競爭策略,獲取競爭優勢。
(二)政黨格局與適應性競爭
適應性競爭是指歐洲右翼民粹政黨不滿本國現存的政黨權力分配體系,因而試圖通過改善自身形象、擴大選民基礎的競爭模式。在政黨格局層面,競選議題模仿、動員架構模仿和角色定位模仿是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對主流政黨實施適應性競爭的結構性因素,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求同”邏輯,目標是追求與主流政黨某些方面的“形象相似”。
**首先,競選議題模仿主要體現為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向主流政黨學習,逐漸從單一議題政黨(Single-issue Party)變為複合議題政黨。**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在發展初期往往通過單一議題製造話題和輿論,以博取關注和支持。但隨着該政黨的日漸崛起,對於單一議題的炒作已經無法吸引更多元化的選民羣體來擴大選民基數,也無法與主流政黨展開更充分的競爭和議題辯論。因此,歐洲右翼民粹政黨開始擴展競選議題,其主要舉措是學習主流政黨,進入主流政黨的議題領域,**尤其關注住房、就業、醫療等經濟民生問題,並試圖與主流政黨爭奪議題所有權,使得雙方從“不對稱競爭”轉向“對稱競爭”。這促使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在更廣闊的社會層面回應了民眾訴求,增加了來自多元羣體的支持,選民羣體日益多元化,政策主張也更具包容性。**因此,通過對主流政黨競選議題的模仿,即採取適應性競爭的策略,歐洲右翼民粹政黨不斷擴展議題範圍,擴大選民基礎,逐漸從單一議題政黨轉變為複合議題政黨。
**其次,動員架構模仿主要體現為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向主流政黨學習,逐漸從體制外政黨轉變為體制內政黨。**體制外政黨和體制內政黨的主要區別在於其政治動員是否在現行政治體制框架內進行。在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發展初期,其往往通過社會運動的形式進行政治動員,因而有學者將其稱為“運動型政黨”(Movement Party)。由於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在社會層面的廣泛動員,促使越來越多的民眾通過抗議、示威和遊行的方式,參與到具有民族主義、仇外心理和反建制色彩的社會運動中。這些社會運動,即便不是由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直接領導或組織的,也至少與其存在某種關聯。歐洲右翼民粹政黨運動式的動員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也存在致命缺陷,即社會運動的發展態勢往往不受人為控制,有可能走向失控,對政治體制和社會穩定造成破壞性影響,這也正是主流政黨常常用以攻擊右翼民粹政黨的理由。因此,**為了改善自身形象,歐洲右翼民粹政黨近年來對於社會運動的態度逐漸從利用轉變為(部分)排斥,即儘可能通過合乎體制的方式進行政治動員。在國內層面,右翼民粹政黨模仿主流政黨,通過電視辯論、集會演講、民間走訪的方式進行政治動員。在歐盟層面,右翼民粹政黨模仿主流政黨,在歐洲議會中進行跨國結盟,通過組建黨團的方式抗衡主流政黨。**可見,通過對主流政黨動員架構的模仿,即採取適應性競爭的策略,歐洲右翼民粹政黨不斷淡化其反體制色彩,通過國內和歐盟兩個層次的政治動員,擴大選民基礎,逐漸從體制外政黨轉變為體制內政黨。
**最後,角色定位模仿主要體現為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向主流政黨學習,逐漸從抗議型政黨轉變為建設型政黨。**在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發展初期,其選票大多屬於“抗議式投票”(Protest Voting),而非基於意識形態認同的投票。原因在於,**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初期缺乏固定的意識形態和穩定的選民結構,常常憑藉攻擊主流政黨的方針政策博取眼球,其獲得的選票更多是表達選民對於主流政黨尤其是執政黨的不滿和失望,因而右翼民粹政黨充當的是主流政黨的“反對黨”角色。**但是,近年來,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在選舉中的成功不再僅僅源於對主流政黨的反對立場,更重要的是潛在選民與其競選議題和觀點產生了共鳴,歐洲右翼民粹政黨試圖向選民展示其負責任和可信賴的形象。換言之,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主張不再僅僅是選民意願的簡單投射,其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同樣發揮着不可忽視的作用。**為爭取中間選民的支持,右翼民粹政黨開始有意淡化其“抗議型政黨”的角色,嘗試提出一套相對完整的政策綱領,為選民提供“替代性方案”,淡化“反建制”色彩,展示較之以往更加負責任的形象。**可見,通過對主流政黨角色定位的模仿,即採取適應性競爭的策略,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在需求端和供給端的雙重刺激下主動轉變自身角色定位,不斷抹消“局外人”形象,逐漸從抗議型政黨向建設型政黨靠攏。
(三)複合式競爭與“去激進化”
簡言之,本部分通過對選舉制度和政黨格局兩類因素的考察,提煉出包含選舉規則激勵、國家資源激勵和次等選舉激勵的塑造性競爭機制以及包含競選議題模仿、動員架構模仿和角色定位模仿的適應性競爭機制,構建基於複合式競爭的分析框架。在塑造性競爭中,選舉規則激勵主要體現為多黨制激勵和比例代表制激勵;國家資源激勵主要體現為財政激勵和傳媒激勵;次等選舉激勵主要體現為國內地方選舉激勵和歐洲議會選舉激勵。在適應性競爭中,競選議題模仿推動了從單一議題政黨向複合議題政黨的轉變;動員架構模仿推動了從體制外政黨向體制內政黨的轉變;角色定位模仿推動了從抗議型政黨向建設型政黨的轉變。因此,塑造性競爭體現了求異邏輯,追求與主流政黨實力相當;適應性競爭體現了求同邏輯,追求與主流政黨形象相似。由此,在塑造性競爭和適應性競爭的雙重作用下,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呈現出“去激進化”的趨向(見圖1)。

需要説明的是,塑造性競爭和適應性競爭相輔相成,二者缺一不可。換言之,要想深刻理解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背後的邏輯,既要關注選舉制度因素產生的激勵效應,也要關注政黨格局因素產生的模仿效應;既要考察客觀的結構性因素,也要考察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主觀能動性。這也是本文嘗試提出複合式競爭分析框架的目的所在。
**▍**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整體圖景
上文通過構建一個複合式競爭的分析框架,從選舉制度和政黨格局兩個層面,提煉出塑造性競爭和適應性競爭兩種模式,並據此闡明瞭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因果機制。在此基礎上,下文將通過對多個歐洲國家有代表性的相關民粹政黨的總體概述,展示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羣像。
在描繪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羣像之前,有必要列出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代表性名單。然而,羅列一個毫無爭議的名單極為困難,這源於學界對民粹主義的界定和測量尚未達成共識,甚至可以説是“百家爭鳴”。因此,本文綜合考慮了既有研究成果和現實情況發展,初步列出一個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代表性名單:比利時的弗拉芒利益黨(Vlaams Belang)、芬蘭的芬蘭人黨(Finns Party)、法國的國民聯盟(Rassemblement national)、意大利的兄弟黨(Fratelli d’Italia)、荷蘭的自由黨(Partij voor Vrijheid)、瑞典的瑞典民主黨( Sverigedemokraterna)和德國的選擇黨(Alternative für Deutschland)。
(一)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塑造性競爭羣體展示
在選舉規則激勵方面,上述7個政黨所在的國家均實行多黨制,即由兩個以上的政黨競爭政府執政權。此外,比利時實行兩院制的議會民主制,擁有立法權的眾議院在席位分配中採用比例代表制;芬蘭實行一院制的議會民主制,席位分配採用比例代表制;意大利實行兩院制的議會民主制,席位分配比較符合比例代表制的屬性;荷蘭實行兩院制的議會民主制,擁有立法權的眾議院在席位分配中採用比例代表制;瑞典實行一院制的議會民主制,席位分配採用比例代表制;法國實行半總統制,在一些地方選舉中採用比例代表制,在總統選舉和國民議會選舉中採用“兩輪多數制”,比較符合比例代表制的屬性;德國實行兩院制的議會民主制,經民眾直接選舉的聯邦議院在席位分配中採用混合選舉制,比較符合比例代表制的屬性。
在國家資源激勵方面,上述7個政黨都具備傳媒激勵條件。相較於主流政黨,其更具草根性和批判性的競選話語,在國內外輿論中更受關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普及更是助長了其宣傳攻勢。此外,上述各國對政黨的財政資助情況如下:比利時於1989年出台《選舉費用的限制和控制法》(Act on the Limitation and Control of Election Expenses);芬蘭於1969年出台《政黨法》(Act on Political Parties),於2009年出台《候選人選舉資助法》(Act on Candidate’s Election Funding);法國於1988年出台《關於政治生活資金透明的法律》(Law on Financial Transparency in Political Life);荷蘭於1989年出台《選舉法》(The Election Act),於2011年出台《政黨資助法》(The Subsidies Act for Political Parties),於2013年出台《政黨融資法》(Financing of Political Parties Act);瑞典於1972年出台《國家對政黨的財政支持法》(Act on State Financial Support to Political Parties);德國於1967年出台《政黨法》(Political Parties Act);意大利於1999年出台《經費報銷新規範法》(Law on New Norms for the Reimbursement of Expenses),於2012年出台《政黨資助法》(Law on Funding of Political Parties) ,然而於 2014 年宣佈取消直接向政黨提供公共資金資助和報銷的制度,並規定資助將逐漸減少,直到2017年完全斷供。儘管各國對政黨資助的准入條件和計算方式不盡相同,但都通過立法形式確立了給予政黨公共資助的條款。
在次等選舉激勵方面,比利時弗拉芒利益黨自2004年起在弗拉芒議會和歐洲議會選舉中表現出色,尤其是在2019年成為比利時在歐洲議會的並列第一大黨(這裏指席位);芬蘭人黨自1995年成立以來,在市鎮選舉和歐洲議會選舉中呈現明顯的崛起態勢,在2008年的市鎮選舉和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中大幅進步;**法國國民聯盟在市鎮選舉和大區議會選舉中不斷突破,在歐洲議會選舉中雖有所波動,但2014年迅速崛起,此後一直是法國政黨在歐洲議會選舉中的最大贏家;**意大利兄弟黨自2012年成立以來,在不少地方選舉中的得票率均呈現上升趨勢,在2019年歐洲議會選舉中實現了從零到有的突破;荷蘭自由黨自2011年起的四次省級選舉和自2009年起的三次歐洲議會選舉中呈現下降趨勢,並在2019年遭遇較大挫折;瑞典民主黨自1988年成立以來,在地方選舉中頻頻突破甚至在多個城市成為第一大黨,並自1999年起在五次歐洲議會選舉中呈現上升趨勢;德國選擇黨自2013年成立以來,在州議會選舉中不斷突破,甚至多次重挫執政黨,並在2014年首次參加歐洲議會選舉時獲得7個席位,並在2019年升至11個席位,成為德國在歐洲議會的第四大黨。
(二)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適應性競爭羣體展示
在競選議題模仿方面,比利時弗拉芒利益黨最初以追求弗拉芒地區獨立為核心訴求,後來逐漸將競選議題擴展到移民問題、犯罪問題、社會保障、歐盟改革等領域;芬蘭人黨因在歐債危機中反對援助歐盟而崛起,後來逐漸將競選議題擴展到移民問題、氣候變化、打擊犯罪等領域;法國國民聯盟逐漸將競選議題從移民問題擴展到就業、醫療、教育、税收、能源等領域;意大利兄弟黨最初將限制移民和放棄歐元視為其政治路線的首要目標,後來逐漸將競選議題擴展到社會保障和經濟民生等領域;荷蘭自由黨最初以限制移民和“去伊斯蘭化”為核心訴求,後來將競選議題擴展到購買力、教育、醫療、住房等民生領域;瑞典民主黨最初以限制移民為主要訴求,後來逐漸將競選議題擴展到福利保障、社會治安、能源等領域;德國選擇黨最初以放棄歐元為關鍵議題,後來逐漸將競選議題擴展為一個包含移民與難民問題、公民福利、氣候變化等諸多領域的綜合議題綱領。
在動員架構模仿方面,比利時弗拉芒利益黨淡化原先的極端民族主義色彩,尋求在議會民主和法治框架內實現其地區獨立綱領;芬蘭人黨則淡化極端民族主義和疑歐主義立場,強調自己是一個愛國的基督教社會主義黨;**法國國民聯盟摒棄示威遊行的動員方式,逐漸轉向議會鬥爭和總統競選的方式;**意大利兄弟黨強調自己與法西斯並無關聯,宣稱自己只是一個堅持傳統價值觀的普通政黨;由於荷蘭自由黨政策主張帶有鮮明的領導人個人印記,所以其反穆斯林移民立場十分強硬,但最近新聞報道顯示其態度有所緩和,因而綜合來看,該黨部分存在動員架構模仿的跡象;自2005年以來,瑞典民主黨在吉米·奧克松(Jimmie Åkesson)的領導下淡化仇外色彩,將自己描述成一個社會保守黨而非民族主義政黨,對種族主義者和極端主義者採取“零容忍”政策,與黨內極端人士切割;德國選擇黨也在淡化此前的疑歐主義立場,注重吸收各界人士入黨,並且試圖與發表種族主義言論的個人和極右翼組織劃清界限,以便表明自己遵循現存的政治體制。
在角色定位模仿方面,比利時弗拉芒利益黨在其官網上頻繁就社會熱點發表觀點和立場,並提出解決辦法;芬蘭人黨將英文名稱從“True Finns”改為“The Finns”,以此強調自己並非某一特殊利益羣體的代表,而是全體芬蘭人的代表,並在其官網上公開發布詳盡的選舉計劃和政策計劃;**法國國民聯盟在參與總統競選時,針對主流政黨的綱領提出自己相應的執政規劃;**意大利兄弟黨在歐洲一體化等議題上的態度也已有所緩和,並制定出一套綜合完備的執政計劃;由於荷蘭自由黨的組織建設正在起步階段,結合其對伊斯蘭教的態度,對於自身定位更多是“抗議者”而非“建設者”,因而該黨目前角色定位模仿的跡象尚不明顯;瑞典民主黨在其官網上經常就民眾廣泛關注的社會議題發表詳細的政策文件,提供解決問題的指南;德國選擇黨近年來也常常在其官網上就熱點議題提供立場文件或行動計劃,試圖與主流政黨開展更加對稱的競爭。
(三)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去激進化”總體趨向
近年來,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發展呈現出“去激進化”趨向,在實力提升和形象改善兩個維度均表現突出,在歐洲政壇甚至逐漸呈現從邊緣到近似核心的跨越式發展態勢。首先,實力提升方面,比利時弗拉芒利益黨於2019年成為弗拉芒議會第二大政黨和眾議院第三大黨;芬蘭人黨於2019年成為議會第二大黨,於2023年再次成為議會第二大黨並參與執政聯盟;法國國民聯盟於2017年和2022年總統選舉中躋身第二輪投票,並於2022年國民議會選舉中成為最大單一反對黨;意大利兄弟黨於2022年參眾兩院選舉中成為第一大黨,併成為執政黨;荷蘭自由黨於2023年成為眾議院第一大黨,並獲得組閣機會;瑞典民主黨於2022年成為議會第二大黨;德國選擇黨於2017年首次進入聯邦議院併成為第三大黨。其次,形象改善方面,上述右翼民粹政黨近年來正不斷洗刷其“極右翼”“種族主義”“法西斯主義”等負面標籤,並已取得一定成效,特別是在歐洲一體化、移民和難民等議題上的強硬態度有所軟化,因而正在獲得各自國內民眾越來越多的支持,甚至受到歐洲之外的其他地區相近政治力量的更多理解。
需要説明的是,儘管有諸多跡象表明上述7個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均呈現“去激進化”的趨向,但不同政黨的去激進化程度仍存在差異(見表1)。法國國民聯盟、芬蘭人黨、瑞典民主黨、德國選擇黨、比利時弗拉芒利益黨和意大利兄弟黨的“去激進化”基本上是近似全方位的,並且取得了顯著成效;相比而言,荷蘭自由黨的“去激進化”涉及面相對較窄,因此成效一般。其中,法國國民聯盟的“去激進化”跡象最為明顯、成效最為突出,因此有必要對其做更加深入的解讀。

**▍**案例分析:法國國民聯盟的“去激進化”闡釋
上文勾勒了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宏觀圖景,初步驗證了本文嘗試提出的“複合式競爭”分析框架的適用性。在此基礎上,下文將重點解析法國國民聯盟這一典型案例,為“複合式競爭”分析框架提供更加情景化和微觀化的深度闡釋。
本文選取法國國民聯盟作為重點案例,理由有三:第一,國民聯盟是一個典型的右翼民粹政黨,相比其他同類型政黨,其右翼政治和民粹主義的特徵更為明顯,學界對此的共識度更高,選擇國民聯盟作為案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概念界定的分歧;第二,國民聯盟是歐洲範圍內歷史相對悠久、組織極為健全的右翼民粹政黨,這是其他右翼民粹政黨難以比肩的;第三,相比其他同類型政黨,其對法國和歐洲的政治生態的影響更加顯著,以其作為典型案例可以更清晰地還原“去激進化”的因果機制,更深刻地認識此種變化的政治含義。
(一)國民聯盟的塑造性競爭
首先,選舉規則激勵主要體現為多黨制激勵和比例代表制激勵兩方面。**法國是一個傳統的多黨制國家,政黨政治傾向多元化,為國民聯盟提供了法理意義上的生存空間。**讓-馬裏·勒龐(Jean-Marie Le Pen)於1972年創建國民聯盟的前身“國民陣線”,從1974年起多次參選總統,並在2002年進入第二輪投票,直到2011年卸任黨主席。讓-馬裏·勒龐領導的這一時期,恰恰是國民聯盟逐漸崛起的階段。正是因為多黨制的制度設計,使其有機會崛起成為法國主要政黨之一。在法國的選舉系統中,主要有總統選舉、國民議會選舉、參議院選舉、大區議會選舉、省議會選舉和市鎮議會選舉六種,其中大區議會選舉和市鎮議會選舉實行比例代表制,這為國民聯盟在發展初期擴大選民基礎提供了制度保障。儘管在總統選舉和國民議會選舉中受到“兩輪多數制”的限制,但仍然可以憑藉大區議會選舉和市鎮議會選舉擴大選民基礎。2011年,讓-馬裏·勒龐的女兒瑪麗娜·勒龐(Marine Le Pen)接替成為該黨主席,並在2017年和2022年均進入總統選舉第二輪投票,與主流政黨復興黨(原共和國前進黨)領袖爭奪總統之位。自2011年以來,國民聯盟在各類選舉中屢屢突破,逐漸成為主流政黨的勁敵。在此時期,法國總統選舉和國民議會選舉中“兩輪多數制”的規則對國民聯盟的影響從限制轉變為激勵,因為其對於總統候選人提名資格的嚴格限制為國民聯盟排除了許多潛在的競爭對手,使得國民聯盟可以集中精力爭奪總統職位和擴大議會席位。這就促使國民聯盟採取塑造性競爭的策略,專注於增強自身實力,獲取競爭優勢。
其次,國家資源激勵主要體現為財政激勵和傳媒激勵兩方面。在經歷20世紀80年代的腐敗醜聞後,法國開始改革政黨公共資助制度,1988年出台的《關於政治生活資金透明的法律》確立了對政黨的財政資助原則,並在後期不斷補充和完善其資助制度。在國民聯盟創建初期,由於其黨員和選民基數不足,僅依賴自主性收入根本無法組織大規模活動和競選。得益於國家的財政資助,國民聯盟的活動能力得到提升,在競選期間和日常運行中的表現更加高效。而且,由於國家的財政資助遵循資助金額與選票和席位數量成正比的原則,這非常有利於國民聯盟這樣發展勢頭迅猛的政黨。因此,在國家財政激勵下,具備物質保障的國民聯盟得以與主流政黨開展更加公平和全面的競爭。此外,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普及為國民聯盟提供了比較優勢。原因在於,**相比主流政黨,國民聯盟的競選話語更具草根性和批判性,聲稱自己以“人民”的名義代表民眾“合法的不滿”,在移民、歐洲一體化、全球化等議題上展現強硬的保守立場,並嚴厲批評執政黨的政策。此類言論與社交媒體便捷性、及時性和雙向性的特徵高度契合,使得國民聯盟在互聯網上的政治動員能力遠超主流政黨。**在網絡空間的政治宣傳中,國民聯盟不再僅僅是選民的“傳聲筒”,而且能夠引導和塑造公共輿論,為其競選服務。另外,**由於對國民聯盟的報道更具“新聞價值”(更容易成為熱點),使得新聞界對其進行了不成比例的報道,長此以往導致民眾“脱敏”,日漸接納國民聯盟的政策主張,無形中助長了國民聯盟的崛起。**因此,財政激勵和傳媒激勵促使國民聯盟採取塑造性競爭的策略,專注於增強自身實力,獲取競爭優勢。
最後,次等選舉激勵主要體現為國內地方選舉激勵和歐洲議會選舉激勵兩方面。儘管在發展初期,國民聯盟在一等選舉中表現不佳,甚至在1981年因未取得足夠連署無法進入總統候選人之列,但其在接下來的次等選舉中表現甚佳。1983年,國民聯盟在市鎮選舉中取得明顯進步,在20多個市鎮中獲得的有效選票接近5%。1984年,國民聯盟在歐洲議會選舉中強勢崛起,獲得高達11%的選票,震驚整個歐洲。由此,國民聯盟確立了作為法國政治體系主要參與者的角色,並在後來選舉中節節勝利。
實際上,20世紀80年代對國民聯盟前身的“國民陣線”而言是個不斷崛起的時期。由於主流政黨將大部分精力投入一等選舉,相對忽視次等選舉,這為國民聯盟提供了“政治空隙”,使國民聯盟在地方選舉中的支持率穩步上升,為其成為全國性政黨提供了實力基礎和信心。2011年瑪麗娜·勒龐成為黨主席之後,次等選舉的激勵效應愈加明顯。**在2014年地方選舉中,國民聯盟前所未有地贏得11個市鎮,戰勝了作為執政黨的社會黨。**這一時期恰逢瑪麗娜·勒龐大力推行“去妖魔化”戰略,國民聯盟抓住時機,在地方政府層面展現更加温和與負責任的政黨形象,進一步擴大選民基礎。
**歐洲議會選舉方面,國民聯盟在2014年選舉中獲得24個席位,成為法國在歐洲議會中的第一大黨,取得了歷史性突破。**地方層面和歐盟層面的選舉勝利對國民聯盟參與總統選舉和國民議會選舉產生了激勵效應,使瑪麗娜·勒龐在2017年成功闖入總統選舉第二輪投票,在2022年再次闖入第二輪投票並獲得41.46%的耀眼成績,並在同年的國民議會選舉中奪得89個席位,席位較上次暴漲10倍。因此,國內地方選舉激勵和歐洲議會選舉激勵有力地促使國民聯盟採取塑造性競爭策略,並強勢獲取競爭優勢。在選舉規則、國家資源和次等選舉三重激勵下,國民聯盟與法國主流政黨開展塑造性競爭,不斷增強自身實力,體現了“求異”邏輯,目標是追求與主流政黨“實力相當”。
(二)國民聯盟的適應性競爭
首先,競選議題模仿主要體現為國民聯盟向主流政黨學習,逐漸從單一議題政黨轉變為複合議題政黨。**最初,國民聯盟將佔據輿論熱點的移民議題視為核心關切,並表現出對穆斯林移民的強烈抵制立場。**國民聯盟宣稱,如果不採取嚴厲管控措施,穆斯林移民大量湧入將導致法國的“伊斯蘭化”,並對法國社會造成嚴重的安全威脅和文化衝擊。藉此危險隱喻,國民聯盟將穆斯林移民置於民族認同和國家利益的對立面,將穆斯林移民描述成“入侵者”,將自己刻畫成“愛國者”和“拯救者”,從而吸引民眾支持。但是,**隨着國民聯盟實力的不斷增長和選舉經驗的日益積累,其發現僅僅靠移民議題支撐的政策綱領的影響力和號召力相當有限,雖然在國內地方選舉和歐洲議會選舉中有所收穫,但在總統選舉中舉步維艱,難以吸引多元羣體選民的更多支持,更會讓選民和主流政黨認為其只會炒作問題,而無力解決問題。因此,在瑪麗娜·勒龐帶領下,國民聯盟開始擴展議題範圍,除了傳統的移民議題,在就業、醫療、教育、税收、能源等議題上也與主流政黨展開辯論,並相應提出自己的執政規劃。**因此,國民聯盟近年來通過模仿主流政黨的議題,在競選過程中將移民議題綱領逐漸擴展為一套完整的、全面的、有層次的綜合議題綱領,逐漸從單一議題政黨轉變為複合議題政黨。
其次,動員架構模仿主要體現為國民聯盟向主流政黨學習,某種意義上逐漸從體制外政黨轉變為體制內政黨。儘管國民聯盟的前身“國民陣線”作為一個合法政黨成立於1972年,但它實際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法國多個右翼運動的前身和“繼承者”。因此,國民聯盟在成立初期仍然帶有強烈的社會運動色彩,傾向於通過抗議、示威、遊行甚至暴力手段進行政治動員,其直接組織或間接參與的社會運動往往帶有極端民族主義和種族主義色彩,對於當時的法國社會穩定一度造成不小的負面影響。
儘管這種體制外動員的方式吸引了少量的堅定支持者,但並不為大多數民眾所接受,反而導致其成立初期時政黨信譽岌岌可危。到了20世紀80年代,隨着其得票率日漸攀升,為了展現更加負責任的政黨形象,國民聯盟減少了體制外動員,但效果不夠明顯,**大多數民眾仍將其與“法西斯主義”等極端右翼思潮聯繫起來,主流政黨也往往以此為由,在選舉中對其進行“聯合阻擊”,遏制其進一步崛起。直到2011年瑪麗娜·勒龐擔任黨主席,國民聯盟開始有意排斥體制外動員的方式,轉而通過參與選舉等常規性活動進行體制內動員。**在國內層面,國民聯盟通過電視辯論、集會演講和民間走訪的方式進行政治動員。在歐盟層面,國民聯盟強化與他國右翼民粹政黨的政治合作,並通過組建聯盟的方式,擺脱政治孤立,以黨團化動員來抗衡主流政黨。因此,國民聯盟近年來通過模仿主流政黨的動員架構,在國內選舉和歐洲議會選舉中進行體制內動員,逐漸從體制外政黨轉變為體制內政黨。
最後,角色定位模仿主要體現為國民聯盟向主流政黨學習,逐漸從抗議型政黨轉變為建設型政黨。**最初,國民聯盟由於組織體系不健全、選舉經驗匱乏等原因並不具備完整和成熟的政治綱領,只是對主流政黨的具體政策進行譴責,批評主流政黨已經淪為精英集團控制國家的工具,以此獲得選民的“抗議式”投票。換言之,****國民聯盟在本質上是一個“反政黨的政黨”(Antiparty Party),即巧妙利用了當時法國民眾對主流政黨的普遍不滿情緒,將自己標榜為不同於主流政黨的政黨,聲稱自己是民眾“真正的代言人”。**但是,國民聯盟將自己定位為主流政黨的“反對黨”角色的策略,並沒有完全實現擴大選民基數的預期目標,原因在於,此時的國民聯盟對法國政治體制的解構作用遠大於建構作用,即國民聯盟善於利用問題,卻無法解決問題。因此,**為改善自身形象,近年來,國民聯盟在批判主流政黨的同時也試圖提出“替代性方案”,洗刷自己“民主破壞者”的消極形象,打造“民主參與者”和“民主建設者”的積極形象。****例如,在政黨名稱上,國民聯盟摒棄“國民陣線”的舊稱,希望用“聯盟”字眼展示更加開放、團結和負責的形象,扭轉與舊名稱有關的負面印象;在政治宣傳中,國民聯盟有意與極端主義做切割,瑪麗娜·勒龐甚至將其父(前任黨主席)開除出黨,以證明國民聯盟與反猶主義、法西斯主義並無關聯;在移民問題上,國民聯盟有意減少對移民的污名化和攻擊指責,轉而宣稱要堅決捍衞“世俗主義”的理念和“政教分離”的傳統;**在競選過程中,國民聯盟更加註重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而不是僅僅停留在批評和指責上。正是通過這樣的改變,使得越來越多的選民基於認同而非抗議,主動將選票投給國民聯盟。
在競選議題、動員架構和角色定位三重模仿下,國民聯盟對法國主流政黨實施適應性競爭,不斷擴大選民基礎,這體現了其“求同”邏輯,追求與主流政黨某些方面的“形象相似”。
(三)國民聯盟的“去激進化”趨向
總體而言,在選舉規則激勵、國家資源激勵和次等選舉激勵的作用下,國民聯盟採取塑造性競爭的策略。在競選議題模仿、動員架構模仿和角色定位模仿的作用下,國民聯盟採取適應性競爭的策略。當塑造性競爭和適應性競爭同時發揮作用,即在複合式競爭邏輯的推動下,國民聯盟呈現出“去激進化”趨向,展現出較之以往更加積極的政黨形象。
國民聯盟的“去激進化”趨向得到大量定量研究和民意調查的證實。吉勒斯·伊瓦爾迪通過對政策承諾進行三分制編碼的方式,考察了2002年至2012年間國民聯盟在總統選舉中的激進議程的規模和程度,證實了國民聯盟在本土主義、威權主義和民粹主義三個維度均存在“去激進化”趨向。法國索福萊斯民意調查所(TNS-Sofres)的數據表明,在1997年至2015年間,國民聯盟的“去激進化”取得了明顯的成功(見表2)。在四項指標中,前兩項數據體現了國民聯盟的實力提升,側面證實其塑造性競爭的策略獲得顯著成效。後兩項數據體現了國民聯盟的形象改善,表明其適應性競爭的策略也取得了明顯成效。

《世界報》(Le Monde)、讓·饒勒斯基金會(Jean Jaurès)等機構聯合開展的民意調查同樣證實了國民聯盟的“去激進化”趨向(見圖2)。**自2015年至2022年,法國民眾對國民聯盟的負面印象呈現下降趨勢。其中,“對民主構成威脅”評價下降6%,“屬於極右政黨”評價下降8%,“屬於排外政黨”評價下降9%。與此同時,法國民眾對國民聯盟的正面印象呈現上升趨勢。其中,“回應國民關切”評價上升5%,“具備執政能力”評價上升8%。**由此可見,國民聯盟的“去激進化”取得明顯成效。與此前相比,國民聯盟在法國民眾心中的形象正在改善,信譽正在提升。

**▍**結論
在過去十餘年中,歐洲政治格局經歷的最大變革就是民粹主義政黨的羣體性崛起。正如組織生命週期理論所啓示的,西方政黨大致都會經歷開創、成長、變革、穩定或衰落這四個階段。正在發生的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趨向,對應的近似變革期,因而對研判其未來走向和評估其可能影響意義深遠。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趨向對歐洲政治生態的影響等問題值得學界長期跟蹤關注。
毋庸置疑,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效果已初步顯現。通過“去激進化”,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尋求從歐洲政壇的邊緣位置走向舞台中央的態勢日益凸顯。實力的不斷提升和形象的逐步改善,也在逐漸淡化歐洲民眾對其“反建制”“挑戰者”“局外人”的負面印象,使得民眾對右翼民粹主義的容忍度和接受度有所提高,主流政黨“聯合阻擊”右翼民粹政黨的戰術開始變得不切實際。正如卡茨·穆德所言,傳統的主流政黨和右翼民粹政黨的分野變得越來越模糊,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已經成為主流政治的組成部分。**總而言之,右翼民粹主義似乎不再是歐洲政治中的“小插曲”,而是某種“新常態”和“交響曲”。從歐洲層面看,右翼民粹政黨的“去激進化”趨向衝擊了本就脆弱的左右政治平衡,並直接助推了歐洲的政治保守傾向。**近期,歐洲對外關係委員會(ECFR)基於民意調查和統計模型作出預測:即將舉行的歐洲議會選舉會出現“急劇右轉”,“認同與民主”黨團(Identity and Democracy)有望成為歐洲議會第三大黨團,右翼民粹主義者組成的聯盟甚至可能史無前例地獲得多數席位。
**就目前態勢看,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去激進化”具有雙重影響。一方面,歐洲右翼民粹政黨通過“去激進化”提升了政黨信譽,比以往更好地回應了選民訴求,對歐洲民主體制和政治生態的直接破壞性有所減弱;但另一方面,****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去激進化”也具有極強的迷惑性,其本質是競選策略的調整,而非價值理念的根本轉變。**在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過程中,儘管客觀結構因素髮揮了重要作用,但其自身的主觀能動性亦不可忽視。“去激進化”體現了歐洲右翼民粹政黨“以退為進”的競選策略,即通過軟化意識形態和政策立場(“退”),以此達成實力提升和形象改善雙重目標,向主流政黨靠攏,為謀求執政地位做準備(“進”)。歐洲右翼民粹政黨“以退為進”競選策略的巧妙運用,加劇了主流政黨的回應性危機和代表性危機,可能會進一步挑戰歐洲國家的民主效能。**原因在於,此前歐洲主流政黨與右翼民粹政黨競爭具備兩項比較優勢,分別是實力優勢和話語優勢。但是,隨着歐洲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不斷深入,主流政黨逐漸喪失了這些比較優勢。**歐洲右翼民粹政黨通過塑造性競爭不斷增強實力,使得主流政黨試圖通過聯合阻擊和選民規模壓制的遏制方法失效。歐洲右翼民粹政黨通過適應性競爭不斷提升信譽,也使得主流政黨試圖通過話語譴責和輿論宣傳的遏制方法失效。因此,一些歐洲主流政黨似乎難以有效遏制右翼民粹政黨的進一步崛起,反而是右翼民粹政黨對主流政黨缺乏“回應性”的攻擊(反遏制)得到了越來越多民眾的認同,進一步加劇了主流政黨的回應性危機和代表性危機,使得民眾對長期以來“主流政黨國家化”的現狀愈發不滿,對於主流政黨的失望情緒轉移到政府和自由民主制度上,從而進一步挑戰歐洲國家的民主效能。
當然,民粹主義挑戰民主效能並非歐洲的特有現象,而是當下西方國家面臨的一個普遍問題。在右翼民粹政黨“去激進化”的新背景下,不少西方國家的政府合法性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如何有效應對右翼民粹政黨的“去激進化”,進而更好地回應國內民眾的訴求成為許多西方國家的難題。近年來,由於多重危機的衝擊,西方國家內部政治分化,甚至是政治極化現象越發凸顯。在此情勢下,政黨競鬥更加白熱化,社會撕裂更為嚴重,這將進一步加劇西方國家面臨的社會內在矛盾。就此而言,加強對包括歐洲右翼民粹政黨的相關跟蹤研究,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